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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公司工程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了对新品导入及新品设计、开发全过程进行控制,确保其能满足客户合同要求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对有GP( Green Partner)要求的产品进行控制,确保其能符合客户的GP( Green Partner)要求;有效控制因客户或内部进行设计和制程中的相应变更;为使公司的模具能够有序地开发与维护,并为生产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特制定此制度。
第2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新航全公司。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本部门是新航公司负责产品设计开发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第1条:负责设计和开发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组织设计评审、设计验证和设计确认工作;负责处理产品在制造过程发生的产品设计问题;并对有GP要求的产品进行设计、验证。
第2条:负责产品变更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组织变更评审、变更验证和变更。
第3条:负责管理模具的质量活动。
第4条:负责健全本部门各项制度,并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第5条: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
第三章产品开发和设计管理制度
第1条作业内容
1、设计项目分类
根据本公司的生产、经营特点,新产品分导入及设计开发两种类型:
(1) 导入型新产品:按客户提供的样品、图纸、或电子文文件进行打样。
(2)设计型新产品:按客户生产的产品进行外包装设计并打样。
第2条 设计和开发策划
1、导入型新产品:根据该类型的特性不纳入设计开发流程;业务人员填写“新品导入任务书”,新品导入书内容应涵概,客户的各项要求,并附图纸在新品导入任务书后面.业务部召集工程部、品保部、生产部对导入型新产品进行评审,如涉及到非我司现有原材料需采购部一同参加评审和会签。经业务部协理批准后交由工程部进行制模;模具完成后生产部协助打样;(同时发出产品生产标准书)工程部进行样品检验并出具样品检验报告;业务人员送样。工程部负责新品导入的进度以及在导入过程中与公司内部各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当需与客户发生沟通协调时由业务部负责;对有GP要求的客户业务需在“新品导入任务书”中明确标注,工程人员在发放“产品生产标准书”时应予以记录,同时要求涉及该产品的供货商提供ICP检测报告(一级管控物质),必要时可送第三方检测予以验证。
2、设计型新产品立项:业务人员填写“新品设计、开发任务书”经业务部最高主管批准后,授权工程人员进行具体设计并实施,工程部主管为责任人并统筹安排设计开发任务,明确设计、开发目标,及完成时间;设计、开发的进度由工程部负责;对有GP要求的客户业务需在“新品设计、开发任务书”中明确标注,工程人员在发放“产品生产标准书”时应予以记录;同时要求涉及该产品的供货商提供ICP检测报告(一级管控物质),必要时可送第三方检测予以验证;设计、开发流程图见附录A。
3、客户提供的图纸,或技术文件按外来文件进行管制,并列入“文件一览表”客户提供的样品或机种,由工程部列册保管。
4、组织与技术接
(1)由工程部进行产品设计开发全过程的制作方式与生产部的接以及原物料的采购与采购部接。
(2)与客户的接:由业务人员与客户进行沟通与协调具体见《顾客沟通控制程序》。
(3)与委托单位协调:由于公司能力不足,部分设计任务需委托外单位的,由主管设计人员进行技术协调。
第3条设计输入
1、设计输入由以下资料组成:
(1)客户的产品样品;
(2)客户对产品的各种要求;包括GP要求(参照SONY-SS259-20标准)。
(3)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
(4)设计和开发所必须的其它要求,如安全、运输、环境的要求。
