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扫黑除恶常态化调研报告
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是深入落实落实党的十九大布暑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证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举措。从2000年底全国公安机关第一次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到如今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国打击黑恶势力的专项斗争从未停歇。在黑恶势力猖獗的地方,老百姓有案不敢报、有冤无处申。各种黑恶势力犯罪已经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严重危害社会和稳定。涉黑涉恶问题是复杂的社会问题,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黑恶势力也不断发生新变化、浮现新特征。依据主题教育的要求,我先后实地走访调研了相关部门,听取群众看法和建议,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收集专项斗争开展状况。下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调研状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状况
自2018年1月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院多措并举,继续对黑恶势力犯罪发起了凌厉攻势。截止2019年10月14日,我院共提前介入涉黑涉恶犯罪案件5起,批准逮捕43人,提起公诉38人。通过与政法各家连续的重拳出击,全县社会治安状况继续好转,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然提升。2019年上半年,检察公众安全感测评指数98.5612%,全市排名5位,全省排名56位,进步显然。
〔一〕高度重视,不断夯实专项斗争的保证基础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加强领导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布暑后,县检察院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同时,院党组先后十二次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布暑落实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传达文件精神、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成立了以院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全体员额检察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协调专项斗争的各项事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院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保证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决策布暑落到实处。
二是组建专业队伍,加强攻坚力。县检察院党组从极端的重要性和政治高度抽调业务骨干组建扫黑除恶办案组,依托捕诉一体模式专班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为适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务形势,院党组四次专题听取涉黑涉恶案件汇报,领导小组先后召开24次专题会议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要求,并于去年12月底召开新闻公布会向全县人民介绍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状况。
三是不断增加经费,强化保证力。积极与省财政厅协调沟通,将扫黑除恶专项经费列入年初预算;同时,优先保证扫黑除恶办案组执法办案车辆,并配齐相关硬件设施,全方位保证办公办案条件。
〔二〕特别重点,不断压实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
一是全面广泛宣扬,做浓宣扬氛围。通过压实责任主体,加快深厚线上线下宣扬氛围。对内干警以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为基础,进一步深入熟悉和提升主动性;对外通过电视、短信、微信以及醒目位置张贴标语等,进一步拓宽宣扬面、提升知晓率、增加参加度;采用走访、送信、座谈会等方式下到村组宣扬政策,激励群众积极检举身边黑恶犯罪,规劝涉黑涉恶人员投案自首。
二是广辟线索来源,做细线索收集和核查。在12309举报 和受理群众来信的基础上,通过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向社会公布举报 ,积极与县纪委、组织、信访以及公安等部门强化沟通,建立涉黑恶线索双向反馈移送机制;明确扫黑办为线索收集工作的牵头单位和主力军,所有线索移送要严格依照规定,报经分管检察长批准后移送院扫黑办,归口管理,由院扫黑办分析研判后统一处理,保证涉黑恶线索规范管理。
三是动态完善,做优管理机制。专项斗争期间,始终秉着"边做、边总、边改'的原则,认真学习、主动查摆、落实整改、规范工作。一方面以具体案件深入剖析问题,规范检察人员执法行为;另一方面以上级督导和借鉴其它地区经验,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保持问题导向,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办法、机制等。目前,通过动态管理,统一规范了全院台帐使用、数据报送,我院的业务台账多次获上级好评。
〔三〕聚焦问题,不断做实专项斗争的成效
一是聚焦彭泽状况,保证除恶务尽的方向不偏。我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主动聚焦群众反映激烈、社会影响恶劣、迫切需要根治的黑恶犯罪问题,保持"打早打小、依法严惩、除恶务尽'的原则,对涉黑恶违法犯罪坚持高压打击态势;目前,共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1件,恶势力或恶势力案件3个。
