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消防、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消防管理,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证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保障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1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及工程项目建设过程。
2职责
2. 1安全监督部负责公司的消防管理,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2.2各部门负责贯彻执行本制度,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将消防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
2.3公司所有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灭火的义务。
3程序
3.1火灾预防
3.1. 着火源的控制与消除
3.1.1. 加热用火
加热容易燃液体时,应尽可能避免采用明火而改用蒸汽等加热。若在高温反应或蒸馏操作中,使用明火或烟道气时,燃烧室应与设备分开或隔离,封闭外露明火,并定期检查,防止泄漏。
3. 1. 1.检修动火
生产区内(除固定动火区外)所有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3. 1. 1.流动火花和飞火
a. 在易燃易爆区域和贮罐区等地点严禁电瓶车进入;
上进入生产区域,车辆排气管上必须装有火星熄火器等安全装置;c.生产区内,除规定地点外,严禁吸烟。
d. 在易燃易爆区域,禁止穿着不符合防静电安全要求的工作服。
3.1.1. 其他火源
a. 防止易燃易爆物料与高温设备、管道表面相接触,可燃物的排放应远离高温表面;
b. 禁止在高温管道和设备上烘烤衣服或放置可燃化学品;
c. 避免磨檫撞击产生火花和危险温度;
d. 消除电器火花和危险温度;
e. 根据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和爆炸性物质的性质,对电气设备、仪器仪表、照明装置和电器线路等,分别采用防爆、封闭、隔离等措施。
3.1.1. 导除静电
a. 生产、贮存和装卸可燃气、液体的设备和管道应有导除静电接地装置;b.
在绝缘管道上配置的金属附件应有导除静电的装置;
c. 防止雷电火花,根据工业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等级,采用相应的防雷措施。
3.1.2工艺过程的安全控制
3.1.2. 采用安全合理的工艺过程
a. 按物质的危险性采取相应的措施,通过工艺改革以火灾爆炸危险性小的物质替代危险性大的物质,以减小火灾爆炸的危险性;
b. 系统密闭及负压操作,设备应尽可能无泄漏;
c. 生产过程实现连续化和自控制,以有利于安全生产;d.
在生产过程中采用惰性介质保护;
e. 加强作业现场的通风。
3.1.2. 加强工艺参数控制,正确控制各种工艺参数,防止超温、超压和溢料、跑料。
3.1. 其他预防措施
3.1.3. 建筑物的防爆应有以下措施:
a. 生产装置的平面布置及防火间距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执行。易燃生产装置与生产用固定火源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
b. 生产过程中有易爆物质或压力容器的厂房应用敞开式或半敞开式建筑,泄压比应符合要求;
c. 散发可燃气体的厂房应有防火花地面和良好的通风设施;
d. 对安装有能散发可燃气体的采暖管道、散热器等表面接触能发生燃烧爆炸的机器设备和管道的厂房,应采用不循环的热风采暖设备技术;
e. 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建筑、罐区等场所应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3.1.3. 设备防爆及防止爆炸扩展应有以下措施:
a. 对因反应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能引起火灾爆炸的设备,应有报警装置,应有手动、自动紧急泄压、排放等措施;
b. 对突发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危险的设备,应设置封闭式安全阀;
c. 可燃气体输管线和放空管的末端,必须安装阻火器、水封和防静电装置;
d. 受压设备和盛装易燃物质的设备之间应有一段安全距离,距离不够的必须设防爆墙。
3.1.3. 可燃气体排放要求
a. 可燃气体排空管应高于人操作的设备2米以上;
b. 靠建筑物的排空管应高于建筑物2米以上;
c. 排空管必须在避雷器的有效范围内,且尽可能避免雷雨时排空。
4.2组织
公司消防组织机构即为公司安委会,并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部门为公司安监部,公司根据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各工厂律业部都有义务消防队员。
4.2.1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4.2.2建制
4.2.2. 公司实行消防区域负责制,建立必要的会议、汇报、防火检查及学习培训制度。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4.2.2. 划分防火责任区,指定各部门负责人为各区域防火负责人明确职责,负责落实辖区防火工作。
4.2. 2.各工厂律业部为一个中队,每个义务消防中队根据班次和人员情况下设甲、乙、丙、丁、常5个班。在第一责任人和值班领导的带领下,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后,该班
