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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条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总结及案例分析(值得收藏)
26条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总结及案例分析〔值得收藏〕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深入分析总结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产生原因及预防措施,总结了26条施工现场管理规矩,望各位借鉴,确保在施工现场确保安全生产.
第一条项目经理必需每周一带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周三复查.
本条系落实落实《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和《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中第十条:
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时,要全面掌握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强化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及时消除隐患.要认真做好带班生产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全面负责本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履行以下使命:
(一)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二)制定工程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
(三)确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资金的有效使用;
(四)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现场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措施.
▲项目经理带队检查及复查整改
第二条施工作业前,工长或栋号长必需组织班组长进行安全生产条件验收.
依据《国务院关于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看法》,合计到施工现场作业面存有多种危险源,控制措施落实不到位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结合管生产经营必需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而制定.现场未设置工长、栋号长职务的由生产副经理进行条件验收.
1、施工作业面是否满足作业必需要;
2、作业人员有没有满足作业必需的安全防护用品;
3、施工作业是否必需要对已有的安全防护进行拆掉;
4、作业完毕对施工现场进行恢复、确保安全.
第三条危大工程必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必需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
本条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施工单位安全责任.
〔1〕严格执行方案审批制度
施工组织制定、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后,首先进行各部门的审核会签、公司审批后向监理、指挥部报审,审批后方可组织现场施工.
方案编制→部门会签→公司审批→监理、指挥部审批
〔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按要求组织专家论证.
〔3〕技术交底达到作业班组
施工方案审批后项目部组织进行各级交底,有方案交底、专项技术交底,并将交底传达到一线的作业工人.
▲管理人员施工方案交底
▲作业人员现场作业班前交底
〔4〕关键作业程序会签
对现场的关键工序,涉及各专业配合及多项工序时,在关键工序施工前执行会签制度,如混凝土浇筑工程,在混凝土浇筑前,进行安全、工程、技术、质量、机电专业等各部门会签,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
第四条入场不够3个月的作业人员必需穿戴反光背心.
入场不够3个月的作业人员是指从事建筑作业不够3个月的新工人,因此类人员不熟悉工程项目的工作环境、工程特点及危险因素,要求纳为日常安全管理重点监管对象.新工人必需穿戴颜色显然区别于其他工人的反光背心,并设实习字样标识.
北京市住建委针对2021年至2021年间,从发生事故死亡人员的进入施工现场时间进行分析,在发生事故死亡的189人中,入场时间在1个月以内的94人,入场时间在1到3个月之间的67人,入场时间超过3个月的28人.1、新工人缺乏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状况熟悉;
2、新工人缺乏熟练的安全操作技能;
3、新工人缺乏对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第五条土方开挖前必需人工挖探沟,查明地下管线或构筑物分布状况.
料,人工开挖探沟,探明管线布置状况,采用合理的保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第六条沟、槽、坑开挖深度超过1.5m 必需按方案放坡或支护.
本条系现行地方标准《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中5.2.2规定: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m,必需依据土质和深度状况按安全技术交底放坡或加可靠支撑,遇边坡不稳、有坍塌危险征兆时,必需马上撤离现场.并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用安全可靠排险措施后,方可继续挖土.
▲基坑坍塌
▲事故现场图片
第七条砖模墙、挡土墙、二次结构墙等砌筑高度超过1.8m的,必需有构造措施.当砌筑高度超过1.8m时,构造柱应当日浇筑.
由于砂浆凝结硬化必需要时间,每日砌筑高度过高,则墙体累加到底层的自重大,砂浆会被挤出,砖墙容易变形倾斜,破坏砖块与砂浆的粘合,进而影响整体强度,导致坍塌,而及时浇筑构造柱可有效提升墙体稳定性.GB50924-2021对各类砌体每日砌筑高度均有明确规定,且参照GB50924-2021第11.1.10、11.2.3条,冬、雨季施工时,更应严格控制,每日砌筑高度不宜超过1.2m.
第八条防水保护墙一次性砌筑不得超过1.2m,分步回填,外露高度不得超过1.5m.