(5)以前类似设计的信息;
设计输入内容主要体现在”新品设计、开发任务书”中。
2、输入评审:业务部组织采购部、品保部、制造部、工程部对"设计、开发任务书”进行评审,对其中不全、含糊、不明确或矛盾的要求予以解决,以及对完成时间予以评审,确保输入是充分的与适宜的;评审以会签的方式进行。
第4条设计输出
1、设计输出文件是产品图纸、产品生产标准书(内含材料、检验和试验标准等),是采购、生产、检验的依据,也包括产品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所需的产品特性。
2、设计输出应满足设计输入的要求。
3、设计输出文件评审采取对文件进行校对、批准的方式,必要时请客户代表审签。
第5条 设计评审
1、在设计适当阶段对设计和开发进行系统地评审,主要评审:
(1)设计和开发的结果满足要求的能力;
(2)识别任何问题并提出必要措施。
2、设计评审由工程部组织与设计有关的部门进行评审,有合同要求时应邀请客户或其代表参加评审。设计评审后形成”设计评审报告”,对评审结果及采取任何必要措施应予以记录,并进行跟踪管理。
第6条设计验证
1、设计验证对设计输出文件评审方式进行验证,以验证设计输出是否符合设计输入的要求。
2、设计验证后形成”设计验证报告”、记录并保持验证的结果及所采取任何必要措施,设计验证报经核准后,作为有效文件需发放到品保及相关部门,作为采购、生产、检验的有效依据,文件的发放和管控依照《文件控制程序》。
第7条设计确认
1、对产品的设计确认采取公司内部确认和客户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设
计确认,形成”样品确认书”,样品确认书内容涵概检验报告(质量和ICP 一级检测资料)、图纸等相关附件。
2、设计确认在产品交付或实施之前完成,由业务将样品和相关确认资料送客户处,并将其确认结果及信息传递到工程及品保相关部部。
第8条 设计的变更依照《工程变更控制程序》执行。
第四章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第1条工程变更信息的分类
1、设计开发阶段检讨之问题点。
2、量产试作后,经相关单位检讨之问题点,加以评估,筛选而得之。
3、作业性改善方案及降低成本之改善方案,加以评估筛选而得之。
4、量产时发现设计及构造上缺点的改善。
5、客户变更要求。
第2条变更信息的输入
1、业务在获取客户的变更要求后;“将客户的变更要求、完成时间、切换方式等详细记录于“工程变更通知单”,经副总经理批准后交工程部执行变更。
2、属公司内部变更需征求客户同意后方可,执行变更,由业务部将“工程变更通知单”发给客户,待确认后工程部进行变更的执行。
3、公司内部的工程变更主要分为
(1)组织架构的变更;
(2)制程新人(未满3个月)的增加超过40%;
(3)工艺的变更和生产设备及生产条件的变更;
(4)材料的变更;
(5)生产环境的改变(作业场所)以产品结构的变更.
以上变更必须经客户确认后方可执行变更。
第3条工程变更的评审
工程部组织采购部、业务部、品保部、制造部对变更进行变评审;对其中不全、含糊、不明确或矛盾的要求予以解决,如因客户的信息不清楚,需由业务或工程与客户进行及时沟通,以及对完成时间予以评审,确保输入是充分的与适宜的;评审以会签的方式进行并形成“工程变更评审报告”第4条变更信息的输出
工程部负责变更信息的输出,变更信息的输出应满足变更信息输入的要求;输出含产品图纸、产品作业指导书(内含材料、检验和试验标准等),是采购、生产、检验的依据,也包括产品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所需的产品特性,以及客户各项要求(含GP的要求);如变更的产品,为GP要求客户,变更后的样品确认书内须付ICP测试报告(1级管控物质),同时升级原输出文件并将原文件收回;以保证各部门的文件是有效且是最新版;设计输出文件评审采取对文件进行校对、批准的方式,必要时请客户代表审签。
第5条变更验证
验证采取与样品检验同时进行,验证样品是否符合变更输入的要求,并验证未变更的其它要求是否符合客户的要求,同时形成“样品确认书”。变更验证及样品确认在变更产品交付之前完成。工程部对工程变更形成“变更履历表”以备查阅。
第6条变更信息的传达
1、对外的传达由业务部将信息传达给客户,如需送样工程部提供样品并形成“样品
确认书”
2、对内部工程变更的信息由工程部下发相关信息,并形成《产品作业指导书》下发相关单位,如属生产过程中的工程变更,需召集相关部门共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变更内容、工艺问题、现有原料或资源问题以及己产出品问题),同时需经客户确认后方可执行变更.
