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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可买卖通用版合同
宅基地可买卖合同怎么写宅基地是乡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那么签订私人宅基地买卖合同必须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ebag.c整理的宅基地可买卖合同,欢迎阅读。 私人宅基地买卖合同范文一 出 卖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 受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宅基地买卖协议 协议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 联系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 联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宅基地达成如下 出卖人以_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_,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宅基地。 该宅基地总金额人民币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2买受人按一次性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给出卖方后土地的所有权归买方所有。 3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4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页,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状况如下:出卖人_____份,买受人_____份,_____份,_____份。 6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见证人(签章): 签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人宅基地买卖合同范文二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事宜,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达成转让合同如下:
一、宅基地坐落、面积甲方将拆______________________宅基地转让给乙方(见附:图1), 上述宅基地的使用权归乙方享有。
二、转让金额 该宗地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万元。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在与甲方签订本合同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万元订金,余款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并交付给乙方后付清。
四、房产归属
1.在该宅基地上的房屋由乙方自行出资建造,房产及土地归乙方所有。
2.建房手续由甲方配合办理,所涉费用由乙方承当。
3.房屋建成后,在法律政策许可的前提下,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将土地证和房产证办理到乙方名下,所涉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当。
五、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 如甲方反悔应当向乙方全额退还宅基地转让款___万元,并偿付同等转让款为违约金,如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包括建房、装修工程款等相关费用);如乙方反悔,则已付的土地转让款作为违约金偿付给甲方。
六、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七、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八、未尽事宜、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扩大阅读: 乡村宅基地买卖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问题引入 随着____市化的不断发展,乡村人口迁徙的进程不断加快。 与此同时,____市房价的高企以及____市生存环境的拥挤,使得越来越多的____市居民倾向于在____市近郊购买房屋。 在此背景下,农民私有房屋买卖合同引起的纠纷近几年不断增加,浮现出典型化、复杂化的趋势,但关于这类合同效力的认定一直存在争议,已经成为当前民事审判施行中亟待解决的疑难问题。 与此同时,由于涉及到乡村宅基地,自然避不开集体土地征收中对乡村宅基地的征收问题,从而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对乡村宅基地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又成了行政诉讼中必须要考量的问题。 (值得提示的是,本文所说的乡村宅基地买卖合同主要是指买受人为____市居民的买卖合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买卖合同也会稍有提及。) 由于房屋和土地有着天然的关联性,并且在我国仍然采用的是房地合一的原则,因而乡村私有房屋的买卖不单纯是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同时还涉及房屋所占土地的宅基地使用权的转移。 由于我国乡村土地归集体所有,村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只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并且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是农民的重要财产权利,农民一旦失去住房及其宅基地,将会丧失基本生存条件,因此目前国家的法律和相关政策关于宅基地进入市场进行交易流通采用了原则禁止的态度。 依据的《关于授权国务院在____市____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的规定,暂时调整实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二条关于宅基地审批权限的规定,明确使用存量建设用地的,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审批,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下放至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国土部部长姜大明表示,试点行政区域在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作为进城落户的条件,宅基地退出执行自愿有偿,转让仅限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防止城里人到乡村买地建房,导致逆____市化问题。 由此可见,关于乡村宅基地的转让问题,目前的.法律规定以及相应政策,也只是放宽到集体经济组织内部。 那么,政策背景与现实状况冲突下,我们应当如何对乡村宅基地买卖合同效力进行认定笔者将结合办理过的具体案件的实际状况以及____市法院的通行做法,对此进行评价。 由于篇幅所限,笔者无法面面具到,甚至也无法确保深入,权且作为初步参照,后续会有更详尽的论述推出。 2 实务操作 无效是原则,有效是例外 现实中乡村房屋买卖状况已较为普遍,法院在乡村房屋买卖合同定性问题上自然形成了两种代表性的看法。 一种看法主张认定买卖合同有效,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乡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认为反推此规范即含许可买卖之意,同时结合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由于现行法律和行政法规没有直接禁止乡村房屋买卖行为,按法不禁止即为自由的私法理念,应判决确认合同的法律效力。 另一种看法则认为应认定买卖合同无效,其理由是,我国宪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又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另外还有一些国家政策方面的规定,主要就是国务院办公厅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公布的《关于强化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____市居民出售;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国务院《关于深入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中再次强调:强化乡村宅基地管理,禁止____镇居民在乡村购置宅基地。这两个国务院文件,不属于法律或者行政法规,不能作为认定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但可以作为一种参照。 两种观点似乎都有道理,但笔者更倾向于支持第二种观点。 因为如果承认房地合一的前提,那么既然禁止对宅基地进行转让,自然房屋买卖并不符合法不禁止即为自由的私法理念。 当然,关于房地合一的争论,此处不做太多回应。 实务中,关于____市居民购买乡村宅基地上的私有房屋,现阶段我国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还都是采用的禁止性原则,在审判施行中,关于乡村私有房屋买卖合同在一般状况下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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