二是紧盯大要案件,保证专班攻坚的力度不减。2018年我院成功办理鲍锡亮等30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这是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首例提起公诉案件,我院创造性地提出了"边侦边审'介入侦查模式,成功地将该案办成了全市检察系统的观摩庭、示范庭,为其他兄弟县区院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提供了参照经验。2019年6月,市院将瑞昌4.09专案指定由我院办理,我院马上成立由3名员额检察官组成的办案组,并先后12次主动到瑞昌市公安局介入侦查,通过参加案件讨论、检察卷宗、沟通汇报等方式全面介入侦查。期间,针对该案存在的一些难点疑点问题多次向市院扫黑办专题汇报,目前该案提前介入工作已基本完成,近期公安马上移送起诉。
三是保持部门联动和综合治理,保证依法严惩的效果。在纵深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关',并主动与纪委监委、行业监管等部门强化沟通,互相之间建立线索移送机制、重大案件磋商机制、涉黑案件提前介入机制等。在办案中保持打击与整治并重,对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深入分析,发现行业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高质量的检察建议,推动专项斗争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如结合办理的鲍锡亮涉黑案件,我院向县市场和质量监督发出检察建议,要求该局联合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对全县非法经营成品油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执法力度,涉嫌犯罪的线索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该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已强化执法力度,保证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依法严惩取得实效。
二、存在问题
〔一〕推动力度不够均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通过前期宣扬发动,提升了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群众参加举报、检举、揭穿的热情空前高涨。但因为宣扬发动工作没有做细、做实、做深,导致部分群众对黑恶势力犯罪界定熟悉不清楚,;还有少数同志思想熟悉还存在差距,错误认为扫黑除恶仅仅是主要业务部门的办案同志的事情,政治站位有待提升;另外,有少数同志心存顾忌,怕担责任、怕领任务,所以工作仅停留在表面上,动真碰硬的线索摸排和深挖细查举措少、力度小、成效差,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全局整体工作质效。
〔二〕联动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强化部门联动是深挖根治涉黑恶犯罪的关键一环。在前期工作中,我院仅仅与公安部门、纪委、组织以及矿管办等一些日常业务来往密切的职能部门建立了案件磋商、情报研判、线索移送等部门联动机制,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动,涉及的部门多、工作的标准高、完成的任务重,因此需要与全县相关职能部门都强化联系,建立机制,规范工作。
〔三〕线索摸排还不够深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县检察院在线索来源方面主要集中在"群众举报、上级转发、案件深挖、部门反馈'等方面,工作还停留在固有层面上,没有全面深入下去。今年是专项斗争转入深挖根治的关键阶段和进入"深水区',更多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恶犯罪已经"洗白、变色、伪装',原有渠道和方式发现的难度越来越大,必需深入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岗位开展有针对性摸排。
〔四〕业务能力有待提升。当前时期的黑恶犯罪与早期黑恶犯罪存在本质区别,主要由硬暴力向软暴力、影响力转变,由社会面向基层政权、国家公职人员渗透,导致案件发现难、深挖难、取证难、抓捕难等,多数干警缺少办理此类案件的经验,满足不了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形势所需。
〔五〕参加综合治理不够深入。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我们工作重点还是更多侧重办案,就案办案的理念普遍存在,对涉黑涉恶案件反映的社会综合治理问题研究对策不及时,积极参加综合治理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还有待强化。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黑恶势力的生存土壤就是基层腐败这把"保护伞'。凡是黑恶势力能够长期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根本原因在于有一把或多把"保护伞',一般的恶势力后面也有人支持、纵容。黑恶势力往往通过拉帮结派、行贿送礼、请客吃饭等方式,与公职人员勾结在一起,而一些抵抗力弱的官员为得到"好处',充当其"保护伞',甚至通风报信或袒护、纵容违法犯罪分子,使黑恶势力有恃无恐。还有一些领导干部,担心扫黑除恶影响当地形象和投资环境,影响个人政绩和仕途,不同程度存在不愿打、不敢打、不真打、不深打等问题,助长了黑恶势力嚣张气焰。
〔二〕政策和立法跟不上社会发展的脚步,黑恶势力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钻了政策和法律的"空子'。当前,个人和一些民营企业到银行贷款的高门槛,导致这部分群体通过正常、公开的渠道筹不到钱,便转而向民间借贷,甚至找一些地下高利贷寻求帮助"渡过难关'。《中国人民银行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贷行为。但我国并未对高利贷行为做出禁止性规定,高利贷行为不入罪,同时"言语恐吓'"跟脚逼债'等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和工作的违法行为并不属于刑事打击的范畴,故而在实际生活中,一些黑恶势力受高额利息驱使,违规发放高利贷,或者受雇于人,帮忙催逼借贷者还款,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
