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确保金合同范本
确保金合同范本〔一〕
甲方:××市×××房地产开发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房地产开发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市×××路
甲乙双方此前共同参加了合作开发××市××街以北地块的项目,并参加签订了相关的合同文本。为确保乙方的权利,双方经过协商,达成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向乙方交付××××万元人民币的确保金,用以确保乙方在上述合作项目过程中对合作项目的借款利息和收益的收取没有任何法律风险、在上述合作过程中不会承当任何法律责任。
否则,一旦出现乙方因此而承当民事、行政等法律责任的,甲方同意乙方以上述确保金先行处理。如出现确保金不够时,则甲方持续愿意承当乙方对外承当的责任。
二、确保金的留置期限为××××年,期间,对最终因乙方没有风险而应当返还甲方的部分〔下称余下确保金〕,由乙方按照××××的利率支付给甲方利息;
三、余下确保金的归还期限为:
四、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时,交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判;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每方各执一份。
甲方:××市×××房地产开发
乙方:×××××房地产开发
年月
确保金合同范本〔二〕
甲方〔采购代理机构〕:
乙方〔供应商〕:
为方便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简化投标确保金交纳,退还手续,提升采购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预存确保金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预存确保金金额,收取,退还
1.乙方自愿向甲方交纳预存确保金壹万元,作为参加甲方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诚意确保。
2.乙方通过转帐方式向甲方交纳预存确保金。甲方收到乙方预存确保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据并发放一张预存确保金卡.
3.办理退还预存确保金手续时,乙方应书面向甲方提出并退回预存确保金卡.甲方在确认乙方手续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以转帐方式退还预存确保金。预存确保金所孳生的利息全部上缴广州市财政。
第二条预存确保金的使用和管理
1.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预存确保金卡作为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时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无须另行交纳投标确保金;双方同意预存款不因乙方参加的具体采购项目所要求的确保金数额的多少而增减。
2.各别特别或采购金额较大的项目,甲方有权在采购文件中规定不接受预存确保金卡,乙方应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另行交纳确保金。项目结束后,甲方依法退回该项目确保金。
3.乙方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约定的不予退还确保金的情形时,甲方依法扣减预存确保金,并上缴广州市财政。乙方应当在参加下一个政府采购项目之前及时补足,否则,乙方的预存确保金卡失效。
4.预存确保金卡仅供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使用,乙方不得转借,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用途。
5.甲方必需将预存确保金存放在财政部门批准开设的确保金专用账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双方同意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条协议生效和期限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预存确保金之日起生效。XX年2月18日前已发采购公告的项目,由于未在采购文件中注明相关内容,不适用本协议。
2.在本协议履行期间,甲乙双方都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乙方可随时书面提出,要求甲方退还预存确保金,终止协议。甲方提出终止协议,必需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退款当日本协议即自行解除。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要求终止协议并退还预存确保金,本协议长期有效。
3.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或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变更,双方可协商修改,补充相关条款。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确保金合同范本〔三〕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保管人〔第三方〕:北京市市场协会
依据《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方就编号为▁▁▁▁▁▁▁▁▁▁的《北京市市场场地租赁合同》〔简称《租赁合同》〕确保金的具体事宜经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第一条确保金的管理
确保金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北京市市场协会〕管理,并计取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第二条乙方确保金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是/否〕应支付《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总额▁
▁▁%计▁▁▁▁▁▁元的确保金,作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务质量的担保。
第三条乙方确保金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
1、由甲方转交第三方的,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据并出具第三方的收款凭据。
2、乙方直接支付第三方的,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第三方的收款凭据。
第四条乙方确保金应用于以下第▁▁▁▁▁▁▁▁种状况:
1、《租赁合同》终止后因乙方的商品、服务存在缺陷导致顾客投诉、索赔经确认属于乙方责任的,甲方应从乙方的确保金及利息扣除相应的费用补偿顾客或承当先行赔偿责任,确保金及利息不够以弥补甲方为此支出的费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的商品、服务存在缺陷导致顾客投诉、索赔经确认属于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的确保金及利息扣除相应的费用补偿顾客或承当先行赔偿责任,确保金及利息不够以弥补甲方为此支出的费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乙方因自身原因未通过甲方同意擅自解除合同的,乙方的确保金及利息不予返还。
4、《租赁合同》终止后乙方拖欠税费或行政管理机关罚没款的,甲方有权使用乙方确保金及利息进行支付。
第五条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的约定使用乙方确保金及利息的,必需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在《租赁合同》终止后甲方按照约定使用乙方确保金及利息的,应储存好相关凭证。
第六条乙方确保金的补足
在租赁期限内使用乙方确保金的,乙方应在使用后▁▁▁日内将确保金补足,补足方式同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
第七条乙方确保金的返还
《租赁合同》终止后▁▁日内,如甲方确认乙方无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之状况的,确保金及利息应全额返还乙方。
第八条乙方逾期▁▁▁日未支付确保金或补足确保金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第九条甲方确保金支付方式
甲方在市场内收取租户确保金的,应采用市场整体一次性支付的方式支付对应确保金,数额为市场当年租金总额的▁▁▁%〔2-5%〕,以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
甲方确保金应于每年▁▁▁月▁▁▁日前向第三方支付,甲方确保金使用后,应于▁▁▁日内补足。新设立的市场应于开业后三个月内向第三方支付确保金。
第十条甲方确保金应用于以下状况:
1、甲方因自身原因擅自解除合同的,应支付给乙方与乙方交纳的确保金及利息等额的确保金。
第十一条第三方的权利义务
1、妥善保管甲、乙双方支付的确保金,确保金应存入指定银行的指定帐户,不得转存、隐匿。
2、确认确保金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事由支取,不得挪作他用。
3、收取确保金应开具合法、规范的收款凭据。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三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第三方▁▁份,▁▁▁▁▁▁▁▁▁。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乙方〔章〕:
住所:住所:
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市场登记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 :
第三方〔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指定银行:
指定帐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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