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县城区建筑垃圾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为深入推进生态XX建设,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管理,有效遏制扬尘污染,全面改善城区环境质量,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X政办发明电2014X号)要求,县政府确定开展城区建筑垃圾专项整治活动。为确保活动成效,特制定本方案。一、整治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规范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加强各类施工工地现场管理、严格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承运条件,查处建筑垃圾处置违法违章行为,坚决遏制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过程中撒泼滴漏、扬尘污染等破坏市容环境的现象,保持城市市容环境整洁有序。二、整治重点1. 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违法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2. 单位
2、和个人不符合规定要求擅自承接建筑垃圾运输业务的行为;3. 不符合建筑垃圾运输条件的车辆违规运输的行为;4. 不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运输建筑垃圾的行为;5. 未达到标准化管理要求的施工工地;6. 随意堆放、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7. 不按规定要求接纳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8.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其他行为。三、时间安排(一)集中整治阶段(5月21日一10月21日)。在前期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各相关部门、单位对各类工地、运输单位和消纳场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或关停。(二)总结提高阶段(10月22日-10月27日)。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总结,建立
3、完善工作机制,巩固整治成果,推动建筑垃圾整治转向规范化、常态化管理。四、责任分工1.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等部门负责建筑施工工地的管理工作,具体按照“四个一”和“四不开工、四不出门”管理标准执行(具体标准见附件1)。2.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工商局等部门负责城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的审核登记工作,严格企业准入门槛,对违法违规从事建筑垃圾运输活动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予以取缔。3. 县城管执法局、房管局负责监管地上建筑物拆除过程中产生垃圾的处理;县城管执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管地下施工过程中产生垃圾的处理。同时,分别对施工单位选择运输车辆的资质情况及运输车辆清洗保洁情况进行监督
4、管理。4. 县交警大队负责监管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相关手续、保险及密闭化运输标准(车身喷涂或安装明显标志,显示车号、企业名称、统一安装GPS定位系统)落实情况;负责指定运输车辆行驶时间及路线并监督执行。5. 县城管执法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负责确定城市建筑垃圾填埋处置场所。6. 县城管执法局负责做好建筑工地附近路面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途经道路的清扫和洒水工作。7. 县公安局负责对黑恶势力介入渣土运输、寻衅滋事、暴力抗法等行为的查处工作。8. 县交警、交运、住建、城管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城区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及处理过程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城管执法局具体负责城区建筑垃
5、圾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调度指导等工作。建立联合执法制度,从公安、住建、交警、交运、环保等部门抽调人员(具体情况见附件2),集中办公,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确保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成效。(二)强化督导检查。建立月例会制度,及时总结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县政府督查室要将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纳入督查范围,加强调度督导,促进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对在专项整治活动中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的,县政府将约谈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三)搞好舆论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及时追踪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及整治成效,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畅通群众监督投诉渠
6、道,积极引导市民参与,为专项整治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附件:1. “四个一”和“四不开工、四不出门”管理标准附件1“四个一”和”四不开工、四不出门”管理标准一、四个一:一条硬化路:工地出入路面必须采用水泥或沥青硬化,出入内外延伸长度不得少于20米,宽度不得少于6米。一组管理保洁人员:建设、施工单位各派不少于一名管理人员履行施工时段的管理责任。严格要求运输车辆按标准装载,封盖严密,配备足够的保洁人员做好出入保洁,防止建筑渣土污染环境。一个清洗站(点):配备足够的冲洗设备,落实运输车辆的冲洗。一份双向签单:工地要安装电子签单器材,建设单位监督运输单位落实自施工工地至处置场(点)的电子双向签单。二、四不开工、四不出门:四不开工:建设、施工、运输单位未落实建筑渣土处置场(点)不得开工;未使用核准运输单位及车辆不得开工;未办理“两证一书”不得开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到位不得开工。四不出门:未落实现场保洁人员的不能出门、车辆密闭不严的不能出门、车体不整洁带泥上路的不能出门、手续不齐全的不能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