(甲、乙、丙、丁、常)的义务消防人员则自成一个扑救小队,开展灭火救援工作,该班最高级别人员为临时队长,行使指挥权,其他人员服从指挥。
4.2.2. 公司专职消防队职责
a.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公司的消防管理规定,制止和劝阻违反消防规定的行为。
b. 完成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和公安消防机构安排的值勤、训练、灭火救援工作。
c. 对全公司室内外消防器材设施检查,并督促验证消防隐患整改情况。
d. 对各部门义务消防队员和员工的灭火技能进行培训,对重点防火部位实施灭火演练。
e. 发生火灾时,实施灭火、抢险、救援工作。同时接受公安消防的业务指导、应急救援调配,协助扑救厂外的火灾。
f. 结合部门的安全检查,开展每月防火巡查,加强消防业务学习、训练,以及公司范围内的防火、灭火、救援工作。
4.2.25. 义务消防人员职责
a. 义务消防人员应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公司消防管理程序和规程。
b. 义务消防人员在组长领导下,负责本岗位消防安全工作。
c. 义务消防人员应参加各级开展的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消防知识、灭火技能宣传教育和培训,做到“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初起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d. 实施日常防火巡查,做好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完好有效。e参
加公司、部门组织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掌握义务消防队员达标训练项
目、内容,并达到合格要求。
f发生火灾事故,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实施扑救,并报告班组长。同时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司和上级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
专职消防管理人员职责
a. 应贯彻执行消防法规,贯彻落实公安消防机构、上级主管部门和安监部经理布置的消防工作。
b. 在安监部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消防管理工作,检查各部门将消防工作管理纳入生产、经营、建设的落实情况。
c. 参与制定和修订公司消防管理程序和规程、消防工作计划,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计划、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实施计划。
d. 组织开展每月一次的防火检查,通报检查情况,督促火灾隐患整改,制止违章行为。
e. 组织开展消防法规、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及培训。
f. 协助工厂做好义务消防队的日常管理工作,督促实施消防设备,建筑消防设施器材的日常管理和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g. 编制消防档案,健全消防管理记录、图表、技术资料台帐。
h. 发生火灾事故,协助部门经理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扑救火灾,保护现场,协助公司及上级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
4.3新建工程消防管理
4.3. 1技术中心负责提供建筑工程消防申报和验收图纸资料,办理建筑工程消防申报手续。
4.3.2施工单位负责建筑消防设施通过消防技术检测。
4.3.3施工单位负责配合技术中心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4.3.4技术中心将完整的建筑工程设计图纸资料(总平面布局、建筑、电气、消防水系统)、上报批复文件等相关资料和填写的《建筑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办理有关审核手续。
4.3.5技术中心收到《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后,送相关设计单位,并与设计单位沟通,落实《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所提意见,消防设计变更手续完成后,方可通知施工单位开工。
4.3.6技术中心在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中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图、《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和有关消防工程施工规范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动。
4.3.7技术中心在建筑消防工程招标时,应对施工单位的消防工程施工资质确认,并报安监部备案。
4.3.8建筑工程竣工后,签订建筑消防设施安装合同的部门应督促施工单位委托具备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检测资格的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测,取得检测合格报告后送技术中心。
4.3. 技术中心将收集的有关消防验收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组织消防验收。
