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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机故障或跳电时的安全措施
船舶在航行中,如果副机发生故障或发电机跳电,船舶因失电而失去动力,严峻海况时会导致严重后果。因此必必需依据不同状况采纳正确果断措施,避免因全船失电造成故障以及由此而引发的其他重大事故。
值班轮机员应首先停止主机运转并马上通知值班驾驶员、轮机长,然后迅速起动备用发电机组,尽快恢复供电;如果状况特别急必需用车避让,只要主机有可能短期运转则应执行驾驶台命令;如果备用发电机组不能起动,则应马上起动应急发电机,并首先给导航设备和舵机供电;在恢复正常供电后,马上起动为主机服务的各电动泵,尽快起动生机,恢复正常航行。
值班轮机员应迅速起动备用发电机组尽快恢复供电,同时停止主机运转并马上通知驾驶台;在应急处理过程中,必必需有轮机员遵守主机操纵台,随时与驾驶台联系;如因状况危急,船长必必需用车,轮机长或轮机员在确认船长的命令后,强制主机运转而不合计主机损坏的后果;将全船失电的经过、原因或可能的原因、时间、所采纳的应急措施、有无造成损失等状况具体记入轮机日志。
在应急处理过程中,如果备用发电机组不能马上起动,则应起动应急发电机,首先确保导航设备和舵机供电;如果属于过负荷跳电,发电机仍在空负荷下运转,则应切"次要负载',如:通讯机、空调、冰机、厨房和部分照明等,然后合闸供电,假设合闸后仍然跳电,不应再次合闸,防止发生严重损坏;如果是单机跳电应迅速调整电网负荷,确保主机安全运行,再起动备用发电机组或应急发电机,恢复正常供电。
为了防止在机动操纵时发生全船失电故障,确保船舶正常供电,应做到:
〔1〕电网应有较大的功率储备,满足大功率设备启用时起动电流的冲击和应急操作时高负荷的冲击。
〔2〕尽量减少配电板的调整和操作,防止发生误操作。
〔3〕在机动操纵前,应调整各发电机的负荷,使之尽量均衡,避免当出现负荷变化时造成某发电机跳电、某发电机超负荷的故障。
〔4〕强化发电机组、配电板的管理,如能推测出可能会发生故障应及早通报船长或值班驾驶员,使其能及早采纳相应措施。
〔5〕轮机长、值班轮机员应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及时正确果断地处理全船失电故障,确保航行安全。
值班轮机员应迅速起动备用发电机组,如果必需要应马上起动应急发电机,尽快恢复起货机供电;尽量确保起货机开工头数。在船电供应不够的状况下,可适当减少起货机工作台数。港口装卸公司从断电时起开始记录怠工时间,由船东偿付怠时费。依地区或国家的不同,怠时费用有所差别。
在尽量确保起货机开工头数的基础上,尽快查找副机发生的故障或引起跳电的原因,排除故障后马上恢复供电,确保装卸货物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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