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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开发区分站的主要使命
开发区分站的主要是负责开发区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的质量安全监督,其主要使命是:
具体落实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按照国家及省制定的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对受监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履行质量安全管理使命状况和工程实物的质量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向工程备案管理机构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权限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提出处罚建议。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质量安全信誉进行管理。 6、掌握本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状况,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经验。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状况;
〔二〕抽检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的质量安全;
〔三〕抽检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安全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和改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四〕抽检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的质量;
〔五〕对工程完工验收进行监督;
〔六〕组织或者参加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定期对本地区工程质量状况进行统计分析;
〔八〕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
第六条 对工程项目实施质量安全监督,应当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受理建设单位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二〕制订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对工程实体质量、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进行抽检、抽测;
〔四〕监督工程完工验收,重点对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监督;
〔五〕形成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六〕建立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档案。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采纳以下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监督工作程序
现场踏勘〔工程开工前,现场临建、施工用电等完成后〕----2、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工程开工前〕---3、基槽(坑)验收〔基槽(坑)开挖好后〕---4、巡检〔基础施工过程中〕---5、基础分部验收〔基础分部所含的分项工程全部施工完毕,主体一层封顶前〕---6、主体分部工程巡检〔主体分部工程施工过程中〕---7、主体分部工程验收〔主体施工完毕〔封顶〕,装饰装修分部工程施工前〕---8、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巡检〔装饰装修分部工程施工过程中〕---9、电气、室内环境、建筑节能等检测〔工程基本完工〕---10、完工验收〔单位工程所含的所有分部工程全部施工完毕〕
现场踏勘必必需具备以下条件:
围挡 建筑施工现场必必需设置封闭围挡。
在本市主要路段和车站广场设置围挡,其高度不得低于2.5m,使用的材料应保证围挡稳固、整齐、美观〔主要用砌筑材料〕;
在其他路段活住宅小区内的围挡,其高度不得低于2.0m,使用的材料应保证围挡稳固、整齐、美观〔不得使用石棉瓦〕;
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必必需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彩色喷塑压型钢板。
场地出入口大门应庄重美观,门框净尺寸不得小于4.0X4.2m,门扇高度不低于2.0m,且应做成密闭不透式。门头应标示施工企业和工程名称。
场地和道路 大门外至市政道路、大门以内10m范围内,须用180mm厚C30混凝土硬化。主要道路必必需用200mm厚泥结碎石〔灰:土:石子=10:60:30〕或150mm厚C20混凝土硬化,路宽≥5.0m两侧设道牙。小区内各标段的大门外及以内10m按照主要道路要求进行硬化。现场场地和道路要平坦、通畅,周边设排水沟,不同意有积水。
临时建筑物 办公用房、宿舍、食堂、仓库、卫生间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要稳固、安全、整洁,并满足消防要求。
办公用房推举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活动房。外部主色调为蓝色。
职工宿舍必必需设置开启式窗户,地面硬化。室内最低净高不得小于2.4m,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严禁使用通铺地铺。
食堂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门扇下方应设不低于0.2m的防鼠板。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应贴瓷砖,高度不得低于1.5m,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炊事人员必必需持身体健康证。
厕所应设置水冲式或移动式厕所,厕所地面应硬化。
