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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建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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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建设  依据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主要功能,可分别称为储存站、充气站或灌装站,有的也称为液化石油气公司。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是一个接收、储存和分配液化石油气的基地,是城镇或燃气企业把液化石油气从生产厂家转往用户的中间调节场所。由于液化石油气本身具有易燃、易爆的危险性,因此,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在建设布局、设备安装、操作管理等方面必须满足液化石油气性质的安全要求。本章主要介绍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在建设、布局和安装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一、储配站的工作任务和条件   1.储配站的工作任务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工作任务,就是经营液化石油气,即接收和储存由气源厂输送来的液化石油气,并将其灌装到罐车或钢瓶内,分送到供应点或用户手中。具体内容如下。   ①接纳气源生产厂或其他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通过管道或罐车输送来的液化石油气, 并通过机、泵将液化石油气卸入站内的储罐储存。   ②将储罐内的液化石油气通过机、泵灌装到罐车或钢瓶中,并向外发送。   ③从有缺陷的钢瓶中回收液化石油气,从待灌瓶中通过压缩机回收残液,并进行处理。   ④对自有产权钢瓶进行建档管理,对所充装、调换钢瓶的安全负责。   ⑤按照有关规定对灌装前的钢瓶进行检查,对不符合灌装条件的钢瓶负责检验单位处理。   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规定,保证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安全运营。   2.储配站的基本条件   依据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工作任务的要求和液化石油气特性的需要,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建筑、生产设备设施和布局要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制定防火规范》、《城镇燃气制定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及其他有关安全法规的规定。站内储存、灌装、生活三区布置合理,并经城建、消防、环保、安监等部门审查合格。   ②有与所充装介质相适应的场地厂房、完好地充装工艺装备和检测手段。并具有一定的气体储备能力和足够数量的自有产权钢瓶(目前,技术监督部门已不再受理储存能力小于100m3,自有产权钢瓶不够5000只的储配站建设申请)。   ③能保证气体质量和充装量,有防超装设施和气体浓度报警装置,有处理残液的密闭回收装置和抽真空装置,有必要的安全和环保设施。   ④有能保证充装安全与正常生产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并有经过专业培训的各类操作人员。充装检查人员和操作人员、罐车驾驶员和押运员应经技术考核合格,持证操作。安全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职称。   ⑤有保证储灌安全的管理体系(机构)和各项管理制度。有切实可行的各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处理预案,并能严格执行。   ⑥充装设备及安全设施配备齐全并处于完好状态,压力容器、钢瓶和接地装置均在安全检验周期内。   二、储配站站址的选择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站址的选定和布局,应符合城镇总体规划的要求。   1.储配站在城镇中的位置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从防火等级上届于甲类火灾危险场所,因此站址应远离村镇、学校、工业区、影剧院、体育馆、商场和居民稠密区。合计到气站与瓶装供应点之间的频繁运输,同时也为便于利用城镇道路、水源、电源等公用设施,一般应设在和瓶装供应点之间的运输距离在104m之内的城镇边缘地带。   由于液化石油气的性质决定了液化石油气储配站事故的危险性及对相邻设施的威胁性,所以气站应与名胜古迹和文物保护区、大型公共建筑、通讯和交通、电力枢纽等重要的设施坚持300以上的安全间距。与相邻企业的安全防火距离亦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  液化石油气比空气重,逸漏出来聚集在低洼处并随风流动,会发生火灾危险和污染。故站址应选在城镇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且应是地势平坦、开阔、不易积存液化石油气的地段。同时应避开地震带、地基沉陷、废弃矿井和雷区等地区。   2.储配站的地势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宜选在地下水位较低的地区。避免在滑坡、岩溶、断层、泥石流、淤泥、坍方等位置选址。   在黄土分布地区选址,应尽可能选择在湿陷量较小的地段。   在地震设防区选址,应避开有断裂带、旧河道等危险地带。   3. 储配站的防洪及排水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站址应保证不受洪水或暴雨的灌淹。设在山区的气站,要避开易受山洪威胁的地段。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应采用地面找坡,自然宣泄排除雨水。其场地的形状、标高和站区外部环境必须具有可行的排除污水及雨水的条件。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站内场地的标高应高于当地最高洪水位0.5m以上,并合计地面水及污水能流畅地排出。   生产区内有组织的排水,应经过水封并排出。   4.储配站的场地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应建成一个独立的整体,场内的地形应便于按照不同的安全要求等级来布置,并按操作方便的要求来确定工艺流程、建筑物和构筑物。依据其制定储量的大小,在满足安全的前提下,提升土地的利用率。   站内场地应满足运瓶车、汽车罐车和消防车行驶与回车的需要。在山区或丘陵地点建站,应按工艺流程顺序和便于管理的要求,合理利用自然地形的位置差,分区阶梯布置。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内不得设置人防或其他地下通道,也不得留有井坑、巷穴等。以避免液化石油气聚积,引起火灾。   5.储配站的电热供应及供水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站址应尽可能地靠近电力电源。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站址应合计热力供应的可能性,最好选择在集中采暖地区。冬季采暖采纳机械送热风系统或辐射采暖系统。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用水最好采纳城市给水管网,假设不能利用给水管网时,自备水井应远离站内生产区。给水管网的水量和压头不能满足消防需要的,应设置消防水池及消防水泵。   三、储配站的建设规定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建设和投产必须严格履行有关的基本建设程序,在制定、布局、安装施工中认真遵照国家的安全法规,保证工程质量,避免“先天性〞的事故隐患存在,给气站的安全运行营造一个优良的基础环境。   ①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建设单位在建设前,应报请当地城建、公安消防部门对拟建站址给予选定审查。选址审查时,除应符合城建规划要求外,还应结合气站的储存能力,合计到站址周边邻近区域消防安全的要求。   ②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平面布局和工艺流程制定等图纸资料,应报城建、公安消防和安全监察等部门审查批准。安装前,施工单位应向技术监督机构办理开工报告手续。审查部门要对制定方案中的安全设施严格把关。   ③承当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工程建设勘探、制定、施工和监理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当工程。   建设、勘探、制定、施工和监理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制定、施工要采纳成熟的先进技术和工艺,选用合适优质的材料、设备,保证工程质量。   ④对为保证生产安全而配置的安全措施项目及工程,如储罐冷却降温装置、消防设施、紧急事故防范措施、防雷电防静电等,要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制定、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   ⑤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交付完整的完工和设备资料,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检查验收工作由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城建、公安消防、技术监督、环保等部门参加。   ⑥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所用的储罐、槽罐车、钢瓶、分开器、汽化器等设备,必须是取得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相应制造资质证书的专业制造厂生产的产品,且经制造厂所在地产品安全检验部门监检合格的产品。   储罐、槽罐车、分开器、汽化器等压力容器,必须到技术监督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取得使用登记证后,才能使用。   ⑦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正式投产前,应向城建部门提出灌装许可申请,向技术监督部门提出注册登记申请,并向安监部门提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手续。未取得液化石油气灌装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液化石油气的储、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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