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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院工作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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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院工作制度 挂号、收费室工作制度 一、挂号、收费室工作人员态度要热情、和蔼,工作细心负责,上岗前认真做好挂号、收费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保持工作场所整洁卫生。 三、熟练、准确操作计算机,减少患者等候时间。 四、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允许多收、少收、乱收费。 五、交付现金要唱收、唱付、微笑服务,当面点清。 六、各种单据、必须先收款再盖章,不收款不应盖章,收款人一人一章。 七、按财务规定使用收据,收据字迹清楚,准确。 八、挂号、收费人员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盗、防抢、防火等安全防范工作,不允许非挂号收费室人员在室内逗留、聊天。 处置室工作制度 一、处置室须有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执行无菌操作,非换药人员不得入内。 二、工作人员要衣帽整洁、语言文明、礼貌待患。无菌操作前洗手、戴罩,严格无菌操作。 三、严格区分无菌物品与有菌物品,清洁物品与污染物品应分别放在固定位置,不得混淆。 四、各种无菌消毒物品要注明消毒日期,超过一周重新消毒。 五、要保持消毒液的浓度和液量,器械浸泡液每周更换两次,无菌持物钳每周消毒和更换两次。 六、有菌和无菌伤应分开处理,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后处理感染伤,特殊感染伤不得在处置室处理。 七、处置室要保持清洁、整齐,室内每日拖地两次,用紫外线消毒一次。 输液室工作制度 一、凡需静脉注射药物者,应按医嘱和处方执行。易致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皮试。 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药物应两人以上查对无误后方可注射,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操作应戴罩和帽子。 四、根据病情调节输液速度,密切观察输液反应和意外,一经发生,及时配合医生抢救。 五、急救药品和器械准备齐全,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六、保持室内清洁,每日紫外线消毒一次。 输液室查对制度 一、输液前必须严格“三查” “七对”制度。 二、备药前要检查药品的质量。液体注意透明度,有无絮状物,安瓿有无裂痕。有效期及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三、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是否已做过过敏试验。使用毒麻精神性药物时,必须两人参与执行,要经反复核对后使用并保留安瓿。 四、液体中加入多种药物时,应注意配伍禁忌。 五、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无误时方可输液。 药房工作制度 一、药房人员认真学习业务,学习药品管理法,增强药品保管使用的工作责任心。 二、根据医疗科室需要,编制药品采购计划。经院长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 三、药品购进后及时做好验收,入库工作。做到有药用,不脱销,不积压。 四、定期组织中西药质量检查,严格对毒性药、精神药品、贵重药品的管理。不得采购非治疗性商品。 五、严格按照处方配药、发药,坚持“四查十对”制度,调配后要马上入账,避免发生遗漏,做到账物相符,出入相符。认真做好处方统计管理工作。 六、经常组织处方分析,保证合理用药,抓好处方合格率。 门诊工作制度 一、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法律、法规执行。 二、医务人员要关心体贴病人,准时开诊,不离岗,不干私活。 三、对待病人要热心,诊断要细心,对病人的疾苦要有爱心。做到诊断准确,治疗抢救及时。 四、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对传染病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及时上报,防止传染病流行蔓延。 五、医生按规定开处方,以三天药量为限,特殊情况和慢性病用药不得超过一周。 六、医生根据病情开假条,一般不超过三天(慢性病例外)。 七、对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品严格按国家《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执行。 检验工作制度 一、检查单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症化验单上需注明“急”字。 二、收标本时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应尽力提前报告。急诊检验标本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 三、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做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目的以外的呈阳结果时应主动报告。 四、特殊标本发出报告保留24小时,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消毒,对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于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 五、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管”,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六、建立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制度,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以保证检验质量。 七、积极配合医疗,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 八、菌种、毒种、剧毒试剂、易燃易爆物、强酸、强碱及贵重仪器应有专人严加保管,定期检查。 消毒供应室工作制度 一、消毒供应室负责全院医疗器材清洗、消毒、灭菌、敷料的制备和供应,以及一次性医疗物品的统一管理。 二、消毒供应室工作人员应具有相关的资格证书并接受过相关培训,熟悉专科理论知识及无菌技术,严格遵守工作程序,保证灭菌物品质量及供应。 三、严格三区划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已灭菌物品与未灭菌物品分开放置,避免混淆。 四、严格按照消毒原则,做到工作前后清洁、消毒,按规定定期做各项监测,确保工作质量。 五、各种无菌物品应注明失效日期及操作负责人编号,并做到专架、专柜、专人保管,保证无菌物品质量,如超过有效期或疑为污染,应重新再处理,灭菌后发放。 六、做好物资管理,发出的医疗用品、注射器、各种治疗包等应专物专用,如有损坏,应填写报告单,连同废件交供应室作报销依据。 七、配合医院做好感染监控工作。 医保办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障部门颁布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市居民医疗保险的各项配套政策和管理办法。 2、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努力为广大参保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认真遵守《医疗定点机构服务协议书》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开展医保管理工作。 4、严格按照《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计算机局域网运行管理制度》规范工作行为,熟练掌握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5、严格按要求使用计算机终端,保证网络安全通畅。 6、准确做好医保数据对帐汇总工作,月终按照上传总额结回费用。 过敏性休克的抢救步骤 一、发生过敏时应立即停用致敏的药物,开通静脉通道,平卧位给氧气吸入。 二、立即皮下注射0.1%盐酸肾上腺素0.5-1mg,根据病情调整用药量。 三、根据医嘱给予地塞米松或氢化可的松加入5%葡萄糖溶液静脉滴注或静推。 四、应用抗组胺类药物,如肌肉注射盐酸异丙嗪25-50mg。 五、针刺:人中、十宣、涌泉等穴。 