施工现场安全 符合有关规范要求〔鹤壁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指南〕。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必需要以下条件:
施工图制定文件及检察看法;全套施工图、地质勘察资料报告;中标通知书〔施工、监理〕和施工、监理合同〔施工分包合同〕;施工组织制定和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必需要以下条件:
1.《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检察备案表》一式四份〔原件〕;
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3.意外伤害保险手续〔原件、复印件,保单上注明工程名称〕;
4.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5.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总监签字盖章审批的《安全施工组织制定》及专项施工措施或方案,安全措施费用合同。
6.项目经理安全培训合格证压证条、安全员安全考核证压证条、安全监理员压证条;〔必需提供:招投标备案证书、监理合同、压证人照片各1张〕。
7.现场勘查表。
基槽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制定、勘察部门的相关人员参加,而且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的项目总监必必需参加。验收时必需要提交的资料:1、报验单和检验批验收记录;2、土壤氡的检测报告〔仅限于民用建筑〕;3、水泥、砂等物质得的放射性检测报告;3、钎探报告〔制定或地质报告有要求的〕。
基础、主体等分部工程验收由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监理、制定、勘察等单位的有关人员也应该参加。基础分部工程验收必需要提交的资料:1、基础分部报验单;2、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3、水泥、砂等物质得的放射性检测报告;4、地基承载力检验报告〔仅限于有地基处理的基础〕。5、基础阶段安全综合评价。主体分部工程验收必需要提交的资料:1、主体分部工程报验单;2、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3、监理单位对主体分部工程评估报告;4、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技术资料的检察记录;5主体结构检测报告;6、分户验收记录〔仅限于住宅工程〕;7、建筑节能基本状况一览表〔仅限于民用工程〕;8、主体结构阶段安全综合评价。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制定,监理等单位〔项目〕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按时间内将工程完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办理房建工程完工验收必需提供资料: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许可证: 规划 施工
施工图纸制定审批文件
招标投标备案证书
岗位证书: 项目经理 项目总监资料员 送样员
工程技术保证资料及完工图*
施工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基础主体 完工
监理单位工程质量监理报告: 主体完工
完工技术资料检察清单
制定单位工程评价报告 完工
勘察单位工程评价报告 完工
单位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汇总表表
建设局建设工程节能专项验收看法书
建筑节能工程专项质量验收表
制定单位工程节能质量检查看法书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专项监理验收评估报告
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测报告
主体检测报告
水电检测报告
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安全综合达标书
验收方案及验收组成员名单
工程完工验收通知单
建筑工程完工验收前必必需具备以下条件:
室内外窗明地净〔门、窗及玻璃无污染,给排水及采暖管道洁净无污染〕,外墙及附属物〔雨水管和窗框等〕无交叉污染,外墙散水施工完成并清扫洁净,外墙涂料、保温层等施工完毕。必必需做到全楼通电、灯具齐全有效,条件受限制时可以使用临时用电。日最低气温0℃以上要求:①具备灌水条件的所有屋面〔还应合计屋面灌水试验完毕的排水措施〕;②按下表要求对厨卫等有防水制定要求的房间进行抽检蓄水试验状况;③验收时有蓄水试验要求的部位,蓄水时间不得少于24h且最浅处不得小于20mm;④当验收时的最低气温可能低于0℃时,应提前在0℃以上的天气进行蓄水试验,且必必需经我站监督人员现场抽检。 工程名称
单元
层
单元
层
地下室及所有入户门须开启,管道井门须开启,通向屋面的上人孔、门、阁楼等应有爬梯等辅助工具;门、阁楼等应有爬梯等辅助工具;验收现场具备完工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有图纸检察机构印章和完工图章的完工图全套;参验人员:制定单位应包括结构、水电暖等相关专业人员;监理单位应包括该项目的项目总监、公司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人员;施工单位应包括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公司质量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人员,并应配备水电暖施工人员配合监督抽检;工程已按照施工图纸及制定变更要求全部施工完毕,并不得使用和提前装修,特别状况时验收前建设单位应书面告知。完工工程应当在建筑物山墙或显然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验收时必需要召开验收前、后的会议,因此要具备所有参验人员开会的场所及必要的桌、椅。、要求参建各方认真阅读并签字认可后于验收当日交予质监站参验人员,如验收时达不到上述条件,请于计划验收日的前一天用文字材料报送市质监站,否则不予监督验收。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依据鹤建建[2021]15号〞关于印发《鹤壁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办法》的通知〞的第七条要求进行公示。建设单位接到告知书后应提前2个工作日将“建设工程完工验收通知书〞交予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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