〔三〕黑恶势力一般具备逃避主流社会控制与法律制裁的防护体系与措施。不管黑恶势力是从帮派化向公司化、企业化等表象合法的形式转变,还是手段从显然暴力转向"软暴力',究其原因,就是为了逃避法律制裁。但不管黑恶势力的这些表现形式如何演变,都无法掩盖其"黑恶'的本质特征。
四、几点建议
〔一〕统一思想,强化熟悉,切实强化政治责任意识。以迎接此次中央督导组问题反馈为契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升政治站位、统一思想熟悉、全员动员参战,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二〕特别重点,强化摸排,切实做到全面精准。持续强化宣扬发动,提升群众知晓率和参加度,结合本区域实际、特别重点、拓宽思路,延伸摸排时空,特别是组织优势力量深入到重点乡镇、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全面摸排,要在建筑业、运输业以及砂霸村霸、套路贷等领域做文章。
〔三〕强化学习,强化培训,切实提升业务能力。全院干警要主动适应新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保持"走出去、请进来'和"边做、边学、边总'的学习方式,不断提升全院干警业务水平,特别是线索移送和攻坚大案能力上下功夫,再侦破一批涉黑涉恶案件、打掉一批涉黑涉恶团伙、抓获一批涉黑涉恶人员。
〔四〕健全机制,强化联动,切实形成打击合力。健全联动机制,着重在"上下沟通、左右衔接、内外联动'上下真功、求实效,加快推动行业监管全覆盖,提升社会综合治理能力;主动整合多方力量,深挖彻查每起涉黑涉恶案件,查清"关系网'、深挖"保护伞'、根除"利益链',力争在"拔伞破网'和"打财断血'上取得新突破,切实从源头上根除黑恶犯罪滋生蔓延的土壤。
扫黑除恶常态化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深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对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调研,现将调研状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积极发挥检察职能,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提升思想熟悉,强化组织领导
一是思想引领,提升熟悉。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多次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示精神,引导干警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基层政权,保证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政治高度上来充分熟悉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引导干警充分熟悉目前我县治安形势的严峻性以及人民群众对幸福获得感、安全获得感的迫切性;引导干警充分熟悉作为担负法律监督重任的检察机关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使命和使命。二是强化领导,形成合力。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刘建成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从晓、龙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金贵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龙伟兼"扫黑除恶'工作办公室主任。三是优化结构,提升效率。领导小组下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主要使命是统筹协调工作、统计数据信息、传达工作要求、汇总行动成果。"专项斗争'办公室成员由院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等七部门主要责任人员担任,制定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总的工作目标和各部门的具体工作,以及相应的责任人员,建立联系员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公诉、侦监部门为主体的办案小组,明确了"十个一律不准'的工作纪律和奖惩措施。
2、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大打击力度
一是特别工作重点,狠抓典型案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我院侦监部门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提请批捕的涉恶犯罪案件34件74人,经检察,依法批准逮捕33件72人,不予逮捕1件3人;公诉部门对涉恶案件提起公诉13件64人。如我院办理的何闵系列案件,发现自2015年起犯罪嫌疑人何某等人纠集在一起,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赌博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一个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并且为了逃避打击,该团伙制定了一系列的组织规矩,打击难度较大。我院侦监部门提前介入该系列案件,会同公诉部门与公安机关多次进行案件会商,召开联席会议,对案件的办理、取证等方面提出多条可行性建议,均被公安机关采纳,成功的摧毁了该恶势力犯罪集团,提起公诉13人。
二是严把批捕关,保证工作实效。我们始终保持严把检察逮捕这一刑事诉讼的第一端口,健全四项机制,严把批捕案件质量关,杜绝捕后不诉,捕后无罪案件的发生。建立案件提前介入机制。对涉黑涉恶案件,保持主动派员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通过将检察逮捕工作关口前移,从源头上确保报捕案件质量。如办理的稂林科等六人寻衅滋事一案,我院侦监部门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仅用三天时间就完成了批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建立每案必讯机制。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涉黑涉恶批捕案件,保持每案必讯,特别是对主要依据言词证据定案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进行重点讯问,全面核实案情。建立联系沟通机制。承办检察官收到公安机关报捕案件后,第一时间审阅案卷,针对案件定性、证据缺失等问题及时与公安机关承办人沟通联系,听取侦查机关看法,求同存异,指导公安机关承办人在检察逮捕期间调查取证,保证案件证据确实充分。针对争议较大的案件,邀请公诉办案人员介入分析,从严把握批捕条件。
