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为确保公司合法经营、规范运作,确保公司及员工合法权益,避免公司对外联系利益损失,规范公司印章及证照管理,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印章指公司、管理处、停车场等已在公安部门备案且刻制的印章,包括财务专用章。
证照指公司、管理处、停车场等经营单位在工商部门注册并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 以上单位取得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并通过年检的代码证;停车场取得公安管理部门在 有效期内的经营许可证;游泳池取得卫生监督部门并通过年检的卫生许可证。
3. 使命
3.1 行政部负责公司行政类印章及证照的日常维护,行政主管负责证照保管,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及集团公司主管领导负责审批公司对外用章。
3.2 使用部门负责申报用章,填写《用印申请表》,涉及合同等较大事项,应附电子文档,执行 OA 系统中物业盖章程序,具体见《OA 系统管理规定》。 公司印章由董事长保管,管理处的印章及停车场印章由财务部专人保管。
工作程序
印章管理
必须盖本公司印章的,使用部门须填写《用印申请表》,经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签字后盖章;必须盖集团印章的,使用部门在网上OA系统上填写“用印申请表〞,经行政部负责人、总经理、董事长及集团公司分管领导 批准签字后,到集团公司总经办盖章。
各部门使用停车场印章时,经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用章。
公司印章一般不携带外出,特别公务要经过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批准。
公司的印章不开空白介绍信或公文纸。
公司印章不能为公司以外人员或与公司无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出具证实、介绍信等,违者追究用印人和审批人的责任。
证照管理
营业执照的办理:由行政主管向辖区工商部门申报,时限届满,领取营业执照。
停车场营业执照办理之前,须取得公安交管部门颁发的停车场经营许可证,办理时 管理处应给予配合。
卫生许可证办理:由行政主管向辖区卫生监督所申报,时限届满,办理时管理处应给予配合,领取卫生许可证。
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单位〔公司、管理处、停车场〕由行政主管向市技术监督部门 申报代码证,时限届满,领取代码证。
取得营业执照经营单位由行政主管向公安部门申报刻章申请,时限届满,刻制公章并交相关部门保管。
行政主管负责以上证照的年检工作。
证照原件及复印件借出须经行政人事部经理确认才干办理
行政主管未及时申办证照、未及时年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视情节个人承当 30%-50% 的赔偿责任,行政部经理负连带责任,并在绩效考核中行政部工作效果作相应扣分。
5.0 相关文件
5.1 ZN-QS-XZ-08 《系统管理规定》
6.0 质量记录
6.1 ZN-QC-XZ-06-01《用印申请表》
南通中南世纪城
物业管理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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