防水保护墙与建筑物缺少拉结筋等构造措施,参照本说明第七条,为确保防水保护墙的稳定性,防止坍塌,墙体不得一次性砌筑过高,达到规范强度要求后方可进行后续施工.土方回填应随保护墙砌筑分层进行,严格控制墙体外露高度.
▲坍塌现场
事故原因:
砖模墙未达到强度就进行回填作业;未按照方案施工,方案要求管廊区作业要在砖模墙施工完成3天后进行.
间接原因:
抢进度赶工期;默许将砖模墙改变为挡土墙使用,方案未对回填提安全技术要求,无承载力侧压力计算;安全技术交底走过场〔技术员口头交底,带班班长文盲,交叉作业不交圈〕;管理人员不到岗〔只有两名安全员,其中1人回老家奔丧;技术总工长期不在现场〕
第九条超过一定规模的模板支撑系统严禁采纳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搭设完成后,各总承包部或二级公司生产、技术、质量、安全等部门进行联合
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工序的施工.因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存在材质普遍不达标、人工搭设随意性强、架体结构偏心受压等弊端,要求集团公司范围内超过一定规模的模板支撑系统严禁采纳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
依据《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文第3章,关于验收管理的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对施工现场超过一定规模的模板支撑系统的管理,特制定本条.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碗扣式钢管脚手架
▲盘扣式钢管脚手架
▲铝模系统
第十条大模板、角模、自制组合定型模板使用过程中必需采纳钢丝绳索扣固定.
《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大模板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京建发[2021]281号文第二条规定,大模板必需设置钢丝绳索扣,钢丝绳直径不小于6mm,未安装索扣的模板禁止使用.为确保模板的整体稳固性和吊装过程中的安全,吊环应有足够强度.穿墙螺栓等零散部件的垂直运输应使用金属容器吊运.
2.3.6大模板吊装入位后和拆卸之前,必需使用钢丝绳索扣〔保险钩〕固定,严禁使用铁丝或火烧丝固定大模板.
第十一条有高处作业可能的人员,必需配备五点式双钩安全带.
现行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3608对“高处作业〞的规定是:“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含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依照此定义,除JGJ80-2021规定的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交叉作业与施工安全网搭设等七个范畴涉及高处作业外,亦有各种临空高度大于2m的洞、坑、沟、槽、模板支设、钢筋绑扎等诸多作业活动可形成高处作业.因此,以高处作业定义为主要参照要素,规定作业现场内所有可能涉及高处作业的活动,其作业人员必需配备五点式双钩安全带.
2021年住建系统共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4起,死亡14人,2021年安全事
故的显著特点:高处坠落死亡9人占64.29%.
2021年至2021年,全市共计高处坠落事故死亡89人;物体打击事故死亡26人;坍塌事故死亡33人;起重伤害事故死亡24人;触电事故死亡10人;其他事故死亡7人.从各年的统计状况看,大多数年份,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事故种类是高处坠落.
五点式双钩安全带可在五个方向同时消散坠落产生的冲击,有效减少坠落过程中对身体的伤害,坠落停止后有利于坚持身体姿态,确保头部向上.其双钩连接器可极大减少高空行走发生意外坠落的概率,因此,本规定强制要求使用五点式双钩安全带.第十二条高处作业人员无处系挂安全带的必需设置可靠固定的安全绳,配合安全带使用.
作业人员在屋面周边、阳台、雨蓬、挑檐边等结构边沿从事施工活动时,安全带常出现无可靠系挂点的现象,易造成高处坠落事故.参照DB11/945-2021第2.8.11条,钢结构施工人员须设置稳固钢丝绳作为安全绳的规定,要求凡遇高处作业无处系挂安全带的,应采纳适当强度的钢丝绳设置安全绳,配合安全带使用.
▲竖井罩棚外观照片
▲罩棚顶部照片
第十三条有限空间出入口2m范围内必需设置标牌,实施作业审批;作业前必需先进行气体检测和通风;作业过程中必需强制继续通风.
