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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眼工(煤巷电钻、岩巷风钻)安全操作规程.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10103504 上传时间:2025-04-21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4.0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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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打眼工〔煤巷电钻、岩巷风钻〕安全操作规程 1、打眼前的准备   A、检查待打眼的掘进工作面的安全状况是否合格。如掘进工作面的顶板,巷帮有松煤、活石,必必须及时清除,架棚支护的支架歪扭要重新扶正加固,并及时背帮护顶,锚网支护的锚杆出现断裂或顶网躺肚要重新加固和处理,掘进当头空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要进行补架补棚或锚网支护。   B、采纳煤电钻打眼时,在打眼前必必须检查电缆有无破皮漏电,电钻外壳、后罩、风翅是否完好,开关是否灵活,并送电进行试转听其音是否正常,检查电钻、电缆插销是否完好,如上述检查项目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时,必必须进行处理,否则不得打眼。   C、检查钻头四角是否锋利,合金片是否缺损或脱落,不合格的钻头及时改换。   D、检查钻杆是否弯曲变形,长度是否符合孔深要求,不合格的钻杆,必必须及时改换。   2、掘进工作面有以下状况之一,严禁打眼。   A、掘进工作面风机停转、巷道无风。   B、掘进当头20米范围巷道中,瓦斯0.8%时,或掘进巷道内局部空洞瓦斯积聚达到2%时。   C、无防尘水。   D、掘进当头拒爆未处理完毕。   E、掘进工作面安全条件不好。   3、打眼前必必须看好中、腰线,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进行。   4、打眼施工时,严禁人员站在转动钻杆边,严禁用脚蹬钻杆。   5、眼位过高时,必必须搭设牢固的工作台,严禁把电钻举在头顶以上打眼。   6、超过25度以上的上山掘进工作面打眼时,后方要设挡板,以防人员滑下而发生人身事故。   7、下山当头打眼时,必必须将底部的浮煤清理到实底,如有积水,必必须排干,严禁在水中打眼。   8、严禁套孔加深打眼。   9、打眼过程中,如出现煤层出水,瓦斯涌出等异常现象时,必必须马上停止打〔并不得抽出钻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10、严禁打眼与装药平行作业。   11、处理拒爆时,必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规定执行。   12、打完眼,必必须将打眼工具、设备撤出距当头30米以外,存放在安全地点,严禁打干钻。   二、岩巷风钻打眼工   1、打眼工要熟练掌握《作业规程》及施工图板中的炮眼布置图、锚杆支护图,掌握炮眼或锚杆眼的角度及深度,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打眼。   2、打眼工进班时,首先要检查巷道及工作面支护状况,当头控顶距过大,影响安全时,必必须坚持由外向里,先支护后打眼的顺序,严格敲帮问顶制度,清理好松散岩石、危岩。风筒距当头距离超过规定要先接风筒后再打眼。   3、打眼前,先检查风钻是否完了,加好各种润滑剂。必必须把巷道中、腰线引到当头、定好各眼眼位。   4、打眼前,先检查风钻是否有拒爆、残爆,如有,必必须先处理好。对残余炮眼可在距离残余炮眼0.3米处,钻与残余炮眼相平行的炮眼,重新装药起爆。无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加深。   5、只有在炮眼全部钻完,并把钻具运到安全地点后,方可装药。严禁打眼、装药平行作业。   6、当头及巷道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必须停止打眼,当头及巷道中瓦斯达到1.2%时,必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7、打眼时,人员必必须站在支护牢固地点,并有专人观察顶板动态,发现危岩,必必须马上撤到安全地点,处理好后方可恢复工作。   8、每个眼钻完后,必必须将眼吹洗干净。   9、打眼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状时,必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拨出钻杆,并马上向调度室汇报,如发现状况危急时,必必须马上撤出受威胁地区人员,然后采纳措施进行处理。   10、当头及巷道空气中有害气体浓度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按时,必必须停止打眼、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调度室,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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