六、根据医嘱应用升压药如去甲肾上腺素或多巴胺和呼吸兴奋剂如尼可 七、刹米或山梗菜碱等。 七、烦躁时,给鲁米那钠0・1肌注。 八、在抢救的同时,应密切观察病情,不宜搬动。 医院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 为有序、高效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及时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确保做好我院应急处置工作,制定本制度。 1. 应急物资的概念 应急物资是指在事故即将发生前用于控制事故发生,或事故发生后用于疏散、抢救、抢险等应急救援的工具、物品、设备、药品等一切相关物资。 2. 应急物资的储备种类 依照国家应急预案的要求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需要,主要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设备、药品、装备以及资金等方面的储备。 应急储备物资包括应急期间需要的处置突发事件的专业应急物资(药品、设备、防护)和医务人员、病人的基本生活物资两大类。具体包括药品、医疗卫生救援设备、应急设施、防护装备、后勤保障物资等。 3. 应急物资的储备方式 结合物资特性和应急需求,统一规划,实行实物储备、计划储备,实施动态管理,及时调整、补充。 实物储备:较为稀缺的卫生应急物资和经常使用的卫生应急物资,以个人防护用品(防化服)、设备医疗物资、食物为主,以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可立即调用。 计划储备:对不便保管、效期短或不能及时从市场上购买的物资,由药剂科、后勤设备科等科室负责与供货企业或供应商签订储备合同,随时应急调用。 4. 应急物资储备清单 (1)应急药品。 (2)消杀药品。 (3)救护设施设备:除颤仪、心电图机、简易呼吸器、气管插管、担架、各类夹板、颈托、绷带等。 (4)个人防护物资:防护服、行李箱、睡袋、防潮垫、棉衣、手套、手电筒、野外生存物资等。 (5 )食品、水。 5. 应急物资储备管理 (1)经检验合格的应急物资,必须实行分区、分类存放。 (2)应急物资的储备部门要对应急物资指派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更换,发现损坏、缺少、失效现象时要及时更新或维修,每次检查时要进行详细记录,留存备查。半年内须调整一次,以保证物资质量。 (3)应急物资应妥善保管,防止应急物资被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 (4)应急管理办公室、医务科、药剂科、后勤设备科等部门负责定期督导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备用状态。 (5)应急物资实行专项使用,须经应急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对使用的物资及时予以补充,确保备用状态。 (6)应急物资入库:后勤设备科、药剂科等部门要严把质量关,做好物资的验收、登记建档工作。发现入库物资存在不合格的情况时,有权拒绝入库。 (7)物资出库:做好领取记录,内容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数量、领取日期、归还日期、领取人等。 (8)严禁在应急物资储备区吸烟、私拉乱接、堆放杂物、存放私人物品、涂改明细记录等行为。 医院公共卫生预防控制制度及应急处置措施 一、预警 国家卫健委和省级根据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及时发出传染病预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分级主要应根据发生的危险程度和疫情灾情进程状况等基本特点,原则上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级预警。即I级(特别重大事件、红色预警)、II级(重大事件、橙色预警)、111级(较大事件、黄色预警)、IV级(一般事件、蓝色预警)。 1.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 (1) 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其他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 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 涉及其他省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 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传染病重新流行。 (5) 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 )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7)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 2.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 (1) 在行政区域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县。 (2) 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3) 腺鼠疫发生流行,在(地)行政区域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涉及2个以上市(地)。 (4) 霍乱在行政区域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或疫情波及2个以上市(地),有扩散趋势。 (5) 乙类、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2个以上县,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6) 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尚未造成扩散。 (7) 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以外的地区。 (8) 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 (9) 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 (10)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11 )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 (12 )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造成行政区域内人员感染死亡的。 (13)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 3. 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 (1) 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1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5例,流行范围在行政区域以内。 (2) 腺鼠疫发生流行,在行政区域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连续发病10例以上或波及2个以上县。 (3) 霍乱在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10-29例或波及2个以上县。 (4) 1周内在行政区域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5) 在行政区域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6)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7) 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8 )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9) 市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 4.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 (1) 腺鼠疫在行政区域内发生,1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 数未超过10例。 (2) 霍乱在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9例以下。 (3)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 (4) 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9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 (5)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和终止 1. 