4.3.10建筑工程经过消防机构验收收到《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4建筑消防设施、器材管理
4.4.1安监部
a. 每季度对相关工厂部门的消防泵房设施进行一次检查,每月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检查,规定检查项目应有检查记录,并保存备查。
b. 每年委托防雷检测机构对建筑防雷设施进行一次检测,规定检测项目应有检测报告,并保存一年后归档。
c. 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记录、检查、报废处理。
4.4.2技术中心
a. 负责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工程的建筑消防设施安装。
b. 负责建筑消防设施的施工管理。施工结束后,要对安装、配置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验收。项目竣工验收后,相关资料送公司存档。
c. 负责公司消防供水系统的调整改造、维修,确保消防用水。
4.4.3运行保障中心
a. 负责危库泡沫发生站内泡沫泵、水泵和管道、阀门的选型、设计和维修。
b. 负责公司室外消火栓、消防水管网、阀门的更换维修。
c. 每月对公司所有消防泵房配电间、电动机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维修项目应有记录并保存备查。
d. 负责定期对防雷设施、电气设备、防静电接地装置、火灾报警、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的维护和保养。
e. 负责每年对电气穿墙、楼板等防火封堵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4.4. 传职消防队
a负责公司范围内室外消防栓的检查维护,每季排放污水一次,防止水垢堵塞,应保持灵活好用。冬季及时做好防冻保温工作。
b. 负责分管范围内设置的消防器材、设施,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
c. 负责对消防车辆状况检查、保养,消防车应每天发动运转一次,车内装备齐全保证车辆油、电、气充足,确保车辆时刻处于临战状态。发现车辆存在问题,应及时维修或报告。
d. 每月一次对各部门配置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做好记录并於当日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安监部。
4.4.5各生产型部门
a. 确定所辖范围内建筑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责任人。
b. 负责对班组(岗位)上配置的室内消防栓进行维护、保养,使消防栓箱中的水枪、水带、阀门及门窗规范、整齐、完好。每班检查一次,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c. 负责按规定对岗位上配置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保养,确保完好、无灰尘、不锈蚀。
d. 负责对岗位上配置的消防、可燃气体报警等设施的监控,发现误报、运行不正常等故障时,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领导,联系维修、保养,并做好记录。
e. 各部门消防器材、设施需要补充、更换时,部门报计划供应负责采购,补充、更换后应及时完善消防器材台账。
4.4.6变(配)电间消防器材管理由运行保障中心负责(热电事业部由本部门负责)。
4.4.7相关规定
4.4.7.1安装
a. 建筑消防设计应由持有消防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
b. 建筑消防设施的施工应由施工单位组织具有消防设施施工资质的单位施工。
c. 建筑消防设施安装竣工后,应委托消防部门检测,报请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出具验收合格意见后,方可投入使用。
4.4.7. 灭火机的配置应按设计图纸及《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置。
4.4.7. 建筑消防设施因特殊需要必须修改,应办理变更手续。
4.4.7.4建筑消防设施、消防水仅用于发生火灾时的扑救。因生产、施工等需要,必须使用时,使用部门应先填写《建筑消防设施使用许可证》,经安监部审核、批准后安排使用(应付突发事故除外)。
4. 4. 7.维修
消防供水系统发生故障需要停水维修,应由所在部位操作人员视情关闭供水阀门并通知生产调度中心。供水总管上的故障,由运行保障中心负责维修,支管上的故障由所属部门负责维修,修复后立即开启阀门保证供水。
4. 4. 7.检查
a.消防泵房(泡沫泵房)的泵机等设施,由管辖部门负责检查、记录备案。
b.室内建筑消防设施、器材由管辖班组每月检查二次,并在《消防器材检查记录卡》上记录。部门安全主管人员每月抽查检查、保养情况,并签字认可。室外消火栓由专
职消防队负责检查、维护。
4支持性/相关文件
4.1《危化品生产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8
4.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3《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4.4《江苏省消防条例》
4.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5记录
5.1《消防器材台帐》
5.2《消防器材检查记录卡》I/JS R-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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