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深源职教中心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为确保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不出现异常,确学校保学生人身安全,特制定该管理办法。
一、管理人员
掌握和处理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的人员包括:班主任、体育老师、实训老师、有关部门管理人员、其他老师等。
二、工作职责
(一)班主任
1、班主任必须履行的一般义务
① 了解:了解全体学生的特异体质、患病情况、既往病史等,了解学生在活动过程中的身体情况。
② 登记:对了解的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③ 告知:将学校的相关情况和要求告知学生及其家长;
将学生的身体情况及时告知相关老师、活动组织者和实施者以及学校,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④ 检查:活动过程中要检查有关人员是否采取了必要的措施,是否有学生不守纪律和安排,出现安全隐患等。
⑤ 照顾:发现学生出现疾病或不适症状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缓解症状,防止出现新的更大的危险。
2、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及其家长进行提醒和告知,内容包括:
① 因病不能参加的。
② 因病、因特异体质、女生因生理现象可以参加但需降低强度的。
③ 对确需降低强度的,班主任要将名单及时提交给活动组织者和实施者。
④ 因病不能参加的学生要写出书面报告,班主任保存。因病、因特异体质、女生因生理现象可以参加但需降低强度的,写出书面申请,或者头申请均可。
3、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请病假,班主任要及时批准,但学生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4、学期中途转入或插班的学生,必须首先要了解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并做记录。
5、要求学生及其家长及时准确的将学生的身体情况向
班主任和学校进行告知,必要时要出具证明。
6、教育学生活动中身体出现不适立即报告。
7、告知学生及其家长必须给学生购买人身保险。
(一)体育、实训课老师
1、每次课前或活动前必须提醒学生有无因病或特异体质不能参加的或需降低强度的。
2、使用器材之前,必须检查器材是否存在问题,有问题的绝对不能使用。
3、活动前必须查看场地,若存在安全隐患必须整改,否则必须停止使用。
4、课堂或活动期间不允许擅自脱离岗位。
5、课前课后或活动前后必须点名,清点人数。
6、学期初第一节体育课、实训课必须告知学生哪些身体条件下不能上体育、实训课或参加相关活动。
7、不能提前下课。
(三)学校
1、转入学生必须对其身体健康状况进行了解,并做登记。如果存在潜在危险较大的病情,谢绝接收。
2、每年进行一次常规体检,发现问题班主任及时告知
家长。
3、每学期初进行一次学生体质摸底调查,并做好记录。
4、中途请假回家的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批准的假条,门卫方可放行。同时保管好请假条,保管时间为一学期,学期结束时交学校政教处。
5、学校在开展大型活动前,发函致家长,要求家长填写意见反馈单,特别是了解学生病情,及时交给班主任老师,以便掌握情况,做出相应安排。
6、因病休学的学生根据市教育局的规定必须在家休养,休学期满,出具医院证明办理复学手续后方可复学。
三、注意事项
在校期间或学校安排的校外活动期间,学生突发疾病时所有在现场的老师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开展必要的救护。
2、立即通知家长。
3、必要时向公安部门报警。
4、所有老师平时要学习和掌握一些必备的急救常识。
5、所有老师不允许提前放学。
6、所有老师不能因某个活动而导致上课迟到,必要时可先做安排。
7、以上方法和要求适合于全校所有老师及管理者。
8、责任追究:凡未贯彻落实学校规定和要求而发生安全事故者,将追究其一切责任,同时给予纪律处分。
源源职教中心
特异体质学生安全档案
学生姓名
洙源职教中心
年月日
源源职教中心特异体质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关爱特异体质学生,促进特异体质学生的健康成长,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现学校和特异体质学生家长特签订《特异体质学生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学校及老师责任范围
1、学校高度关注特殊体质学生,开展特异性体质和特定疾病调查,建立特异体质学生档案,并告之所有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尽量作好防范工作。
2、学生健康状况属个人隐私,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任课老师不议论、不宣扬,加强保护措施。
3、特殊体质学生在学校期间,学校要求任课老师经常地了解这些学生的身体状况,不安排不适宜参加的某种教育教学活动。一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并通知家长,以最大限度保障这些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学生及家长(监护人)责任范围
1、家长要配合学校对自己孩子开展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调查,将身体健康状况、变化情况及与健康相关的信息、资料及时、准确无误告知学校,并保证相关信息、资料的真实性。
2、家长要密切注意孩子的健康状况,早期发现孩子身体不适,及时去医院诊治;患病的孩子必须带回家治疗休息,保证孩子疾病期间不上学。
