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车辆伤害事故预防措施
一、行人须遵守下列规定:
A、不准在车行道、桥梁、隧道或交通安全设施等处长时间逗留。
B、不准穿越、攀登或跨越高速公路隔离设施。
C、从厂区到生活区时不得穿越307国道。
D、不准横过划有中心实线的车行道。
二、乘车人须遵守下列规定:
A、不准在机动车道上等候车辆。
B、在车行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开关车门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C、驾驶机动车的人员无驾驶证或饮酒后应制止并拒乘。
D、车辆在行驶中不准与驾驶员闲谈或妨碍驾驶员操作。
E、不准向车外投掷物品。
F、乘坐二轮摩托车只准坐在驾驶员身后的座位上,不准侧坐或倒坐。
G、乘坐公交车辆、通勤班车,依次在站点候车,待车停稳后,方可按顺序上下。
H、不准在车辆行驶中开启车门、车厢。
I、机动车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须在车行道停车时,除紧急救险外,乘车人须迅速离开车辆和车行道。
三、遵守下列规定:
A、司机负责监装监卸,确保装物符合规定,并做到运输途中不散落、掉物。
B、检修自卸汽车时,必须在翻斗撑起时,加保护支撑和垫木,防止翻斗下落伤人。
C、厂内行驶车辆严禁超速、超长、超宽、超高、超重,不得人货混装。铲车、叉车、吊车不准违章带人。机动车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
D、倒车时要确认周围人员安全,指挥倒车人员要注意自我保护。
E、司机行车要严格遵守有关安全交通法规、噪声控制法规及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发现违章及时制止和处理,加强车辆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符合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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