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生产区生产设备的健康、安全水平从而确保设备的安全、经济、稳发、满发运行,实现“安全、文明、高效、创新”的目标,搞好运行设备的监督和设备缺陷的管理及考核,了解和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及其变化规律,及时发现并消除缺陷,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及考核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归管理部门及职责
生安部是本管理制度的归管理部门,负责本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考核,负责缺陷的跟踪管理工作。
第四条相关管理部门及职责
(一)发电车间是本管理制度的相关管理部门之一,负责生产现场设备缺陷检查、填报、验收管理。
(二)维护车间是本管理制度的相关管理部门之一,负责生产现场设备缺陷检查、填报(应答)、处理、汇同验收工作。
第五条领导职责
(一)生产副总经理总经理负责本管理规定的审核批准
工作,负责督促归管理部门加强对设备缺陷检查与考核管理。
(二)生安部主任应督促本部门及生产车间加强生产现场设备的缺陷检查与考核管理,对管理不力导致本公司设备的缺陷扩大造成设备损坏负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
(三)发电车间主任应督促本部门人员加强对生产现场设备缺陷检查、填报、验收管理工作,对管理不力导致本公司设备的缺陷扩大造成设备损坏负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
(四)其他部门负责人应督促本部门人员进入厂区应认真履行本管理制度,对管理不力导致本部门人员在生产现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本公司设备的缺陷扩大造成设备损坏负领导责任。
第三章管理要求
第六条 设备缺陷管理按班组、车间(部门)、厂部三级划分管理。
第七条班组管理所属设备的全部缺陷。
第八条车间(部门)管理所属一、二级设备缺陷及重复性、频发性设备的缺陷。
第九条公司本部管理一级设备的缺陷和颁发性缺陷。
第十条设备缺陷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每天上、下午上班必须处理设备缺陷事宜。
第十一条设备缺陷的分级及处理时间和”三率”的要求
(一)设备缺陷分为六种级别:
1. 一级设备缺陷
1.1需主设备立即或停机停电处理的缺陷。
1.2需10KV以上电压等级(不含10KV)的设备立即停电进行处理的缺陷。
2. 二级设备缺陷
2.1需10KV电压等级(含10KV )的设备立即停电进行处理的缺陷。
2.2需主要辅助设备(油水风系统设备)立即退出运行且威胁主设备安全运行的缺陷。
2. 3 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备的保护及自动装置不能正确动作的缺陷。
3. 三级设备缺陷
3.1 4V电压等级设备的保护及自动装置不能正确动作的缺陷。
3.2需油水风系统主要辅助设备立即退出运行进行处理的缺陷。
3.3油水风系统主要辅助设备的自动回路失灵的缺陷。
4. 一般设备缺陷
一、二、三级设备缺陷以外的各种缺陷。
5. 频发性缺陷
30天以内出现三次及以上的同一缺陷。
6. 重复性设备缺陷
10天以内出现的同一缺陷。
第十二条设备缺陷处理时间的要求:
(一)一般设备缺陷一在24小时内要开始处理,72小时内处理完毕。
(二)二、三级设备缺陷一必须在2小时内作出反映并着手处理。
(三)一级设备缺陷一必须及时处理。
(四)维护车间在接到缺陷通知后,应尽快进行消缺处理,一般缺陷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二、三级设备缺陷必须在2小时内作出反映并着手处理;一级设备缺陷必须及时处理。如确因不能停电、停机、备品备件等原因无法处理,除按正常缺陷管理流程处理外,还应及时电告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核实同意,并电告总工程师或主管副总经理,同时必须采取防范措施,以免出现不良后果。
第十三条设备缺陷“三率”的要求:
设备缺陷“三率”:缺陷发现率、消缺及时率、缺陷重复率。
(一)设备缺陷发现率:指当月设备实际存在缺陷数为分母,而以运行当月只发现的设备缺陷数为分子的比率。此项指标考核发电车间。
(二)消缺及时率:指发电车间当月巳发现的设备缺陷总数为分母,而以维护车间处理当月是否按设备缺陷处理时间的要求而处理的缺陷总数为分子的比率。此项指标考核维护车间。
(三)设备缺陷重复率:指发电车间当月巳发现的设备缺陷数为分母,而以重复设备缺陷数为分子的比率。此项指标考核维护车间。
第四章管理程序
第十四条发电车间当班人员发现缺陷后,应立即报告值长,经复查核实后,电话通知维护车间设备缺陷登记的号码及缺陷的主要内容。
第十五条维护车间在接到发电车间通知后,根据设备缺陷的种类和责任范围签答并分解缺陷至处理班组,并电话通知责任班组。
第十六条在设备缺陷处理方式上,选择“直接处理方式”,若需要办理工作票,维护车间人员应办理相应的工作票,发电车间人员应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处理完毕后验收。
第十七条在设备缺陷处理方式上,选择“不具备直接检修项目部条件”的处理方式之一时,工作负责人应在处理方式列表的选择方式中签答意见和建议,并用电话通知维护车间负责人及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管理人员,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管理人员应及时对相应的缺陷处理方式进行签答
审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涉及到方案时还须报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批复。
第十八条缺陷处理时,维护车间工作负责人必须办理工作许可,否则视为无票操作。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 本管理制度由生安部起草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缺陷考核按公司《缺陷考核细则》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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