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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书记主任一肩挑运行机制的对策思索:一肩挑什么意思
今年,全省村级"两委'统一进行换届选举。按照省、市委的要求,村级"两委'班子换届选举要大力提倡"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并力争使村级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比例达到三分之二。
大力推行村级"一肩挑'领导体制是推动乡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制度革新,既必需要鲜活的施行,也必需要深邃的思索。施行说明:执行"一肩挑',从体制上实现了强化党的领导与完善村民自治的有机结合,强化了领导效能;
从制度上促进了村级"两委'班子的协调运转,提升了服务效能;
从操作上降低了村级组织的运作成本,体现了精简效能。但是,"一肩挑'本身在施行中的潜在问题也是不可回避的,"两委'成员执行交叉任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容易导致党政使命不分;
"两委'班子一把手执行"一肩挑',"党政权力集于一身'容易滋生权力腐败;
"两委'班子由一人唱主角,"分身乏力,顾此失彼'容易损害班子整体功能等。因此,村级"两委'换届选举结束后,围绕如何扬长避短,科学规范"一肩挑'运行机制,是摆在我们面前一个现实而紧迫的重要课题。
结合"一肩挑'的运行特点,针对可能出现的潜在问题,我们应着力强化制度制定,坚持以制度规避矛盾,以制度规范运行,以制度提升效率。
一、围绕能力提升,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机制
"一肩挑'领导体制对村干部的个人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切实强化对"一肩挑'村干部的教育培训,努力提升其岗位履职的能力素养,这是确保"一肩挑'领导体制扬长避短的重要环节。因此,必必需把换届后村级"两委'干部的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进制度化、规范化培训轨道,依托"素养教育工程',建立以各级党校为基地,以组织、民政、农业、科技、司法等部门联合办学为载体,以党的观念、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新乡村建设、科技文化、市场经济以及组织领导艺术等为主要内容,采纳脱产与半脱产相结合的形式展开培训的教育培训机制,进一步打牢村干部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基础,切实提升领导水平。当前,要着重强化"三个培训',提升"三个能力':
1.强化民主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通过民主法治教育培训,使村干部进一步明确自身的权利、义务、地位和作用,提升他们的民主意识和法治观念,指导他们学会依法行政,自觉落实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于利用家族、宗族势力当选的村干部,还要特别注意强化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他们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筑牢为民服务的思想基础,自觉努力工作,自觉培养锻造感召力和凝集力。
2.强化有用技术培训,提升致富共富的能力。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乡村的要求,引导村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把主要工作精力从做好具体、繁琐的村级事务转向积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和带领群众致富上,通过组织各种紧密结合地区实际的有用致富技术培训,强化科技观念,学习科学技术,提升科技素养,不断提升村干部的"双带'能力,有效地指导和带领群众执行共同宽裕。
3.强化岗位技能培训,提升科学履职的能力。围绕怎样做一名合格的"两委'村干部,有针对性地强化使命任务、方法技巧等方面的教育培训,使村干部掌握村"两委'的主要工作内容和基本工作程序,正确处理好民主决策与科学决策、集中领导与抓大放小、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关系,切实提升其胜任本职岗位的能力素养。
二、科学划分使命,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
执行"两委'班子"一肩挑',不仅不能把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的工作等同混淆,反而要进一步理清"两委'的使命,理顺"两委'的关系,做到既不偏离村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又扎实推动村民的自治进程,使村级权力运行机制向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功能分立、各司其职转变,使村"两委'干部做到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力、行动上合拍,形成既有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和相应权威,又有村委会的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的新格局。
1.科学界定"两委'使命。"两委'关系不协调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使命不明、分工不清、关系摆不正。要正确处理好"两委'关系,必必需依据《村委会组织法》和党的《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本着党组织管方向性、政策性、全局性大事,村委会管事务性、技术性、具体性事情的原则,结合实际以地方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明确划分和科学界定村"两委'工作使命。从施行看,党支部主要应当在四个方面发挥好作用,即:政治上的领导、工作上的指导、思想上的引导和行动上的向导。政治上的领导,就是在政治上支持村委会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下,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展开工作,确保村民自治的正确方向;
工作上的指导,就是在工作上支持村委会和村民依法展开自治,经常过问村委会的工作,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四个民主'制度的落实;
思想上的引导,就是经常组织村委会成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增加法治和政策观念,经常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及时解决思想上的问题;
行动上的向导,就是党支部和党员要做遵纪遵遵守法律律的模范,带头致富的模范,施行"三个代表'的模范,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群众、带动群众。村委会应当在四个主要方面履行好职能:一是组织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
二是协助乡政府、街道完成国家下达的各项任务,做好村委会的各项工作;
三是组织村民发展经济,搞好产业结构调整;
四是组织村民搞好公益性事项。
