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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中学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管理,完善教职工考勤管理 制度,按照《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补充规定的 通知》(X教〔20XX〕1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完善教师考勤制度
1. 考勤对象。全体教职工含借入、挂教)全部列入考勤 管理。
2. 考勤制度。实行人脸识别考勤制度。学校实行人脸识 别考勤制度,教师考勤实行校长责任制,由办公室专人负责; 实行坐班制度。健全《XXXX中学教职工坐班管理制度》, 做到常态化管理,日常做好带班坐班情况记录,并将其纳入 绩效考评管理。实行请、销假审批制度。①请假:教师请假 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事前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经审批并办 理工作移交后方可离校,原则上不得事后补假、头请假等; 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可先头向校长请 假,但应在三天内按规定程序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遇上级督查期间,须出示相关凭证;请假期间教职工不得在 校外从事有偿工作,一经发现,原批假期按旷工论处。②销 假:教职工请假期满后,须按时回校;请假三天以上的,必 须办理销假手续,由本人提供书面销假申请,所在学校审批 销假。考勤经办人填写《销假单》,进行编号并存档,考勤 月报表中须标注说明。
3. 归档制度和考勤月报。学校要建立病、事假教师档案, 一人一档。对长期病假的教师,定期安排专人(不少于2人) 前往探望,以防小病大养,并做好探望记录归档备查。考勤 档案(含电子记录)原则上保管期限不少于2年。考勤经办 人要切实负起审核、登记、汇总及上报等责任。每月月末, 考勤经办人要认真统计当月教师考勤情况,填写《XX区教 职工考勤月报表》,进行公示无异议,由校长签名确认,于 下个月5日前送局人事股审核,并建档归档备查,逾期未上 报的,给予通报批评。
4. 严肃教师擅自离岗责任追究制度。严禁教师擅自离岗。 教师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学校立即书面上报区教育局并自 离岗之日起给予停发工资。同时,学校必须函告其本人暂停 工资等事宜。教师离岗后返岗要求复薪的,由教师个人提出 书面申请,学校必须予以批评教育并安排其继续工作,经研 究上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在复核其返岗后在岗情况的基础 上,研究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后予以复薪;情节严重的,给 予加重处分:①每学期擅自离岗时间累计达7个工作日的, 给予警告处分;②每学期擅自离岗时间累计达8至15个工 作日的,给予记过处分;③每学期擅自离岗时间累计达16 个工作日以上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④教职工旷工或 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个 工作日,或者一学年内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的,给予解除 聘用合同关系。⑤擅自离岗复薪后再离岗的,申请复薪时给 予加重处分。
擅自离岗被停薪期间,学校不予受理其请假申请。
二、完善请销假制度
教职工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的,必须及时办理请假手续。
1. 病假1周以内。教职工须持请假条,由校长审批。
2. 病假1周以上2周以内(含2周)。教职工须持医院疾 病证明书、病历卡、学校请假条,由校长审批。
3. 病假2周以上3个月以内。教职工须填写《XX区教 职工请假审批表》,持本市三甲医院或XX区医院的诊断结 果、病历、医疗费用发票、医嘱等材料,由校长签署意见后, 附上XX区教职工请假须知、学校探望记录及校务会议研究 记录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由学校考勤经办人统一报区 教育局批准(下同)。教师因病休息治疗的,本人(除重病 者外)每2周应到校向所在学校校长签名报到1次,身患重 病无法到校签到的,可由学校每月派人探望1次,学校须记 录建档备查;教师因病住院治疗的,学校每月必须派人前往 探望1次,并做好探望记录建档备查。确需到外地住院治疗 者必须提供由本市三甲医院或XX区医院提供的初诊证明方 可给予办理。
4. 长期病假。教职工因病长期请假,原则上每次请假时 间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不超过1学期。教职工因病请假 3个月以上的,应填写《XX区教职工请假审批表》,持本市 三甲医院或XX区医院的诊断结果、病历、医疗费用发票、 医嘱等材料,由学校签署意见后,附上XX区教职工请假须 知、探望记录及校务会议研究记录复印件报区教育局批准。 学校每月派人探望1次,并做好探望记录建档备查。
5. 事假。教职工因特殊情况需要请事假的,必须办理请 假手续。请假2周以内的,经校务会议研究后,由校长审批。
2周以上的由本人申请,填写《XX区教职工请假审批表》, 校长签署意见后,附上XX区教职工请假须知、校务会议研 究记录复印件,报区教育局审批,审批程序与请病假同。
6. 婚假及产假。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婚假为十五日, 办理婚假时须提供结婚证、男女双方身份证,由校长审批。 符合相关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为一百八十日;男 方照顾假为十五日。办理产假及照顾假手续时,须附上结婚 证、准生证、婴儿出生证明材料,由校长审批。婚假、产假、 照顾假为自然日,包含寒暑假和正常节假日,均一次性享受, 不得分开多次办理。不实行教职工哺乳假。
7. 外出假。教职工公派外出培训、学习、考察的,由校 长审批。教职工公派脱产进修的,由校长签署意见后报区教 育局批准。教职工不得擅自脱产到高等院校进修学习,未经 批准擅自脱产到高等院校进修学习的,按擅自离岗处理。校 级领导外出学习考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8. 请假审批程序及期间福利待遇。教职工请病假2周以 上1个月以内由局分管领导审批,1个月以上或累计请假两 次及以上的按程序审核后报局长审批。
请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 于印发XX区提高行政机关津贴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 准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20XX]20号文件)规定执行:当 月病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15天的,停发岗位津贴。
长期病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务院《关于国家机 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52 号)规定执行:一、工作人员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 工资。二、工作人员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 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一)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 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二)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 资照发。三、工作人员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 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一)工作年限不满十年, 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二)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 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事假及事假期间待遇等有关问题的通知》(X人发〔20XX〕 284号)规定执行:(一)全年累计事假在8个工作日及以 下的,其工资和省规定的津贴补贴照发。(二)全年累计事 假超过8个工作日的,从第9个工作日起,其基本工资、省 规定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按日减发。其日减发计算方式为: 每月列入工资基金管理的扣除改革性补贴外的应发工资总 额除以21.75天。
三、加强考勤监督管理
1. 成立领导小组。学校成立考勤督查领导小组,负责对 学校的考勤进行随机督查。
XXXX中学教职工考勤督查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下设工作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2. 完善督查制度。考勤督查领导小组要落实每周至少一 督查的制度,将督查常态化、制度化,督查小组要及时汇总 通报督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及处理方案。区教育局将定期 或不定期对各校进行督查,重点督查教师在岗在位、日常坐 班、考勤档案、人脸识别对号入座等情况,督查结果与绩效 发放、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相挂钩。对被上级部门督查发现 的问题,学校要作出整改及处理方案,落实执行到位,同时 报区教育局备案。
3. 加强教师请假管理。教师请假需严格按照程序履行请 销假手续。严格把关,不批“人情假”、“好人假”。请假 申请表中要签注明确意见(如:“情况属实、同意请假,请 假时间为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要重点审核其 请假事由是否属实、请假期限是否合理。学校管理不善或隐 瞒不报,视情况追究校长和相关人员责任,并取消校长及相 关人员3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其他事项
1.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教职工的考勤、批假登记工作, 设立考勤档案专柜,分门别类归档备查。负责审批教师请假 的考勤负责人和校长要层层把关,如实填写。严禁弄虚作假, 一经查实,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 未经上级部门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准许教职工离开教 学岗位,禁止教职工未经批准让他人顶替工作。
本规定执行后,此前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 定为准。学校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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