三是强化法律监督,守护公平正义。积极履行法律监督使命,追捕涉恶犯罪嫌疑人8人,追诉漏犯10人,改正移送起诉漏罪13人,发出改正违法通知书1份,发出检察建议1份,对一审判决提请上一级检察机关抗诉2件2人。
四是强化线索摸排,深挖涉黑涉恶线索。我院保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保持集中摸排与常态性工作推动相结合,通过多形式、多渠道拓展线索来源,保证线索及时精准,不留死角,形成长效机制。一方面结合宣扬深入群众走访。安排专人,组建专班,集中攻坚,利用深入群众开展"大走访,大调查'活动,从重点打击的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现象入手,收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另一方面结合办案职能主动排查。各业务部门依据自身的职能开展全方位地毯式摸排,并保持成为一项常态性工作。侦监、公诉部门逐案认真排查梳理,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地区案件逐案进行分析研判;监所部门对看守所羁押人员、司法矫正服刑人员认真逐一进行筛查,深挖涉黑涉恶线索问题;控申部门从来访申诉活动中发现深挖涉黑涉恶线索。我院依法向公安机关、纪委监委和县扫黑工作部门移送涉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19条。
五是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内部联动。强化侦监、公诉、控申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整合力量,结合各部门的职能优势,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保证每一起涉黑涉恶犯罪案件都办成"铁案'。健全信息共享、重大案件协商、联席会议制度。积极主动与公安、法院等单位沟通协调,不定期召开扫黑除恶衔接工作联席会,就扫黑除恶工作开展状况、办案中碰到的事实、证据和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沟通协调,形成打击合力,保证把打击拳头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激烈的各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完善请示汇报协商机制。影响大、难度大、争议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涉黑涉恶案件,及时向县委和市院请示汇报,听取县委和市院的指导,保证精准打击,让每一起案件都经的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3、强化宣扬力度,营造有利氛围。
紧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状况,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法律法规宣扬活动,形成全方面、多层次的法治宣扬教育格局,努力营造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声势。一是开展巡回宣扬活动。组织宣扬小分队利用宣扬车,深入各乡镇所有行政村、重点区域、交通要道通过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关内容的宣扬录音,在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巡回宣扬。二是开展法律宣扬活动。组织干警深入开展法律进单位、进村〔社区〕、进学校、进医院、进家庭、进企业、进市场、进景区宣扬活动,通过发放宣扬资料、张贴公告、设立举报信箱和公开举报 等方式,激励引导群众遵遵守法律律,提升群众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识,积极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三是开展新闻媒体宣扬活动。加大新闻媒体宣扬力度,在衡东新闻网、衡东手机报、衡东公布等县内媒体进行宣扬,定期公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扬相关信息,大力开展"以案施法'宣扬。四是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利用电子显示屏、条幅、宣扬栏等进行扫黑除恶工作的宣扬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深厚氛围。截止今日,我院在全县范围内对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意义和打击重点进行宣扬,在显著位置张贴扫黑除恶宣扬漫画贴画60余幅,悬挂宣扬横幅10余条,发放宣扬册1000余份,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有力的舆论保证。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够
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起步早、措施硬,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通过调研,还发现存现一定的不够:
一是存在部分干警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重要性、紧迫性熟悉不够的问题。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三是各部门联动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情报共享还难以实现。
三、工作建议
1、熟悉要再深入,着力提升政治鉴别力。要进一步认真组织全体干警落实学习中央、省、市、县级上级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布暑,提升政治站位,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院的决策上来。
2、摸排要再细致,着力提升线索收集力。要保持全方位开展摸排活动,安排专人对摸排的线索进行收集研判鉴别,保证做到大范围收集、拉网式清查。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保证群众举报、投诉畅通无阻,切实保护好举报人的隐私。
