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立完善的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1) 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各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明确安全指标和奖惩办法。
(2) 安全教育对新进企业工人进行公司、项目和班组的三级教育;工人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使工人掌据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充分了解施工现场特点及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学会使用施工现场配备和设置的安全防护用品及防护措施。并认真填写“安全教育记录卡”,及时做好记录。
(3)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在每个分单项(体)开始作业前,必须由项目安全员和施工技术负责人对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全面的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使工人充分了解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性防护措施;受交底者履行签字手续。
(4)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本工程项目施工中所需的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起重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其操作证不得超期使用,名册齐全。并上报监理公司审核批准后,由项目部安全员统一管理。
(5) 安全检查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对查出的隐患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应及时整改。项目经理部至少每两周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施工、安全等专职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并对重要的生产设施和重点作业部位加大巡检周期密度;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全日巡检制度,并配合现场兼职安全监督员对于钢构件起重吊装、围护材料安装、高空焊接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应实行旁站监督。施工现场检查评分记录表见附表
(6) 班组“安全喊话”及班前安全活动在施工过程中,每天作业前由班组长对所属工人进行班前安全喊话,强调当天作业安全注意事项,提醒工人遵章守纪,杜绝违章作业。并监督工人相互检查安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作好记录。
(7) 消防安全管理制定消防应急措施,在重点防火部位(油漆库房、乙快、氧气瓶库房、)以及旁边有可燃物的焊接作业点均按要求配备必消防灭火器。并且建立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的消防应急小组,负责消防应急救援。
(8) 按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四 ”、“五临边”的防护工作,对各楼层周边、通道和楼梯两侧边以标高大于 米的平台临边均按要求设置防护栏杆,现场施工人员一律戴好安全帽,米以上的高空作业必须系紧安全带,并挂在牢固位置。
(9) 建立施工用电管理制度,加强现场施工用电管理。所有电路、配电箱、电机等必须由专职电工负责管理和维修,电器、用电机具安装必须符合国家安全规范要求,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和安全保护装置。
(10) 工伤事故处理:建立事故档案,按调查分析规则、规定进行处理报告,认真做好“四不放过”工作(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隐患未整改合格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周围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11) 建立项目安全管理内业资料档案。采用江宁区安全监督站统一印制的安全管理资料,资料填写满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 —99的要求。安全管理内业资料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主要应包括安全责任制、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安全防护措施及用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检查与验收、工伤事故统计等方面的记录或台帐。
建立完善的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二)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的要求,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加快社会新农村建设步伐,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建设,关系到农民目前和将来的生活安全以及生活质量的提高;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是新农村建设中一个必须放在头等重要地位的基本任务。党的 中全会《决定》提出,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妥善解决农民的养老问题,对于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实现和谐社会目标具有重要意义。要确保我国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成功推进,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强化政府责任意识,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核心内容。政府牵头,统一政令,加大推力,协调各方面关系,进行有效的组织和引导。应加强农村社会保障组织建设,组建一个权威性的农村社会保障组织管理机构。同时要大力提高对农村社会保障的组织、协调管理水平。目前农民收入偏低,城乡有一定差距。为了改变这种现状,在财政允许的情况下,政府应投入资金作为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充,改变目前政府财政在农村社会养老扶持方面基本缺位的现状。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的三方共同负担的模式。政府不仅要给予保险金政策方面的优惠,还需要给予农民一定数额的直接经济补贴。对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应由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的办法给予资金支持。
二、全覆盖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
中全会明确提出,贯彻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加快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广大农村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条件,使其老有所养,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必然要求。积极推进新型养老保险制度的试点。富裕
型农村主要首选,其农民收入水平高,思想观念新,对社会保障的要求也比较高,可积极实施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险试点。其次,分人群实施。在同一地区内部,由于其人群就业方式和生活方式的不同,不同人群的社会养老方式、保障水平和需求是不同的,针对这一点,必须分批推进不同人群的养老保险。
三、加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立法保障
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基本上都是在 年民政部颁布的,保险对象不明确、保险资金来源不稳定、保险管理方面的随意性和盲目性等,使农村养老保险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加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立法进程是关系到农村养老保险的可持续性和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一个根本性问题。应根据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国家制定的有关法律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顺利推进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保护。
四、政策的转换、衔接问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村居民的流动项原则日益频繁,农民选择参加城镇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转换到新农保,返乡农民工参加新农保等,势所难免。因此,新农保制度与其他社保政策之间必须可以相互转换、衔接。一是要预留制度接,制定与其他社保政策的详细转换办法。在全省范围内制定统
一、规范和切实可行的操作流程,规范转换、衔接的操作办法,解决不同社保政策间、不同地区间的基金结算问题。二是完善养老保险金的计发办法,把农村居民在各个不同时期形成的养老保障权益都予以体现。个人退休时,基本养老金按照退休时各缴费地的基本养老金标准和缴费年限,由各缴费地分段计算、退休地统一支付”。三是加快社会保险省级统筹步伐,在提高统筹层次的基础上,解决地区间因利益关系而影响社保关系转移、衔接等问题。四是加快全国社会保
险信息化联网建设,为省际间农保与其他社保政策间的转换、衔接提供技术支持。
五、基金管理及监督
农保基金以市为单位进行核算和管理,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实行分账管理。财政部门应设立农保基金专户,加强对农保基金的监管,实行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转借、挪用和侵占。农保应按国家和省的规定,把农保基金存入指定的国有或国有控股的商业银行,实行规模化运营增值。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财务制度。将农保基金纳入内部审计监督范围,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基金筹集、使用、投资运营全过程实施监控和定期检查。财政、审计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基金的监督,确保农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六、加强政策宣传工作
建立新型农保制度关系大多数农民切身利益,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加强对新型农保工作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方针政策的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实现应保尽保,达到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养的根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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