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门诊工作管理制度
目的:规范门诊管理工作,统一管理标准和工作流程。
细则:
1. 各科室参加门诊的医务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法律资格,在门诊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
2. 门诊部的医、护、医技、收费等各类人员,各科室应派有一定经验、服务态度好、责任心强的医务人员担任,实行医师兼管门诊和病房的科室必须安排好人力,以保证门诊工作的医疗质量和工作秩序。
3. 各科室参加门诊的医务人员应准时开诊,特殊情况时,由该科及时安排相应人员替代出诊。
4. 对疑难病症不能确诊和两次复诊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生会诊。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对某些慢性疾病和专科疾病,应根据医院具体情况设立专科门诊。
5. 门诊医师要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应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患者负担。
6. 对患者要进行认真检查,按规定书写门诊病历、处方及各种检查申请单,分管门诊的医生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7.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特殊患者(如:重症、80岁以上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者等),优先安排就诊。
8. 门诊各科室与急诊科、住院部和病区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情况和患者情况及时调整,确保患者及时入院治疗。
9. 门诊检验,放射、心电等医技科室各项检查,必须做到仔细准确、按有关规定时间及时落实限时承诺服务。
10. 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文明行医,礼貌待人,并耐心解答所有问题,尽量简化就诊流程,减少患者的等待时间。
11. 门诊各科要加强预检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及各类报卡。
12. 门诊应保持环境清洁整齐,门诊工作人员应认真维持就诊秩序安静、良好,加强侯诊教育,做好健康知识、卫生防病知识等宣传工作。
13. 注意保护性医疗。对癌症及某些预后不良的疾病,避免对患者直接
说明,可向其家属或组织详细交待病情及预后。
14. 在诊疗过程中注意保护患者隐私,落实遮隔措施,对患者进行体检、影像检查、心电图检查和身体隐私部位治疗时有遮隔措施;文明就诊,做到
“一人一诊室”;妥善保管病历,医务人员不随意泄露患者信息。严格执行病史借阅、复印相关规定,防止患者信息泄露。
15. 门诊大厅要提供便民服务,设立患者意见箱及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16. 对基层或外地转诊患者,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基层或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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