2.规范"两委'内部决策运作机制。要通过完善"两委'联席会议制度,规范"两委'的内部决策运作机制。凡涉及村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和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可以由村党组织或村委会提出初步议案,提交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并拟定初步方案,然后将方案向群众公布,在广泛征求群众看法的基础上,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同时,建立村委会向党组织汇报工作制度,一般状况下村委会对村务公开、村民自治、公益事业、产业结构调整及群众普遍关怀的问题,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一次工作,遇有重大问题或事项,应及时向党组织汇报。
3.努力改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执行村民自治,村党组织要由过去包揽一切的做法向抓大事、抓重点、指导各类组织发挥职能作用转变,由单纯依靠行政命令的家长式管理向建立健全制度和强化教育、示范、引导、服务方式转变,注意从具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一是要坚持领导不包办。不能包办代替村委会的具体职权,更不能对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直接作出决定并付诸实施。二是要把握方向不旁观。要按照党在乡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对违反政策和法律的事绝不能放任自流,不问不管。三是要确保自治不违法。村党组织应会同村委会,把涉村重大事项交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确保村民对村务工作和村务活动执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村民自治合法有序地进行,才能把党组织的看法上升为村民的意志,确保决策的顺利实施。四是要支持工作不拆台。党支部要支持村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并号召党员带头执行。
三、规范权力运行,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无可否认,不管是村党组织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还是村"两委'干部交叉任职,客观上都会形成权力的相对集中。如果不从制度上强化监督,很容易出现"一言堂'、"家长制'等乱用权力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关键是要采纳有效的措施和手段,建立新的村级组织的权力监督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
1.建立和完善重大村务民主决策制度。对村级各种组织之间的关系、使命任务、村级事务的议事和决策规则、程序及村级事务管理、监督等作出明确规定,真正做到事前让群众参加决策,事中让群众参加实施,事后让群众参加监督。围绕实现管理权与监督权的分开,扩大村民代表会议权力,明确赋予和规定最能体现村民自治特点,具有议事民主性、办事公开性、监督群众性、决策权威性等重要特征的村民(代表)会议对村里的重大事项最终"说了算'的权力。对重大村务由党支部主持召开"两委'联席会议研究后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重大事项执行票决制,通过后由村委会组织实施。
2.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在"一肩挑'领导体制下,财务管理要杜绝"一支笔'审批。村里所有支出必必需由经办人和村委会主任会签,并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后,方可报账。对村里的重大财务支出项目,事先必必需召开两委联席会议研究,并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议事组织表决通过,方可实施。
3.建立和完善村务公开制度。按照中办发〔2004〕17号文件精神的要求,重点围绕村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村务公开的形式、时间和基本程序是否规范、及时,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是否按照程序执行民主决策,村民民主理财制度是否健全和执行,乡村集体财务收支审批程序是否严格,乡村集体财务审计监督制度、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审计制度、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制度、村干部的激励约束制度是否建立,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是否建立并有效运行等,积极推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广泛接受党员、群众监督,不断提升工作的透明度。在村务公开工作中,要结合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积极推行村委会(党组织)定期报告工作制度、理财小组报告工作制度和村民代表质询制度等,扎实推动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
4.建立和完善民主评议制度。对村干部的监督,更重要的应该是来自于群众的监督。要建立健全"一肩挑'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年度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述职述廉。坚持村民评议村干部制度,通过述职述廉,使村干部的功过是非在村民面前得到肯定或否定,以强化村干部的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执行工作警示制度,村民通过对村干部阶段性工作或一按时期内工作的考评,对成绩予以肯定,对不够提出警示,使村干部的工作行为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确保"四个民主'的整体推动。
四、强化帮带指导,建立健全考核问效机制
执行村级"一肩挑'后,县(区)、乡(镇)各有关部门必必需强化对村级"两委'工作的指导。
1.及时建章立制。要围绕建立行之有效的乡村管理模式,结合实际制定下发强化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的看法措施,全面推行以公开承诺、民主管理和村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治事。要针对村情,尊重民意,指导各村制定村民公约,进一步强化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
2.健全督导机构。要依法按时因事建立村务党务公开督察组、财务监督组、干部目标责任考核组等确保机构,按照工作要求履行好监督使命。同时,通过展开乡镇、街道政务公开等形式,积极带动和督导村级"四个民主'全面有序运行,确保村级组织协调运作。
3.强化绩效问责。要积极引入激励机制,对优秀村干部给予政治荣誉,并执行"绩效挂钩',提升经济待遇,营造合格的工作环境,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对因自身原因,完不成任务目标、不能兑现承诺的村干部,区别状况,分别进行教育、诫勉、处理和依法罢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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