第7条 变更前与变更后产品的处理
1、如因工程变更涉及到己生产产品,须由业务交信息以工程变更通知单形式给工程,同时召集相关单位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下进发给相关单位。评审己生产产品的内容主要是针对己生产产品的处理方式,处理方式包括:“报废、返工、照旧使用、先进先出区分使用”等处理方式,如按报废和返工依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如为照旧使用将不作规定,如为先进先出区分使用,将由工程部在“工程变更通知单”上注明当前变更版本,包装人员将在其外包装标签上盖上变更版本。变更版本以公司文件的变更方式进行对应,如第一次变更为B版,第二次变更则为C版以此类推。
2、包装部门接到变更通知单后,对其变更的产品分开包装,并依照变更通知单所变更版本盖上变更章,变更章所盖的截止日期为目前库存及生同一料号无两个版本两星期以上,或依照客户的指定要求期限。由品保部对其处理方式进行跟踪。工程变更前与变更后的产品,由生产部及仓储将变更前的数量作相应统计报业务或生管,由业务与生管与客户沟通如客户可接受,仓库必须优先交付此产品,并分开存放,如不可接受将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第五章模具管理制度
第1条模具的发包
1、模具供货商的确定:EPS模具需两家以上的模具供货商进行比价,质量和价格优作优先采购对象;CTN、EPE厂模具因有固定价格则由工程部主管选定,副总经理以上员核定,模具供货商的管理按《采购控制程序》和《供货商管理程序》进行。
2、工程部根据业务的输入信息填写“开模申请单”经副总或协理批准后对外发包制作;“开模申请单”需有明确的完成日期、公司或客户的要求、规格等。
3、“开模申请单”必须符合业务或客户的输入要求。
4、在开模的过程中,工程负责人需与模具供货商、公司各部门、客户紧密沟通,协同解决在开模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全程跟踪、掌握模具的开发进度。
第2条模具检验
1、模具的初步检验
检验模具是否符合“开模申请单”中的要求。
2、检查模具是否有外观、乃至影响其结构、寿命的不良缺陷。
3、CTN、EPE模具由工程部负责模具的初步检验并形成“模具验收报告”;EPS模具由EPS模具部负责模具的初步检验并形成“模具验收报告”。
第3条模具的最终检验
1、最终检验在机台进行试样时进行。
2、品保部、工程部负责模具的最终检验。
3、检验模具是否符合公司机台的安装要求。
4、检验模具生产的样品是否符合客户的输入要求,以“样品确认书”或“首
件记录为模具最终检验的有效依据。
5、对没有通过以上检验的模具退回模具供货商返修或重新制作;为不影响新品导入或新品开发、设计进度,对于不影响客户输入要求的不良缺陷,可在样品完成后退回模具供货商返修或重新开模。返修或重新制作的模具必须重复4.2,4.3再次进行检验。
6、模具经检验合格后登入“模具管理清册”,并制作《模具保管卡》。第4条模具的维修与保养
1、CTN、EPE模具由工程部负责模具的维修与日常保养;EPS模具由EPS模具组负责模具的维修与日常保养。
2、对模具在生产活动中产生的模具问题;应及时通知工程部(EPS通知模具组);并填写“模具维修单”,工程部(EPS模具组)应对其进行确认,报副总或协理理批准后,对外发包维修或厂内维修。
3、维修完成的模具重新按以上4.2-4.3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生产。
4、工程部(EPS模具组)提前对每天生产所需使用的模具进行检查及保养,确保生产能够顺利进行。当模具所检查出的问题不能及时解决以至影响到交货时,必须及时通知生管、业务所发生的问题及处理完成所需的时间;由业务向客户沟通协调处理。
5、对发生维修的模具,在“模具保管卡”上予以记录,以便进行追溯。第5条客户提供的模具
1、模具的检验按以上4.2-4.3进行;并将检验结果通知业务部。
2、对于所检验出有缺陷的模具,应将不良缺陷记录于“模具保管卡”;同时将缺陷及缺陷所将产生的问题通知业务;必要时可书面详细阐述。由业务与客户沟通;并按客户的意见进行处理。
3、客户需对有缺陷模具进行放行的;业务应根据客户反馈的信息通知生产部、品保部、工程部;必要时请客户书面认可;工程部在“模具保管卡”上对该模具进行记录。
4、对客户提供的模具需变更或检验出有缺陷,客户要求我方进行维修的模具;工程部进行维修费用比价后由业务与客户沟通费用的处理。维修模具按以上4.1-4.3进行,模具的变更根据《工程变更控制程序》执行。
第6条模具的报废
1、由于发生客户机种取消或机种变更等原因,以至涉及到该机种模具的报废,由工程部填写“模具报废申请单”经副总批准后方可报废;并在
“模具保管卡”中予以记录。
2、客户提供的模具的报废由业务与客户沟通后,根据客户的意见进行处理;交还给客户或本厂报废;本厂报废由工程部填写“模具报废申请单”,经副总批准后方可报废。并在“模具保管卡”中予以记录。
第7条
本程序形成的记录需符合《记录控制程序》的要求。
第六章附则
第1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签字之日起生效,修改也同。
第2条 本制度由工程部负责解释、修订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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