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质量目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规定了二建集团在建工程质量目标的确定。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二建集团、工程公司/分公司/总承包部和工程项目部的目标管理。
第三条分工与职责
1、分管领导:负责年度质量目标的最终审批。
2、技术质量部:负责对公司年度质量目标的审定、汇总和发布。
3、工程公司/分公司/总承包部:负责对本单位质量目标的制定和上报。
4、工程项目部:负责对质量目标的具体实施。项目经理作为目标实现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工作要求
第四条目标的制定依据
1、合约的要求;
2、企业发展要求;
3、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第五条编制要求
1、工程公司/分公司/总承包部应对所属的工程项目确定质量目标,填写《年度创奖项目设置情况表》(附件一),经主管领导签字审核后上报技术质量部。时间为每年11月30日前。
2、技术质量部收到工程公司/分公司/总承包部自定目标后,根据合同、上级部门要求,并结合二建集团目标制定的管理体系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形成二建集团年度质量目标,报送分管领导批准,每年年初以业务通知形式下达到工程公司/分公司/总承包部,并报总裁事务部备案,列入基层单位考核范围。
3、工程质量目标制定后,应根据工期、任务承接等情况,每半年对既有目标进行调整,调整按本办法第5条执行。时间为每年的5月30日前。
第六条检查要求
1、二建集团对所属项目的目标实现根据工程进度不定期跟踪检查和每季一次的定期检查,检查结果列入季度考核。
2、工程公司/分公司/总承包部实行月度检查和跟踪检查相结合。对目标工程的实物质量和工程资料积累进行监督、检查。
3、项目经理作为目标实现的第一责任人,应对目标实现全面负责。
4、二建集团、工程公司/分公司/总承包部及项目经理部应依据对目标工程实施检查的结果,按照二建集团有关标准实施奖励和处罚。
5、每年12月15前,工程公司/分公司/总承包部应将当年目标实现情况填写《年度创奖项目完成情况表》(附件二),上报技术质量部。
第七条目标变更
1、因工程质量等施工方原因无法完成预定质量目标的,二建集团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2、因施工进度等原因无法完成当年质量目标,在得到业主方确认后可自动顺延至下一年度。
3、因非施工方因素无法完成预定质量目标,工程公司/分公司/总承包部、工程项目部应以书面报告形式予以上报,经技术质量部及分管领导确认后,该目标予以取消,并要求与业主方办好相关确认手续,确认手续上报技术质量部备案。
第三章附则
第八条本办法附件有:
1、年度创奖项目设置情况表(附件一)
2、年度创奖项目完成情况表(附件二)
第九条本办法由技术质量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
XXXXXX集团有限公司
年度创奖项目设置情况表
注意:1> "★"表示必达目标(请在备注栏注明合同奖罚要求);“△”表示争创目标;2、国家奖包括鲁班奖、国优奖、全国用户满意工程;3、专项质量奖包括市用户满意(住宅)工程、安装优质结构、申安杯、民防优质结构、民防杯、金钢杯、金石奖、市政金奖、集团装饰精品等。(包括质量观摩)。
附件二:
XXXXXX集团有限公司年度创奖项目完成情况
主管领导:
注意:〔"★"表示必达目标(请在备注栏注明合同奖罚要求);“△”表示争创目标;"/表示已通过检查或相关单位2、国家奖包括鲁班奖、国优奖、全国用户满意工程;3、专项质量奖包括市用户满意(住宅)工程、安装优质结构、申安杯、民防优质结构、民防杯、金钢杯、金石奖、市政金奖、集团装饰精品等。(包括质量观摩)。
QG /SHEJ JZ02-202X《质量策划与质量计划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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