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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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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管理办法 1 范围 1.1 本标准对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结案及统计报告作出规定。 1.2 本标准适用于大冶铁矿工伤事故的管理。 2 引用标准 2.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第75号 2.2 《冶金企业伤亡事故管理办法》[1994]冶生字第239号 2.3 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2.4 GB6442-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 2.5 《武汉钢铁公司事故管理细则》(修订)钢政发[1990]84号。 2.6 《伤亡事故管理程序》QSP/C2102-96A。 3 管理职责 3.1 安环科负责工伤事故的管理管理工作。 3.2 各级行政领导负责执行伤亡事故管理的法规及规定,配合医院抢救,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和结案,定期进行伤亡事故综合分析。 3.3 医院负责普及现场急救知识,对伤者及时抢救。 3.4 生产科、设备科、技术科、劳资科、组织部、监察室及相关部门协助事故调查和分析。 3.5 团委参加30岁以下青青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分析。 3.6 工会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善后处理工作。 3.7 各级党组织会同行政领导研究决定对事故责任者处理。 3.8 职工及事故现声当事有人责任及进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报告事故情况。 4 管理内容及要求 4.1 事故报告: 4.1.1 伤亡事故发生扣,负伤或最先发现者,必须立即口头报靠班组长,工段长,车间领导。 4.1.2 事故单位应在事故后一小时内,按系统口头报告矿调度室和安环科。 4.1.3 口头报告工伤事故,须报清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者姓名、性别、年龄、工种、职务、伤害部位、伤害程度及初步了解的事故经过和原因。 4.1.4 安环科在接到事故报告,了解事故概况后,认定为重伤的,应立即向集团公司安全处、矿业公司安环科、黄石市劳动局、市工会、铁册检察院口头报告,并向矿调度通报情况。 4.1.5 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由车间(科室)填写《职职伤亡事故登记表》及处理意见,报安环科。 4.1.6 轻伤事故48小时内,必须填写《事故快报》报公司安全处,矿业公司安环科。 4.1.7 重伤事故半月内由安环科写出《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报送集团公司安全处及矿业公司安环科。 4.1.8 残废事故半月内由安环科写出《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报黄石市劳动局及集团公司安全处审批后,转报各有关单位。 4.1.9 安环科每月底向集团公司安全处、黄石市劳动局、矿业公司安环科报关《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 4.1.10 安环科每年底向集团安全处、黄石市劳动局、矿业公司安环科报送《职工伤亡事故综合年报表》及《职工伤亡事故原因分析年报表》。 4.2 事故调查 4.2.1 在事故发生2至8小时内须组织事故调查组。 4.2.2 轻伤事故的调查,由车间主任负责,车间其他领导、事故工段的段长、班组长、车间安全组(员)及安环科分管人员参加。 4.2.3 重伤事故的调查,由矿生产副矿长负责,安环科、团委、劳资科(组织部)、武保科、监察室及有关科室人员,事故车间领导、工段长、班组长、安全组(员)及有关人员参加。 4.2.4 死亡事故的调查,由矿长负责,工会、安环科、团委、劳资劳资科(组织部)、武保科、监察室及有关科室人员,事故车间领导、工段长、班组长、安全组(员)及有关人员参加。 4.2.5 重大伤记事故以上事故的调查由公司负责。 4.2.6 事故调查程序: A 现场处理。事故发生后,立即救护受伤者,采取措施制止事故的蔓延扩大,保护好现场。 B 收集现场物证、痕迹、并注意保持原样。 C 收集事故事实材料,拍照或录像。 D 收集事故现场目击者及有关人员的证言、材料。 E 查问事故所在班组、班组、工段、车间有关安全管理工作资料,进行事故追踪性检查。 F 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 4.3 事故分析: 4.3.1 在事故经过清楚的基础上分析原因及责任。 4.3.2 首先分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其次分析产生事故直接原因的关键环节即的主要原因,最后分析管理存在的漏洞即间接原因。 4.3.3 责任事故中,的直接原因及主要原因的行为人或责任人,为事故的责任者与间接原因有关的人员为事故的相关责任者及管理责任者。 4.3.4 根据的原因,制定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 4.4 事故处理和结案: 4.4.1 对于事故责任者及单位,必须按有关处罚规定严格考核、处理。 4.4.2 事故责任者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4.3 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经过下中,方可结案。 A 轻伤事故。由车间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经安环科批准。 B 重伤事故。由安环科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经矿长审查,报批准。 C 死亡经上事故由矿归口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结案。 4.4.4 事故结案后应将资料档案归档。 5 考核 5.1 本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由安环科负责考核。 5.2 凡违反本规定者按矿经济责任制考核并追究责任。 6 附录和记录表式 6.1 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6.2 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 6.3 工作事故台帐。 6.4 冶金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一)。 6.5 冶金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二)。 6.6 事故快报。 第 6 页 共 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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