《北京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规范》第十二、十三条规定:未通过作业负责人审批,任何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生产经营单位应在有限空间进入点四周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标识,并告知作业者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防止未通过许可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DB11/945-2021第2.12章节规定: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需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采用强制性继续通风措施,确保通风优良,严禁采纳
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事故现场地下三层▲地下三层井口照片
第十四条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需佩带五点式安全带,连接安全绳,安全绳固定点必需设置在有限空间外.有限空间作业必需设置监护人.
GB5958-2006第5.3.4条规定:当存在因缺氧而坠落的危险时,作业人员必需使用安全带〔绳〕,并在适当位置可靠地安装必要的安全绳网设备.因此,要求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需配备五点式安全带和安全绳,将安全绳牢固设置在有限空间外,如发生中毒或窒息事故,可使伤者身体姿态坚持竖直,便于及时施救.
《北京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规范》第十四条规定: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应明确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不得在没有监护人的状况下作业.监护人员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全过程掌握作业者作业期间状况,确保在有限空间外继续监护,能够与作业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
警、撤离等信息沟通;在发生紧急状况时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告,必要时立
即呼叫应急救援,并在有限空间外实施紧急救援工作;防止未通过授权的人员进入.
▲连接安全带
▲设置监护人
第十五条有限空间内有毒有害气体超标必需作业的,作业人员必需佩戴全面罩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
一般状况下,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必需待空气达标后方可作业,如遇工程抢险、坠落人员急救等特别状况,必需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应遵照GB5958-2006第5.3.4条的规定:作业人员必需配备并使用空气呼吸器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严禁使用过滤式面具.
第十六条水平洞口短边或直径大于300mm小于1500mm时,必需预留不大于150×150mm的钢筋网片.
水平洞口封闭不严、不牢固是造成高处坠落事故的一大主因,原有防护拆掉后恢复不及时、不规范是施工现场普遍存在的隐患,采纳结构预留钢筋或后置式钢筋网片可有效解决水平洞口防护问题,降低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率.
▲地下一层
▲地面一层第十七条电梯井操作平台须采纳定型化钢平台,除自稳型钢平台外,必需采纳14号及以上工字钢做插杠,支撑点严禁少于四个.
采纳定型化钢平台的电梯井操作平台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支撑点插杠采纳14号及以上工字钢且不少于四个,并应制定防脱落止挡措施.具体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图集》的要求制作.
▲电梯井施工钢支架平台〔插杠式〕
▲电梯井施工操作钢平台〔自卡式〕
第十八条悬挑式钢平台必需使用定型化产品,主绳、保险绳吊点方式不得相同.严禁使用花篮螺栓.
定型化产品是指租赁或购买有合格证、使用说明、检测报告的悬挑式钢平台,其制作、安装、使用管理必需严格执行《施工现场悬挑式钢平台安全操作技术导则》〔京建发〔2021〕110号〕文件要求.
墙体〔结构〕上的吊点螺栓预留孔位置的选择应使钢丝绳与平台两侧垂直面的夹角不大于5°.悬挑式钢平台两侧的下吊点应设置在护栏外边,并确保建筑结构、脚手架及支撑体系无干涉.每个吊点的受力钢丝绳均须独立设置,不得采纳钢丝绳从平台下兜底的方式.主梁必需采纳整根型钢,后端必需固定,主绳、保险绳与水平夹角应控制在45—60°,必需同时张紧、受力,确保
受力平衡.
要求吊点分别设置、不得采纳兜底的方式,是为了满足安全管理的冗余设置.明确主绳、保险绳吊点,是为了避免保险绳吊点设置过于接近根部.鉴于事故案例,经分析视察,决定禁止使用花篮螺栓调节钢丝绳.
2.5.13悬挑式钢平台主绳、保险绳吊点应分别设置,不得采纳钢丝绳从平台下兜底的方式.主绳吊点距平台前端不应大于500mm,保险绳吊点距主绳吊点不宜大于500mm,保险绳应张紧,主绳、保险绳严禁使用花篮螺栓调节.
第十九条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液压平台、悬挑式钢平台、电梯井平台、移动式操作平台移动过程中严禁上人.
移动式操作平台、悬挑式钢平台、电梯井平台是使用过程中频繁移动的工具式平台,在挪动或提升过程中,不具备平台上人员同时作业的安全条件,无
法确保其上人员安全,极易造成高处坠落事故.