3、家长应教育子女,随时发现自己身体有所不适或有将要发病的症状,及时准确无误告知班主任或其它相关科任教师(住宿学生要及时告诉宿舍教师),及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4、特殊体质学生或其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伤害事故,家长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① 学生违反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实施明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② 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③ 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④ 特异体质学生的身体状况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⑤ 学生的监护人没有在上学、放学时按时对学生进行接送的,或在接送过程中自己有其它过错的。
三、补充说明
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之间只是
教育管理关系。
上述各条希望学生和家长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如因家长监护工作不得力,学生不自觉遵守法规校规,造成学生安全事故或自己突发疾病,所造成的损失、伤害或伤亡的,由学生、家长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与学校及班主任、老师无关。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学生家长、学校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学生签字:
监护人签字:
班主任签字:
滦源职教中心
年月曰
特异体质学生基本情况调查表
监护人2
联系电话
患有的疾病或伤
残
’具体情况)
心脏病
精神病
抑郁症
V
癫痫
肺结核
脑瘤
伤残
其它
发现症状
能否参加体育活动
特异体质学生病情诊断书、病例(或复印件)粘贴处
特异体质学生家校联系记录
时间
联系方式
联系事由
处理结查
学生特殊体质调查表
尊敬的学生家长:
为了保证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正常开展,学校需要全面了解学生体质状况,以便于加强家校配合,科学合理地安排各项活动,现进行学生特殊体质调查,敬请家长密切配合。
您的孩子如患有或曾经患过以下疾病,请在附件“学生特殊
体质调查表"中的'身体状况、栏内填写“是”或“否”,
或写明相关部位,请详填。
以下各项信息请您务必保证所填写的内容真实有效,如
有虚假,由此引发的后果由家长承担责任,学校不予负责。
滦源职教中心
年月
回执单
贵校下发的《学生特殊体质调查表》中的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所填信息为本人亲自填写,保证真实有效。
需要学校予以保密的信息有:
家长签名:-
时间:年月
学生特殊体质调查表
年级:班级:
学生姓名家庭详细住址
特殊体质登记表
名称
身体状况
名称
身体状况
名称
身体状况
血液病
软骨病
心'脏病哮喘
血友病
易流鼻血
糖尿病
癫痫
肝炎
肾脏病
疝气
肺结核
肿瘤部位
过敏部位
肢体残障部位
曾经骨折部位
曾经开刀部位
其它
您孩子不宜参加的
学校活动有
学生需紧急送医时,是否有指定医院?如有,指定医院为(空白视作无指定医院),如未指定特殊医院,为在紧急情况下争取抢救时间,本校将视作家长授权学校,由学校决
定送诊医院。
学生紧急状态下信息联络表
联系人
手机号码
手机号码2
父亲
母亲
亲朋好友1
亲朋好友2
家庭电话
办公室电话
其他
注:1.联系号码尽可能多些并务必真实有效,如有改动
请及时告知班主任。
2. 若所填信息需要学校予以保密,请在回执上予以注明。
**中心小学
特殊体质(或有特定疾病)和心理健康异常学生
管理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加强对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的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学生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我校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一、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思政主任)、*** (政教主任)、*** (教研主任)、*** (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班主任及体育教师
二、基本定义:
体质较弱,是指体质差的人,一般都血气不足,如果这个时候让他们去做一些剧烈运动,他们会感到很累。而且还有可能会出很多汗,影响健康。“汗血同源”是中医的说法,意思是:汗出得多了,超过了自己所以能承受的范围,就等同于流血等。
特殊疾病,是指非危及生命的恶性病变,包括心脏病、脑血管疾病、轻微脑中风、癫痫、血液系统疾病等。
心理健康异常,是指有心理健康疾病的学生,常常伴有偏激、自闭、行为异常等现象。
三、管理措施:
1. 加强卫生设施建设。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要不断地加强学习,提高处置各项应急事故的能力与水平。
2. 建立学生健康档案。为了履行了解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心理状况的法定义务,及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新入学的学生,主动地向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了解该学生的身体、心理状况,询问其有无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心理异常,以便在其学习过程中给予特别保护;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心理异常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要求其书面告知,并向学校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与疾病有关的书面材料。
