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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粗苯)辨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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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重大危险源(粗苯)辨识   依据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危险物质及其临界量确定标准和方法,对焦化生产的副产品粗苯是否属于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确定了对粗苯辨识的具体有毒物质〔苯、甲苯、二甲苯〕和这些有毒物质是否超过临界量的计算方法,以便开展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监控工作。     1 重大危险源的概念和管理要求     1.1 重大危险源的概念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规定: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我国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中将重大危险源定义为: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单元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临界量是指关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假设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1.2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要求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测,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状况下应当采用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八条对重大危险源也有相关规定。     2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方法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主要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在国际《重大危险源辨识》中,依据物质不同的特性,将生产场所及贮存区的重大危险源以4类物质的品名〔品名引用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及其临界量加以确定。这4类物质分别是:爆炸性物质、易燃物质、活性化学物质、有毒物质。       如果单元内存在的4种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了国标《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的临界量,即被确定为重大危险源,单元内存在的危险物质的数量依据物质的多少又分为2种状况:       当单元内存在的危险物质为单一品种,则该物质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物质的总量,假设等于或超过相应当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当单元内存在的危险物质为多品种时,则按式〔1〕计算,假设满足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式中,qn——每种危险物质实际存在量,t;     Qn——与各种危险物质相应的生产场所或贮存区的临界量,t。   3 粗苯的组成及危险物性     3.1 粗苯的主要成分及质量百分比       粗苯是多种碳氢化合物组成的复杂混合物,组分波动较大,主要取决于炼焦配煤的组成及焦炉的炭化温度,其主要成分及其质量百分比见表1。     表1 粗苯主要成分及含量          3.2 粗苯的危险特性       粗苯〔别名BTX馏分〕是淡黄色液体,表面蒸气分压较大,有毒,微溶于水,比水轻,且易于与水分开,粗苯着火点低,易燃,在管道中流动时极易产生静电。粗苯蒸气与空气混合易形成爆炸性气体,其爆炸下限为1.4%〔V/V〕,上限为7.5%〔V/V〕。     4 粗苯重大危险源辨识     4.1 危险性识别及临界量计算       粗苯作为一种复杂的混合物,其主要组成物质中的苯、甲苯、二甲苯均已列入《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中,其临界量见表2。     表2 粗苯中有毒物质名称及其临界量     见表       依据重大危险原辨识标准规定,生产场所贮存区的粗苯是否达到临界量应分别依据粗苯中苯、甲苯、二甲苯的实际含量与临界量的比值之和来确定。     4.2 实例        某焦化厂粗苯工段共有3个粗苯中间槽〔最大贮存量为6t〕和2个粗苯贮槽〔最大贮存量为40t〕。粗苯产品中苯含量为68%,甲苯含量为18%,二甲苯为4%。因为生产场所和贮存区没有分开布置,所以全部以生产场所临界量来衡量。由此可以计算在最大贮存量时:         =1.564+0.207+0.046     =1.8171………………………………〔2〕       由〔2〕式可以看出,在最大贮存量时已超过了临界量,可以确定为重大危险源。合计到实际生产中,不大可能出现最大贮存量的状况,依据以上算法,可以反推其刚达到临界量时的贮存量为25.3t。因此,只有贮存量低于25t时才不属于重大危险源。     5 结论与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和建议:       〔1〕粗苯作为一种危险化学品,其中有3种物质〔苯、甲苯、二甲苯〕列入了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中,应该对其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2〕当粗苯贮存量达到或超过了临界量标准时,应确定为重大危险源,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进行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采用相应安全措施;       〔3〕粗苯生产经营单位应强化安全管理,尽量使生产场所或贮存区的粗苯量坚持在临界量以下,防止发生重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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