第二十条工具式基坑悬挂步梯必需待立杆落地、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且投入使用前应将出入口封闭.
工具式基坑悬挂步梯可随基坑开挖组装延伸,也可随结构施工由下而上逐步拆掉.但立杆落地前仅靠三角托架承力,工人上下班高峰期如人流过于密集,荷载可能超出制定要求,极端状况下可能造成架体失稳坍塌.故要求组装、拆掉过程中严禁上人,并封闭出入口,悬挂显然标识.
▲标准化悬挂马道
第二十一条流动式起重机支设前,使用单位应组织现场查看和交底,所配备的信号司索工,从业时间不得少于3年.
流动式起重机支设前,必需选择平整的支设位置,不得在未夯实的回填土上支设,与基坑坚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应全部伸出支腿,确认地基承载力后在撑脚板下垫专用垫板或枕木确保车架上安装的回转支承平面处于水平状态.
直接原因: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汽车吊司机违章操作,吊装钢筋前未将支腿全部伸出;吊运现场未设置吊装警戒区域,现场无专人监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正在对该汽车吊机械性能以及是否超载进行技术鉴定.
第二十二条交流电焊机必需配装二次侧防触电保护装置.
现场交流电焊机必需设电焊机专用开关箱控制,箱内应设置断路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和二次空载降压保护装置,作业人员必需穿戴合格安全防护用品,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二次侧触电保护装置作用是:交流电焊机从工作原理上可以看作是一个变压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只能对一次侧起到保护作用,电焊机在空载、引弧等状态下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对二次侧保护不起作用,因此必需设置二次空载降压保护装置.
第二十三条施工现场,特别是采纳发电机组供电的,必需执行TN-S系统,做到三级配电、逐级漏电保护.
临时用电工程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低压电力系统必需采纳TN-S接零保护系统,即电源端直接接地,电气装置的外露导电部分与配电系统的接地点直接做电气连接〔即采纳保护接零〕,中性导体和保护导体分开设置.
三级配电主要指:现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其中分配电箱可以多层次,当工程规模较大时,也可以执行多级〔三级以上〕配电;逐级漏电保护主要指:现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每级箱内均设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必需执行TN-S系统,严禁使用可调式漏电开关.
2.10.4临时用电工程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低压电力系统必需符合以下规定:
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TN~S接零保护系统;
3.采纳逐级漏电保护系统.
第二十四条电气调试必需由专业电工操作,严禁带电作业.
“建筑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涉及变压器维护的项目,电工应同时持有安监局颁发的“高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依据JGJ46-2005第8.3.4条的规定,对配电箱、开关箱等进行定期检查、修理时,必需将其前一级相应的断路器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警示牌,严禁带电作业.
第二十五条特别潮湿及金属容器、管道、密闭舱室等狭窄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JGJ46-2005第10.2.2条第3款及DB11/945-2021第2.12.4条均对特别潮湿场所用电要求有明确规定,须遵照执行.推举采纳移动充电式照明灯具.
第二十六条高层建筑必需设置不燃的临时厕所,公建装修期间每3层不少于一个.
JGJ146-2021第5.1.19条规定高层建筑施工超过8层时,宜每隔4层设置临时厕所.由于高层建筑作业面距离厕所较远,作业工人往往选择竖井、通风井等黑暗角落如厕,由于光线不好,极易造成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的发生.故强制要求高层建筑必需设置临时厕所,装修期间还应加密设置.
▲事故现场照片
▲事故现场照片楼层内设置工具式移动厕所不仅解决了工人楼层施工上厕所不便的难题,杜绝了工人随地大小便的现象,而且可以避免了高坠的危险.
关于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强制性规定后的一些处罚措施:
1、违反本规定或相关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文的,必需局部或全部停工整改,每处罚款10000—30000元.
2、同一施工现场,三处以上或年度内两次以上违反本规定的,项目经理在集团安全生产交接班会上做出检查;同一施工单位,多个施工现场违反本规定的,由集团公司约谈其单位领导.
3、违反本规定,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撤销项目经理职务,单位主要领导在集团安全生产交接班会上做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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