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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遗嘱.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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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遗嘱 范本一: 遗嘱 立遗嘱人: 出生日期: 证件号码: 立遗嘱人: 出生日期: 证件号码: 我们二位立遗嘱人为夫妻关系,我二人育有子女为:〔身份证号:〕。 现因我二人年事已高,为避免后人因遗产继承问题发生争议,因此我二人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区立下本遗嘱: 一、关于本遗嘱 1.本遗嘱是二位立遗嘱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订立的。 2.订立本遗嘱时,二位立遗嘱人身体状况优良、精神状况正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本遗嘱中的所有内容均为二位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到胁迫、欺骗。 4.本遗嘱所处分的财产为二位立遗嘱人的夫妻共同财产,是二位立遗嘱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合法取得的、有处分权的夫妻共同财产。 5.在本遗嘱订立前,二位立遗嘱人没有应本遗嘱涉及的财产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6.本遗嘱订立后,除二位立遗嘱人指定的继承人,其他人不享有继承权。 二、本遗嘱所涉财产 我二人目前拥有的主要财产和权益有: 我二人目前共同拥有房产处,该房产目前登记于名下,该房产为我二人夫妻共同财产,该房产具体状况如下: 〔1〕位于省市区路小区号楼单元室的房产一处,房产证号:,内部装修及物品状况:。 2.其它:。 三、财产继承 1.我二人去世之后,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所罗列的我二人届时实际拥有的全部财产及权益均由个人继承。继承人于我二人去世后从我二人处实际继承的财产、权益状况,以其继承时我二人实际拥有的财产、权益状况为准。 2.如继承人继承遗产时有配偶的,继承人所继承财产和权益与其配偶无关,均为继承人的个人财产。 3.本遗嘱未作处理的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 四、附则 1.本遗嘱一式份,一份交,一份交。 2.我二人在此明确,订立本遗嘱期间我二人神智清醒且就订立该遗嘱未受到任何胁迫、欺诈,上述遗嘱为我二人自愿作出,系内心真实意思的表示。我二人其他亲属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继承人继承我二人全部遗产及权益进行干涉。 立遗嘱人〔签字〕: 签署时间:年月日 立遗嘱人〔签字〕: 签署时间:年月日 见证人〔签字〕: 签署时间:年月日 见证人〔签字〕: 签署时间:年月日 范本二: 夫妻共同遗嘱 立遗嘱人: 出生日期: 证件号码: 立遗嘱人: 出生日期: 证件号码: 夫妻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决定将夫妻共同财产及死后事宜作以下安排: 1.夫妻共有的一套房产〔位于省市区路小区号楼单元室;房产证号:;下称该房产〕在夫妻均去世时,由〔身份证号:〕继承;假设夫妻一方先去世,则该房产属于先去世一方的份额由后去世一方继承;待夫妻双方都去世时,再由〔身份证号:〕继承该房产〔或剩余份额〕。 2.夫妻共有存款元,其中元由〔身份证号:〕继承,元由继承〔身份证号:〕; 假设夫妻一方先去世,则先去世一方的存款份额由后去世一方继承;待夫妻双方都去世时,按上款执行。 3.夫妻双方生前可协商或以实际行为变更或解除本遗嘱;假设协商不成,一方可在本人财产份额范围内进行处分,另一方无权干涉:假设一方死后,后去世一方可在其财产份额范围内变更、解除本遗嘱,超出其财产份额的为无权处分。 4.关于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婚后继承及受赠等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可另立遗嘱处分。 5.继承人应尽到赡养被继承人的义务,并妥善处理被继承人的死后事宜。 6.上述财产属于我们二人的合法共同财产,上述分配主张是我们的真实意思表示。本遗嘱是在我们神志清醒时自愿所立,其他人不得有异议。其他未尽事宜由夫妻双方协商增补。 7.本遗嘱一式份,一份交,一份交。 立遗嘱人〔签字〕: 签署时间:年月日 立遗嘱人〔签字〕: 签署时间:年月日 见证人〔签字〕: 签署时间:年月日 见证人〔签字〕: 签署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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