3、氛围要再营造,着力提升宣扬引导力。要充分利用检察外网、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的作用,安排专人管理运作本院的新媒体,及时公开涉恶案件的办理状况,加大对法律法规的宣扬力度,充分展示我院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在全社会营造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深厚氛围。
4、方式要再灵活,着力提升综合协调力。要进一步转变关起门来办案的老思路,积极主动同公安、法院等单位沟通联系,涉恶案件保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努力将每一件涉恶案件办成铁案、办成精品案件。
扫黑除恶常态化调研报告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统一安排布暑的一项政治任务,对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有效根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不断加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基层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为了全面摸排,彻底深挖,依法重拳出击,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羊井子湾乡党委成立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组成调研组,先后深入到全乡各村、各站所,采用听、查、看、问、访等方式对全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状况进行了调研,现依据调研状况,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基本状况
羊井子湾乡地处金塔县城东北11公里处,共有6个行政村,6个村党支部和1个机关党支部,39个村民小组,1327户,5408人,耕地面积19256亩。
二、主要做法及工作成效
去年以来,全乡上下认真落实落实党中央决策布暑,乡、村两级迅速行动,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开展宣扬动员,积极组织线素摸排,出手重拳打击,保持源头治理,进一步落实推动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催促检查和考核问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强化领导,靠实工作责任。为保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召开5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动会议,召开6次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分析研判会,及时传达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布暑"扫黑除恶'工作。以"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治乱'为原则,坚决摧毁打击黑恶势力。乡上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和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党委副书记郭振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副乡长王丽同志任副主任,全力做好扫黑办日常工作。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羊井子湾乡扫黑除恶联席会议制度》、《羊井子湾乡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制度》、《羊井子湾乡扫黑除恶信息研判工作制度》、《羊井子湾乡涉黑涉恶线索保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同时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 ,并安排两名政治素养可靠的干部定期查看举报箱。扫黑办配备保密柜等相关设备,由专人负责相关资料的整理及收集,保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组织严密,责任到人。
(二)加大宣扬,营造深厚氛围。一是制定宣扬方案计划。制定了《羊井子湾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宣扬工作方案》、《羊井子湾乡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扬计划》、《羊井子湾乡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扬工作方案》,切实加强了宣扬工作主动性,明确了宣扬重点、宣扬计划。二是大力开展社会面宣扬。在各村组主要道路和出入口,张贴《在全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积极激励公民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92张,安排人员将《金塔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等资料发放至户,各村沿路沿线主干道悬挂宣扬横幅7条,各村都设立了扫黑除恶固定宣扬阵地,并在沿路沿线路灯杆上架设宣扬标语。各村充分利用党员集中学习、召开群众会议等有利时机,传达中央和省市县扫黑除恶的文件精神和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宣讲扫黑除恶有关精神,重点对《通告》内容进行讲解,努力夯实群众基础,争取群众的广泛拥护。同时,利用党员固定活动日等活动,开展扫黑除恶专题宣讲,向群众讲清政策、说明态度,激励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穿涉黑涉恶线索,不断提升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度和参加率。乡政府及各村设置专门举报箱,并及时向群众公布了举报 ,利用学生开学日、赶集日、四月八庙会等节点,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扬,保证了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优良的法治环境和社会舆论环境。至目前,全乡累计召开会议35场次,发放宣扬单2000余份,暂时没有接到群众反映涉黑涉恶状况的举报。三是强化网络新媒体宣扬。利用微信连心群、群,不断向广大干部群众、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等对象宣扬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法规、应知应会知识、12种重点打击的黑恶势力、典型案例等内容,延伸宣扬触角,继续加大宣扬力度,在全乡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优良舆论氛围。
