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保进入受限空间的作业安全,落实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中毒等事故的发生,保障作业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管理。
3、职责
3.1受限空间作业取消等级划分,“一般、较大”仅做确定监护人员数量的参考。
3.2作业所在车间负责《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初审;安环部负责终审,确定属于一般或较大危险受限空间作业,按需加派监护人员。
4、控制程序
4.1危害识别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设备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对《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有关安全措施逐条确认,并将补充措施填入相应栏内并确认。
4.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负责人,应持有任务单,到受限空间所属车间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受限空间所属车间安全人员负责填写《进入受限
空间作业许可证》,根据作业现场情况,组织作业单位负责人等有关人员落实安全措施,进行危害识别,安排对受限空间内的可燃气体、氧气、有毒气体的浓度进行分析,指派作业监护人,并与监护人一起对作业条件逐项检查、确认,负责向作业人员交底;
4.2.3 “危害识别” 一栏由安全人员负责填写;
进入危险性较大的受限空间内作业时,要采取特殊预防措施,安全环保部门派人到现场监督检查。
4.3作业安全措施
安全人员与施工作业负责人对现场监护人和作业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
作业前,应对受限空间进行安全隔离,要求如下:
(1)与受限空间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
(2)与受限空间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格封堵;
(3)受限空间内的用电设备应停止运行并有效切断电源,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并加挂警示配。
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如下要求:
(1)氧含量为18 — 21%,在富氧环境下不应大于23.5%;
Xxx (单位)公司
(2 )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2.1的规定;
(3) 可燃气体浓度要求:
(1) 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 (体积分数);
(2) 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 2% (体积分数)。
应保持受限空间空气流通良好,可采取如下措施:
(1) 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2) 必要时,应采用风机强制通风或管道送风,管道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应对受限空间内的气体浓度进行严格检测,检测要求如下:
(1) 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连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2) 必要时,应采用风机强制通风或管道送风,管道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应对受限空间内的气体浓度进行严格监测,检测要求如下:
(1)作业前30min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如现场条件不允许,时间可适当放宽,但不应超过60min;
(2 )监测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对上、中、下各部位进行监测分析;
(3)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检测人员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间检测时应采取必要的个体防护措施;
(5)作业中应定期检测,至少每2h检测一次,如检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6)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检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7)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8)作业中断时间超过60min时,应重新进行分析。
在进入下列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1)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仍达不到要求的,应佩戴隔绝式呼吸器,必要时应拴带救生绳;
(2)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仍达不到要求的,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和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防爆工具;
(3)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应穿戴好防酸碱防护服、
防护鞋、防护手套等防腐蚀护品;
(4)有噪声产生的受限空间,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5)有粉尘产生的受限空间,进入时应配戴防尘罩、眼罩等防尘护具;
(6)高温的受限空间,进入时应穿戴高温防护用品,必要时采取通风、隔热、佩戴通讯设备等防护措施;
(7)低温的受限空间,进入时应穿戴低温防护用品,必要时采取供暖、佩戴通讯设备等措施。
照明及用电安全要求如下:
(1)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或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或等于12V;
(2)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备漏电保护器;
(3)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作业监护要求如下:
(1)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作业期间监护人员不应离开;
(2)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保持与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联络;
应满足的其他要求如下:
(1)受限空间外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备有空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
(2)受限空间出入应保持畅通。
(3)作业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
(4)作业人员不应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应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在有毒、缺氧环境下不应摘下防护面具;不应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离开受限空间时应将气焊(割)工器具带出;
(5)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方式;
(6)作业结束后,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
(7)最长作业时限不应超过24h,特殊情况超过时限的应办理作业延期手续。
4.5许可证的管理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得涂改,不得代签,如确需修改时,应经签发人在修改内容处签字确认;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中各栏目,应由相应责任人填写,其他人不应代签,作业人员、监护人姓名应与“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上的相符;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日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不超过24小时。当作业中断4小时以上时,
再次作业前,应重新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予以确认。当作业内容和环境条件变更时,需重新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4.5. 4本作业证和编号请办证人员向安环部索取。
本作业证一式三联,作业结束前,作业人、监护人、作业区域所在车间各持一联,作业结束后,第三联交由安环部存档,第二联由所属车间存档,第一联由作业单位或维修班留存。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其他审批部门不建议留存,但建议登记审批记录。
5、相关记录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