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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专)科教学奖励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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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大学本(专)科教学奖励办法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深化教学改,建立本科教学奖励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教学质量和水平,根据学校教学发展需要,特制订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 评奖范围包括全校承担各种教学任务的教师和从事教学管理的管理人员,重点奖励长期在一线从事教学的主讲教师、辅导教师和实践教学环节的指导教师以及教学管理人员。 二、奖励项目 (一)教学名师奖 1. 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敬业爱岗,乐于奉献,治学严谨,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受聘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在本校从事一线教学工作5年以上,能够积极主动承担本科教学任务。近三年每年直接面向本科生的课堂教学工作总量原则上不少于210计划学时(或320标准学时),担任本科生导师工作且考核合格。 (3)教学方法先进,教学效果好,得到同行和学生的好评。近三年以来获得过学校课程教学质量一等奖或2次二等奖。 (4)具有先进的、符合时代特点的教学思想和较高的学术造诣。积极从事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并作出突出贡献。及时把本学科的发展前沿、最新学术成果引入课程教学 中,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积极开展主讲课程的教学研究与实践。近三年有主持省级及以上的教学研究项目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5)自觉指导和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授课水平,对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作出突出贡献。近三年以来对跟踪指导青年教师2人(含)以上。 2. 名额、奖励额度及奖励形式 每次评选5名以内。奖励额度20000元/人。 每三年评选一次,由学校行文并授予“教学名师”荣誉称号,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二)课程教学质量奖 1. 条件 一等奖:一年内教师所独立承担的课程(课堂)教学计划学时不少于128学时(或192标准学时),学生评教等级为优秀,若承担有其他教学环节工作任务,均被评定为优秀等次。 二等奖:一年内教师所独立承担的课程(课堂)教学计划学时不少于128学时(或192标准学时),学生评教等级为优秀,若承担有其他教学环节工作任务,至少有一项被评定为优秀等次。 三等奖:一年内教师所独立承担的课程(课堂)教学计划学时不少于128学时(或192标准学时),学生评教等级为良好及以上,若承担有其他教学环节工作任务,至少有一项被评定为优秀等次。 2. 名额、奖励额度及奖励形式 设课程教学质量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一等奖:名额占当年授课教师总数的6%以内,奖励额度为6000元/人。 二等奖:名额占当年授课教师总数的10%以内,奖励额度为2000元/人。 三等奖:名额占当年授课教师总数的30%以内,奖励额度为800元/人。 设青年教师课程教学质量一等奖。名额比例控制在青年任课教师总数的5%以内,奖励额度为4000元/人。 每学年评选一次。由学校行文并授予“课程教学质量奖”荣誉称号,颁发奖金,一等奖另颁发荣誉证书。 (三)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奖 1. 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为人师表,近三年来无教学事故。 (3)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参赛学期独立承担一门理论教学课程。 2. 名额、奖励额度及奖励形式 设教学竞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奖项,对特别优秀者可设特等奖给予奖励;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特等奖:1名,奖励额度2000元/人。 一等奖:3名,奖励额度1200元/人。 二等奖:5名,奖励额度800元/人。 三等奖:8名,奖励额度500元/人。 每两年评选一次。由学校行文并予以表彰,特等奖及一、二、三等奖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优秀组织奖颁发荣誉证书。 (四)教学成果奖 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采取个人或集体(项目组)申报,单位的办法,由个人或集体(项目组)在规定时间内向教务处申报。 学校组织对申报的成果进行评审,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拟获奖成果,并报送省级、级教学成果奖的候选项目。 1. 校级教学成果奖 设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特等奖:奖励额度8000元/项。 一等奖:奖励额度5000元/项。 二等奖:奖励额度3000元/项。 2. 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参照学校科技奖励办法执行。 每四年评选一次。由学校行文予以表彰并颁发奖金。 (五)学科竞赛与论文指导奖 1. 学科竞赛指导奖 设院(部)级、校级、省级、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指导奖,主要奖励指导学生获得学科竞赛奖项的教师。 一等奖:8000元/队。 二等奖:5000元/队。 三等奖、省一等奖:3000元/队。 省二等奖:1000元/队。 省三等奖:500元/队。 2. 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指导奖 奖励额度500元/篇。 每学年评选一次,由学校行文予以表彰并颁发奖金。 (六)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奖 设一等奖、二等奖,其中一等奖10名左右,二等奖为指导教师人数的15%左右。 一等奖:奖励额度3000元/人。 二等奖:奖励额度1000元/人。 每学年评选一次,由学校行文予以表彰并颁发奖金。 (七)大学英语教学奖 非英语专业本科生大学英语四级累计通过率(成绩达425分)在二年级结束时若达到规定比例,给予外国语学院一次性奖励。 65%W累计平均通过率<70%:奖励30,000元。 70%W累计平均通过率<75%:奖励50,000元。 75%W累计平均通过率<80%:奖励70,000元。 累计平均通过率N80%:奖励100,000元。 每学年评定一次。 (八)其他奖励 本科教学工程等其它项目列入教学奖励范围,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三、附则 (一)对同一项目获不同层次的奖励,奖金不重复发放,以最高奖励为准。对已获得低等级奖励者,在其获得更高奖励时扣除低等级奖励已发放的奖励额度。 (二)教师获奖成绩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评职称、晋级、评优和优先进修深造的依据之一,组织奖记入院(部)年度考核业绩。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与本办法相悖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四)本办法所列奖项相关实施规范另行制定。 (五)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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