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杭州市青梅收购合同 编号_ 甲方: 乙方:(村)_ 为确保青梅收购加工有秩序、按计划地进行,确保青梅收购的质量,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使双方共同遵守。 一、质量要求:乙方收购青梅品种必需是萧山大青梅,果面光洁,果型圆而均匀,确保无斑点、破损,并无黄梅、烂梅、梅叶及杂质。 二、规格要求:青梅单粒重量最小不能小于10克。 三、包装及运输:用编织袋每袋净重70市斤定量包装,青梅收购后必需及时运到工厂进行加工。运输时必需轻装轻卸,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拖拉机运输,每车限装40包,不得超载;如用汽车运输,按营运证上吨位为准,不得超载, 四、收购数量:乙方收购总量为_吨,其中_月_日_吨
2、月_日_吨,_月_日_吨,天天收购量不能大于或小于5%,总收购量不能大于或小于5%。 五、收购时间定为_年_月_日至_月_日。 六、价格:乙方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运至工厂交货价为每市斤_元。 七、验收方法及地点:乙方运到公司生产地点,由甲方检验人员进行质量、数量、规格验收。如质量验收不合格的,甲方予以整车拒收。 八、结算方法:收购结束后,甲方一次性付款,必需提供所收购农户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办理,按合同总价的_%赔偿对方违约金。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调不成的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萧山区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二份,交当地政府及企业主管部门各一份。 甲方:杭州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