〔三〕全面梳理排查,不留死角隐患。聚焦确定的12类重点打击对象、积极组织全乡各村、乡纪委、乡党建办、乡综治办、乡司法所、乡派出所等站所,通过召开研判会、村民大会、党员大会、村班子会等会议,入户走访调查、问卷调查、开通举报 、设立举报箱等方式,结合精准扶贫、环境整治等工作开展针对性摸排调研。对重点领域、重点人员深挖细查,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全面准确掌握本地涉黑涉恶线索,保证底子清、状况明。保持扫黑除恶同基层反腐"拍蝇'和查处扶贫领城腐败问题相结合的原则,强化反腐"拍蝇',深挖打击"保护伞',紧盯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严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和专项斗争中不担当不作为三类重点问题,强化执纪监督监察,强化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管。保持严打方针不放松,主动进攻、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形成压倒态势,一茬接着一茬打,继续发力,做到"不留死角、全面见底',进一步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出气势,打出效果。经排查,我乡各级基层组织有序运转,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尚未发现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等涉黑涉恶线索。
〔四〕强化源头治理,遏制黑恶势力滋生。一是强化干部群众教育。组织乡、村、组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筑牢"扫黑除恶'斗争的人民防线。强化法治教育,进一步加强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知法、懂法、遵守法律、护法意识,全面提升干部群众的法治素养。二是全面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把集中开展化解矛盾问题,清除隐患作为开展好"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对遗留信访问题,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以及群众诉求等问题,采用"拔钉子'战术,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参加,限期办理,办结一件销号一件,切实做好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三是抓好重点人员管控。对全乡邪教、吸毒、社区矫正、刑满释放等重点人员进行"拉网式'排查,逐一制定稳控措施,及时明确责任,进行交办,保证重点人员情报信息第一时间掌握,重点人员动态及时掌握,责任及时明确。至目前,我乡未发生赴省、市、县越级上访事件,共排查矛盾纠纷18起,且全部调解完毕。
三、存在的问题及不够
去年以来,全乡上下认真落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决策布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势开局、继续发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够,主要体现在:一是群众对扫黑除恶相关政策知晓率不高。受群众文化水平及宣扬力度的限制,群众对扫黑除恶相关政策知晓率有待进一步强化。二是群众参加积极性不高,全民配合意识有待一步提升。三是摸底排查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我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够,下一步将持续整顿,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
我乡将进一步细化措施,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将专项斗争抓实抓细:一是进一步加大宣扬力度,提升群众知晓率。使更多的群众参加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二是强化调查摸底,深挖涉黑涉恶线索。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全乡各村、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状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状况明。三是采用多种手段,深挖隐藏的涉黑涉恶线索。通过发挥群众监督、举报作用等多种途径,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和群众举报线索进行排查,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四是强化信访工作,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对信访集中、矛盾特别的人员和区域,强化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五是保证责任到位,积极履行承诺。各村党支部书记、乡属及驻乡各站所负责人,保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到位,宣扬动员深入、线索摸排到位、排查掌握的线索均已上报相关站所核查,不存在对问题和线索置之不理、隐瞒不报的状况的,向乡党委政府作出"落实领导责任和无涉黑涉恶问题'承诺,并签订承诺书承诺。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