医疗卫生救援的分级响应 根据医疗卫生救援的事件级别,启动相应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上级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启动,我院《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自然启动;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启动后,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及装备等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集结到位。 (1) 医疗卫生救援特别重大事件(I级)的响应 医院接到医疗卫生救援特别重大事件的指示、通报或报告后,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迅速组织应急医疗卫生救援队 伍和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开展医治,分析事件发展趋势,综合评估伤病员救治情况,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2) 医疗卫生救援重大事件(II级)的响应 医院接到医疗卫生救援重大事件的指示、通报或报告后,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迅速组织应急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和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开展医治,分析事件发展趋势,综合评估伤病员救治情况,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3) 医疗卫生救援较大事件(III级)的响应 医院接到医疗卫生救援较大事件的指示、通报或报告后,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迅速组织应急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和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并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向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根据应急医疗卫生救援的需要请求卫生行政部门提供技术和专家队伍支援。 (4) 医疗卫生一般事件(IV级)的响应 医院接到医疗卫生救援一般事件的指示、通报或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迅速组织应急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和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开展医疗救治、调查确认 等现场处理和评估工作,及时向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根据应急医疗卫生救援的需要请求卫生行政部门提供技术和专家队伍支援。 2. 现场医疗卫生救援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队接到命令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全力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并接受其统一指挥和调遣。根据分级响应原则,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的负责人要赶赴救援现场指挥,减少环节,提高效率,正确及时处理。医疗卫生救援人员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责,注重自我保护和安全。 (1)现场抢救 到达现场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查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4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病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并将救护救治的伤病员的情况、注意事项等填写伤病员情况单,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2)伤病员转送 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员转送并做好以下工作: ① 对已经检查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病人,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 ② 认真填写转运卡以便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并报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汇总。 ③ 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在医疗仓内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 ④ 在转运的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⑤ 要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转送。 (3)信息报告和发布 医院接到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报告后,及时将事件造成人员伤亡以及所了解情况报告卫生行政部门。未经授权不得向任何机构和个人发布救援情况。 (4)医疗卫生救援的终止 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经本级或同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或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可宣布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终止信息。 (5)医疗卫生救援的评价 医疗卫生救援终止后要对医疗卫生救援过程和结果进 行总结、评价,写出书面总结报告,通过总结和科学评估提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6) 医疗卫生救援的保障 医院应当遵循“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和队伍的建设,组织对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的培训,储备救援物资并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医院患者健康教育制度及流程 患者健康教育制度及流程 健康教育内容: (一) 门诊患者教育 1. 门诊诊疗环境、就诊流程。 2. 传授相关疾病与健康知识。 3. 合理用药指导。 (二) 住院患者教育 1. 入院教育 (1) 告知患者住院期间应享有的权利义务。 (2) 告知患者分管医师和责任护士。 (3) 指导患者熟悉病区的生活环境:病床、床头呼叫器及其他常用设施的使用。 (4) 告知患者医院规章制度,住院期间不得擅自离院, 不得使用自购药品等。 (5) 指导患者掌握标本留取、常规检查要点及用药常识。 2. 住院期间教育: (1) 评估患者及家属对健康教育的接受程度,采取适当的教育方式。 (2) 讲解诊疗活动的一般常识及配合要点。 (3) 讲解疾病的一般常识、药物指导 (4) 心理卫生教育。 (5) 介绍住院费用的查询与告知。 3. 特殊检查治疗前的教育:告知检查的目的、注意事项及检查时配合要点。 4. 手术前后教育; (1) 术前教育:给患者讲解手术的流程及术前、术后需患者配合的注意事项。 ① 讲解术前准备的内容及意义。 ② 告知患者术前签字的意义。 ③ 加强与患者的沟通交流,安慰鼓励患者,减少恐惧心理,增强 ④ 信心。 (2) 术后教育:给患者及家属讲解术后的注意事项:情绪的调节、卧位要求、 ①引流管的保护、减轻疼痛和不适的方法、进食的时间和饮食种类、活动时间及注意事项、用药的相关知识等。指导早期康复、功能锻炼。 5. 出院教育: (1) 出院后继续用药方法。 (2) 饮食、活动、休息的要求及注意事项。 (3) 心理调节方法和重要性。 (4) 复诊时间安排及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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