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预防电气火灾制度
1、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 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检修后的防 爆电气设备,必须经有防爆设备检验资格证的人员验收,并挂有验收合格证,对 下井的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应进行检查,未挂合格证的禁止下井。
2、调进矿的新电缆或热补后的电缆,绝缘电阻必须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 电缆严禁下井。井下电线、电缆必须具有阻燃性,并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合格证等,否则不得入井使用。
3、井下高、低压防爆开关,井上下高低压馈电线路的保护装置及矿井高压电 网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井下配电网路开关设备的校验,整值,应符合《煤矿安全 规程》第455--457条之规定。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供电设计要求。
4、“三大保护”齐全,确保灵敏可靠。任何人不得随意指挥或擅自甩掉保护 装置不用。机电管理部门应及时根据负荷变化情况对井下电气设备过流保护进行 整定。机电队要有值班人员对井下检漏装置每天上午9: 分试验一次,并做好 记录。各头、面对使用中的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每班使用前,必须进行一次漏电 跳闸试验,对电钻电缆进线进行检查,不合格的立即汇报调度室责成使用单位立 即更换处理。
5、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6、井下电缆的选型,悬挂及连接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之规定要求。做 到无明接头,无毛刺、防松脱。电气设备不失爆。
7、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必须符合《规程》的要求。
8、机电管理部门负责在二月份中旬以前对全矿地面机房建筑防雷设施进行一 次全面检查,并对避雷器接地电阻进行测定并有记录。不合格的,督捉有关单位 及时整改。
9、井下电气设备必须干净卫生,无积尘,无淋水。
10、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严禁井下电话利用大地作回路。
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应采用综合保护装置。
11、井下使用普通型携带式测量仪表进行验电、放电时,必须实时监测巷中 的瓦斯瓦斯浓度,在瓦斯浓度%以下时方可作业。
12、井下电气设备峒室处严禁使用油浸式低压电气设备,所有拖动设备的电 动机,应采用真空电磁起动器控制。
13、井上、下必须装设防雷电装置,并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预防电气火灾制度(二)
预防住院患者烫伤的管理制度
1. 护理人员对住院患者及家属做好预防烫伤知识的宣教,减少烫伤事件发 生确保病人安全。
2. 各病区应将患者热水瓶妥善放置,防止热水烫伤患者。
3. 对需要沐浴的患者做好水温控制的告知:先开冷水,再开热水,岁 以上的患者必须有家属陪伴。
4. 患者及家属不能擅自使用热水袋及热宝等取暖设施,必要时在医护人员 指导下使用。
5. 护理人员要严格遵守热敷操作规程,避免患者在热敷治疗中发生烫伤。
6. 护理人员应严格遵守热疗操作规程,预防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发生意外烫 伤。
7. 手术室护理人员严格遵守高频电刀操作规程,避免手术患者发生意外烫 伤。
8. 患者发生意外烫伤事件护理人员应立即采取应对措施。
9. 值班护士立即上报护士长,护士长根据患者烫伤情况 小时上报护 理。
患者烫伤的应急处理程序
1. 遇到患者烫伤情况发生时护士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通知医生及护士 长。
2. 如果烫伤处皮肤未破应立即将被烫部位浸入冷水中或进行冷水(冰水)冲 洗。冲洗时间应在半小时以上,患者不感到疼痛为止。烫伤处的皮肤已破,则禁 止用冷水冲洗,以防感染。
3. 将烫伤处的皮肤拭干,遵医嘱在创面涂烫伤药,烫伤处皮肤应保持清洁 和干燥。必要时请烧伤科会诊,遵医嘱处理。
4. 有小水泡形成注意不要弄破,应让其自行吸收;如果水泡较大遵医嘱处 理。
5. 做好患者及家属的解释安抚工作,给予患者心理护理。
6. 召开小组会分析讨论患者发生烫伤的原因,制定改进措施防止再次发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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