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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巷口绞车窝扩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依据矿工作安排,必需对D13002下材料巷口绞车窝进行扩修,为保证施工期间的安全和质量,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技术要求:
1、开口施工前,施工单位必必需先对绞车窝内巷道支护进行检查、加固,加固采纳在绞车窝内原工字钢棚梁下及棚间打设木点柱的方法进行,木点柱要求直径不小于18cm的合格坑木,木点柱打设必必需打直、打牢且打在实底上,并用绳联锁,防止倾倒伤人。经确认加固、安全、可靠后,方可对绞车窝进行扩修施工。
2、绞车窝扩修采纳挑顶,剁底、刷帮的方法进行。挑顶、剁底、刷帮达到要求高度、深度、宽度后。及时拆掉原工字钢棚顶、帮背设的半圆木或圆木,然后进行锚网支护。确认安全后,方可在专职看顶工的指挥下人工挖柱窝回掉原工字钢棚,并及时架上工字钢棚,背好顶板;换下的工字钢支架必需放到指定地点,并装车运走,每一循环0.6m,一棚一循环,依此方法逐步施工。
3、拆掉原工字钢棚顶部背设的圆木和半圆木时,拆掉前,必必需先在第二层的圆木下打设木点杆强化支护,经检查支护牢固、可靠后,方可拆掉或用锯工、剁斧处理掉,依此方式逐层拆掉。
4、绞车窝扩修采纳锚网+工字钢棚复合支护。开口第一棚为对子棚支护。工字钢梁长2.6m,腿长2.6m,棚腿扎角为80;按照棚距〔中-中〕600mm进行施工,柱窝深150mm。每棚配三根拉杆、四根撑木,拉杆位置分别在顶上梁正中一根,梁下1m处各一根 。撑木要求背设均匀成一直线,拉杆要求上紧、上牢且成一条直线。
5、绞车窝顶、帮锚网支护采纳=22mm,L=2.2米的等强树脂锚杆打设,螺母及托盘必必需配套使用。锚杆间排距为700*600mm,每排锚杆打设在两棚中间;顶部锚杆垂直顶板打设。帮底根锚杆与帮成65夹角打入,其与均垂直顶板或巷帮打设,锚杆打设均采纳一根2350中速药卷和一根2340快速药卷锚固,其中2340药卷放在里端,锚杆锚固力不小于10吨/根。〔附巷道断面图〕
6、在打锚杆眼期间要按照"由后向前,先顶后帮'的原则执行,打一根锚杆眼,安装成一根锚杆。 锚杆必必需与巷道轮廓线垂直,误差不的小于3,两帮底部锚杆与巷帮成65角度打入,严禁打穿皮、沿裂缝等打设不合格锚杆。锚杆打设必必需紧跟正头,间排距为700*600mm,外露长度及锚固力必必需符合有关规定,锚杆打设必必需整齐规范,即"横成排,纵成行'。每根锚杆必必需构件齐全、有效,托盘紧贴巷壁。每根锚杆要保证拉力检测,并有具体记录,不合格锚杆必必需补打,不合格锚杆要作为不安全隐患处理。
7、顶帮金属网铺设必必需平展,且紧贴顶板或巷帮,网与网对头搭接,联网用专用联网丝连接,逢孔必联,且联紧联牢,严禁有网兜现象。
8、施工期间,工字钢棚梁上必必需及时背设撑木,如出现空顶、空帮现象必必需用圆木或半圆木绞架接顶、靠帮。所有棚腿必必需打在实底上,不实加木垫板,木垫板规格:200*200*50mm,严禁虚柱窝。
9、整个施工过程中,必必需严格要求工程质量,支架的规格、棚距、迎山必必需符合本措施及质量标准有关规定,严禁出现流水棚、推磨棚等不合格现象。
10、绞车窝扩修完毕后,施工单位及时将巷道内浮〔矸〕煤,杂物清理干净。
11、绞车窝扩修完毕后,必必需把下帮的网兜放掉,并进行锚网,锚网后进行背设,绞架接顶、靠帮。
二、安全措施
1、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先检查并加固绞车窝内的巷道支护,确认强化支护牢固可靠后,方可将D13轨道内绞车窝口四周前后10m范围内的电缆、管线落地,用多层荆笆或旧皮带等保护好,有关设备能移动的要移到安全地点,不能落地和移动的必必需用多层旧皮带和旧风布保护好,防止施工时放炮崩坏。
2、整个施工过程中,必必需设专人看顶,发现不安隐患马上撤出所有工作人员并及时汇报,并采纳措施进行处理,处理好后方可继续施工。
3、施工时,采纳放小炮施工,炮眼深0.7m,每眼装药量不超过1/2节,每次最多拉两炮,放炮时保持使用水泡泥,封泥长度不小于0.5m。剩余部分必必需用粘土炮泥封实。附:放炮把口图。
4、放炮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制,保持放炮把口签字制,把口地点距放炮地点不小于100米,在所有通道进行把口,每一把口地点同去两人一人留下把口一人返回通知班长,待所有把口人员全部返回后,瓦检员检查气体符合要求后,放炮员方准放炮,施工单位必必需确认把口以内人员全部撤到警戒点外时,放准放炮。
5、放炮前,施工单位必必需和D13大平台绞车房保持联系,放炮期间严禁上下车,放炮结束后,经检查并加固放炮地点及其四周前后10m范围内的支护状况,并清净D13轨道内的杂物,确认安全、不影响轨道运输时,方可联系绞车房开车上下料。。
6、处理瞎炮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41、342条有关规定执行,并保持躲炮时间不少于15分钟,严禁放明炮、糊炮。
7、每次进入施工地点必必需进行"敲帮问顶',由外向里逐棚检查支护状况,不安全隐患处理好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施工。
8、施工前,施工单位在施工地点四周巷道内必必需存放一定数量的木钎椽和不少于30根的合格坑木,大头楔等材料,以备发生冒顶时使用。巷道一旦发生冒顶时,必必需先行撤人到安全地点,待顶板稳定后,依据现场状况,制定冒顶专项措施进行处理。
9、扩修巷道施工期间,假设出现顶煤破碎,施工单位必必需及时打设木锚杆和钢钎椽超前控顶,锚杆间排距为0.3m,每排11根,沿巷道顶部与顶板呈10-15夹角整根打入,打一排进两棚,依此循环进行施工。
10、每施工一循环,必必需及时将浮煤、杂物清理干净并装车运走,保证道路畅通。
11、每次放炮后进入窝面前,瓦检员必必需从躲炮地点开始检查气体至放炮地点,只有在气体不超限状况下,方准人员进入正头工作。
12、锚网支护巷道抽检锚杆时,必必需不低于制定锚固力的90%,严禁超制定值。不合格的锚杆必必需重新进行补打。
13、施工期间,全体职工做好自主保安,互保联保,严格保持"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
14、 施工过程中必必需由跟班队长安全指挥生产,安检员现场监督安全措施。
15、现场状况与措施不相符合,必必需停止施工,待补充措施下发后方可继续施工。
16、其他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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