如果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因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告知,而委托他人告知学校的,应当视为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已经履行了相关告知义务;学校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异常的学生,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
3. 加强日常保护措施。学校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对学生身体和心理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使学生不在本不应参加且可以避免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受到伤害。如果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的学生家长强烈要求其小孩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活动时,家长必须要有书面告知学校的材料,而且学校要对家长说明危险性及其所担负的责任。
4. 抢救必须及时得当。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立即采取救助措施,将受伤学生就近送医疗机构救治,保护事故现场,保全相关证据,并及时通知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保险公司。学校在事发后履行救护义务是无条件的。学校的救助措施在发现后立即采取,不能拖延;救助措施应当符合学校的实际能力状况。对于一般的伤病,学校如果有救治能力,可以及时予以救治。对于无力救治的,学校应当立即将受伤害学生就近送医疗机构救治;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这既是学校应尽的义务,也是促进学生伤害事故妥善处理的重要措施;做好现场保护工作,是学校在伤害事故发生后的一项职责和任务,并根据事故性质及事故严重程度向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报告。学校坚决制止有人为了推卸责任,破坏现场,甚至仿造现场的现象。在收集证据过程中,学校要尽可能地运用技防设施,并注意三点:收集证据应当合法,调查取证应当及时,收集证据应当保全。
5. 注重心理健康教育。把心理健康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全过程中,视其为学生的“幸福工程”,建立相互尊重的新型师生关系,减轻学生负担。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心理卫生活动,如组织专家举办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开设心、理卫生课,用黑板报宣传心理卫生知识,设立心理咨询中心等。对学生的一般问题能给予指导、诊断和帮助,及时消除心理障碍。
6. 加强保密管理规定。学校对涉及学生个人隐私的身体、心理健康信息应予保密。隐私权是每一个公民都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利,与公民成年与否没有任何关系。
四、工作基本步骤:
1. 全面摸排,决不遗漏。认真组织全面安全隐患大排查
行动,对所有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身体、心理健康状况调查,主要调查学生的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和心理异常情况,如:先天心脏病、癫痫、肺结核,高血压、胃溃疡、哮喘、肺炎、肾炎、精神病、伤残等其他严重的疾病。
2. 详细登记,分别对待。向学生了解、告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动员学生和家长如实书面告知学生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状况。学校对患有疾病的学生情况进行详细登记,请家长签名,建立相关台账资料,认真组织填写《学生体质较弱、特定疾病、心理异常情况申报表》。对体质较弱、患有特定疾病的学生,不再组织他们参加各种不适宜的运动、劳动和活动。
3. 建立档案,跟踪了解。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体质较弱、特定疾病、心理异常学生档案,跟踪管理,便于在集体活动或体育课上加以照顾。同时,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对学生身体和心理异常状况等有关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4. 加强教育,有效干预。把心理卫生健康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全过程中,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心、理卫生活动,如组织专家举办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开设心、理卫生课,用黑板报宣传心理卫生知识,设立心理咨询中心等。对学生的一般问题能给予指导、诊断和帮助,及时消除心理障碍。要构建和完善学生心理问题学生预警机制,采取与学生谈话、家访等形式,随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为特殊学生帮教提供有效的保障。
五、几点要求:
1. 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按照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学校对在校的未成年人学生负有教育、管理、保护的法定职责和义务,而体质较弱、特殊疾病和心理异常的学生是学校重点教育、管理、保护的对象。是构建和谐校园、打造平安校园、建设人民满意教育的需要。
2. 措施上要规范得当。在加强对体质较弱、特殊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审核把关、教育管理与保护上,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不能各行其是,采取土政策、老办法,更不能有鄙视言行。在具体细节上,要本着有利于这些学生健康成长的原则,完善保护措施等,切实体现出学校大家庭的温暖。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