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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开学学校双减政策下课外读物管理办法
根据《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精神,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防止问题读物进入中学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学校特制定本审核制度。
一、重要意义
为积极落实国家教育部“双减”政策,真正实现“减负增效”,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把注意力聚集到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上来,做到“减负不减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二、基本原则
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一)可读性与多样性原则。
进校园课外读物要能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的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有很强的可读性。读物内容要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同时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体现多样性。
(二)方向性。
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三)导向性与积极性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坚持“五育”并举,围绕核心素养,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课外读物选材要积极向上,体现主旋律,重点宣传
“”思想,传承与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
神,彰显家国情怀与法治意识。
(四)全面性。
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三、组织领导
成立课外读物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组员:各科室主任、年级主任、班主任
四、具体实施
(一)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小组对校内课外读物认真排查清理,杜绝《办法》中列出的12条负面清单中图书存在。
(二)坚持“红线”思维,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征订。
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学校设立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凡触犯者依据学校《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2)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的;
(3)未经同意,组织学生、家长下载各类学习平台、安装APP,或网上学习资料、读物征订的。
(三)学校给各位家长推荐的各学段“学生课外读物目录”必须是在国家批准的《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中选择。
(四)学校要对进入校园的课外读物进行遴选、审核把关,对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违背核心价值观的读物资料,一律禁止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五)加强教材征订和图书订购管理,教材征订前要认真核对审定目录,不盲目征订订购图书,要充分考虑学生年龄和认知特点,图书内容有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六)强化督导落实。学校采取多种形式严查各班乱征订购买教辅资料和强制或推荐暗示学生在特定地方购买图书情况,一经学校发现将取消教师职务晋级、评先评优资格。
(七)重视对学生电子产品的管理,严防不良信息、文章、读物毒.害学生。
各班要结合学校《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方案》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家长管控好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观看内容,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不良信息、不阅读不健康书籍、不观看不健康视一,坚持绿色上网。
(八)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区教委宣传部门、各学校要善于通过网络新媒体,立足区域和学校特色,加强校园阅读品牌建设活动的社会宣传,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培养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阅读习惯,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促进书香校园、书香社会的构建,助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区。
(九)控制教辅和类坚持一科一辅的原则,三至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选用宁夏人民教育出版社教材《学习之友》,一二年级语文、数学不征订购买教辅资料。禁止教师、家委会推荐或要求学生统一购买其它种类的教辅资料。
五、健全课外读物管理机制
(一)学校领导小组成员对初选书目进行评议,对选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课外读物推荐目录,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渠道推荐的课外读物要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
(二)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三)强化管理,严禁非法读物进入学生书包。
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教育部《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符合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时,要严把“十二种情形”关,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推荐学生课外读物要坚持教育部《办法》规定的“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和“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标准,从严管理,确保好书进校。各班主任也要按照“原则”和“标准”指导家长的购书行为。
(四)开展形式多样阅读活动,丰富课外阅读
学校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设立学校阅读角,班级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组织开展名师导读、读书沙龙、新书推荐等分享交流活动,做好信息化时代新媒介阅读指导,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持续开展家校共育的阅读计划,对于在阅读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教师和家庭进行表彰和奖励,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五)建立课外读物进校园监督检查机制
学校针对进校园课外读物需做到“凡进必审、凡用必审”,筑牢课外读物进校园的“防火墙”,做好推荐目录的区级备案。区教委责任科室及相关业务部门定期开展抽查和专项督查,并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纳入教材工作机制。区教育督导部门也要将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情况纳入督导检查范畴,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对于存在《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中违规情况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六)各级各类需要在校园内使用课外读物的活动都要审核活动方案,按照《管理办法》对相关书目进行把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不得接受请托、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
六、加强监管
(一)建立监督检查机制。
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对进校园课外读物的推荐情况开展抽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了解和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根据需要开展专项督查。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情况纳入督导范围。
(二)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宣传推广,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成才观、教育观和作业观,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三)加强工作督导,进行责任追究
全体教职工要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认真落实好“五项管理"工作,对学校的工作安排不上心、走过场的,对工作蜻蜓点水、不认真落实的,学校将进行追责问责。
(四)强化督导问责,将五项管理作为主要内容,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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