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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做好2022年春季开学学校安全工作
2022年春季开学在即,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春季开学学校安全工作,全力维护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学校顺利开学和开学后学校持续安全稳定,现就做好2022年春季开学学校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层层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按照《XX市学校安全岗位职责》要求,认真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做到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实行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制,遏制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多措并举,强化学生安全知识教育
(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认真上好开学安全教育第一课,积极开展以防交通事故、防校园欺凌、防火灾事故、防食物中毒、防溺水、防传染病、防拥挤踩踏、防自然灾害、防诈
骗、防毒品侵害、防轻生、防性侵、防违法犯罪、防宗教渗透、危险化学品安全等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活动。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以专题教育活动为主渠道,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制订并切实落实学生安全教育教学计划,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保证每周至少开设一节安全教育课,内容涵盖:疫情防控、预防校园暴力、交通安全、防溺水、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心理健康教育等各个方面的安全知识。
(二)深入开展法治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各中小学校要聘请法治副校长,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突出抓好长假后的集中排查调处,重点化解学生之间因生活、学习琐事积压的怨恨,对涉及面广、问题复杂、影响重大的矛盾纠纷,学校要亲自协调,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妥善处理。要坚决杜绝校园欺凌暴力事件,还要教育学生远离邪教,防范和杜绝校园传教活动。要重点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困难学生、情感困惑学生、言行异常学生,以及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等群体的关爱工作,及时做好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和矛盾化解。
(三)开学第一周,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根据季节特点更新安全教育专栏及标语,班级黑板报要开辟安全知识专栏,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安全知识,进一步强化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
三、突出重点,推进各项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一)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开学前,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在属地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指导下,结合自身实际,坚持科学防控、精准施策,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把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抓细抓实,不留盲点。开学当日及开学后,实行“错层次、错时、错峰”开学,严格监测师生员工健康状况,不允许带病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上班、上学;严格落实校园封闭式管理、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科学设置“一米线”等各项防疫措施。开学前至少开展一次应急处置演练。制定防控物资管理制度,做到科学使用、专物专用。
(二)进一步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结合本地实际,准确研判风险,聚焦关键环节,及时查找不足,着力补齐短板,进一步健全和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安全事故发生。要加强对教职员工和临聘人员教育管理,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加强预防青少年欺凌、性侵、违法犯罪工作,完善工作方案,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与部门配合建立联动防治体系,完善校园欺凌、性侵、违法犯罪治理流程,在校园显要位置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严格落实门卫值守和内部巡查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严防暴力恐怖事件发生。要定期对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实验室、配电室、校园内施工现场、老旧房屋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风险点和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方案,落实防护措施,确保师生安全。要结合学校实际开展校园建筑改造,尤其是在外窗、阳台、露台、外廊、屋顶等具有临空面的位置,通过加装铁纱窗、限位器、防护栏等方式,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防护条件。
(三)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学校食堂的监管。要加强食堂内部管理,落实监管责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采购、储存、加工、消毒、保洁、留样、人员培训等所有环节都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认真落实。要全面落实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实行阳光操作和透明化管理。强化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督查,防止学校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学校开设食堂,必须经过区教体局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审批,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开办。如未经审批而擅自开办食堂,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学校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加强校园内超市小卖部管理工作。凡是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不得在校内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自动售货机等经营场所。寄宿制学校确需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的,必须经区教体局审批同意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工作人员健康证后方可开办。
(四)加强集体用餐配送管理。实施学生集体用餐配送的学校要成立学生集体用餐配送监督工作小组,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学校主要领导坚持每周检查指导一次,分管领导坚持每天检查指导一次,全面检查食品质量、食品接收、分发、食用、卫生安全等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纠正和处理。学校设置专门备餐间,所有配餐增配地垫,所有保温箱、保温桶上架,购置专门留样柜,并由专人负责。
(五)大力开展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为主题的防范学生溺水专题教育和管理工作。一是提高学生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丰富有效的防溺水教育,使学生掌握必要的自救、自护知识;二是深入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家访,向家长宣传学生安全防范知识,进一步明确家长的监护职责;三是认真排查校园周边危险水域,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属地政府部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六)进一步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配合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使用专用校车,坚决清理不符合国家校车标准但仍作为校车使用的载客汽车,彻底淘汰在用的非专用校车。要督促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校车管理台账,加强对驾乘人员管理,坚决杜绝超员、超速、不按审核路线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避免把幼儿遗忘在车内。要广泛宣传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危害和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引导学生和家长增强安全意识,自觉抵制“黑校车”,不乘坐未经许可、超员等违法违规车辆,确保上下学交通安全。
(七)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责任,严格按照标准配备防火设施设备,加强宣传教育和消防应急演练。定期排查校园消防隐患,彻底对消防设施、器材、疏散通道、应急照明,用火、用电、用气进行排查整改,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特别是寄宿制学校,保持教学楼和宿舍消防安全通道畅通,加强学生宿舍夜间巡查力度。积极做好消防安全培训工作,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确保校园消防安全。
(八)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积极会同属地公安、卫健、城管、综治、文广、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网吧、小旅馆、娱乐场所、无证摊贩等治安、卫生乱点的清理整顿。要配合公安机关健全落实校园周边“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积极组织学校安保人员、教师和家长志愿者等,配合执勤民警做好上下学时段校门周边防控工作,确保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安全可控。
(九)进一步推动家长落实监护责任。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统筹家长委员会、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致家长一封信等各种家校沟通渠道,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好学生看管监护责任,准确掌握离校期间孩子动向,关注孩子人际交往和情绪表现,严防出现监管真空。
(十)进一步加强应急演练工作。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应急疏散演练的重要性,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的要求,加强以防震、防火灾、防拥挤踩踏、防自然灾害等为内容的应急疏散演练活动,中小学校每月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使师生熟练掌握应急避险技能,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技巧,提高防灾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十一)进一步强化督查检查。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每天要安排人员,对学校安全进行自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各乡镇中心校、集团校每周要深入到所辖学校,开展安全工作检查。积极配合卫健、市场监管、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及卫生防疫、消防安全、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等专项检查,要对本地、本校安全工作隐患做到心中有数,抓住不放,跟踪整改,直到彻底解决。对由于责任不落实,管理不严格,监督不到位、报告不及时等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造成较大财产损失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二)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执行领导节假日值(带)班制度,切实加强节假日值班和安全巡查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快速反映,稳妥处理,第一时间向区教体局报告,不得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格落实通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校园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确保开学稳定、师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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