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郑州合力达电动车辆有限责任公司
文件名称
仓库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HLD-WI-010
版本
1.0
制订部门
生产部
制订日期
2009-07-01
修订日期
页次
1/5
1. 目的:
为规范库房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所用的各物资的仓库管理。
3. 职责:
1. 采购人员负责采购物资。
2. 库管人员负责仓库物资的帐、卡、物及质量状况的管理工作。
3. 车间负责原材料的下料工作。
4. 质量部负责对物资的检验工作。
4.仓库管理的基本任务
1. 及时、准确维护库存管理系统,确保仓库物品的帐、卡、物三者一致,仓库区域划分明确,物料标识清楚,存卡记录连续、字迹清晰。
2. 做好仓库物料的收、发、存管理,严格按照流程要求收发物料,并及时跟踪作业物料的发送,协助财务成本管理人员对物料采购与车间生产成本的控制和监督。
3. 与车间领料人员及采购员密切配合,做好生产物料的调度工作,切实履行物料储备和配送的物流职能,并及时向生产部反馈生产物料的短缺或过量采购等异常情况。
4. 对物料管理的有序性、安全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对物料实行分区存放管理,确保库容库貌;定期或不定期向财务报告物料存货质量情况及呆滞积压物料的分布,按要求定期填制提交呆滞报废物料的处理申请表。
5. 做好仓库各种原始单证的传递、保管、归档工作。
5.仓管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技能
1. 熟练掌握出入库作业及库房管理的方法、规范及操作程序;
2. 熟悉仓库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流程;
3. 具备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和同财务知识;
4. 懂电脑操作。
6.收货验收
货物进仓,需核对订单(采购订单和生产订单)。待进仓物品料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与订单相符合方可办理入仓手续。
严禁无订单收货:因生产紧急、人员外出等特殊情况需请示上级和订单管理部门并获得授权、同意可变通办理,但车间高度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补下订单;
严禁超订单收货。确有原因,应有主管领导签字认可,方可收货。
货物进仓,必须采用合适的方法计量、清点准确。大批量收货可采用一定比例拆包装抽查,抽查时发现实际数量小于标识数量的,应按最小抽查数计算接收该批货物。
货物进仓,需办理质量检验手续,其中;
a) 自产成品、零部件,必须凭当批次质检合格文件(或单证)办理入仓手续。
b) 车间不合格产品、物料需进仓或退仓的,需符合相关制度、流程规定并获车间调度批准,进仓后应在专门的不良品区域单独存放并做好明显标识。严禁与正常物料、产品混合堆放。
入为物料、产品,必须采用合适、规范的包装(或装载物)。
对验收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办理回用或超出订单的物料、车间生产中发现经质检确认外协厂责任的不合格品,仓库必须及时通知采购部门办理退货/补货事宜。
7. 货物出仓
货物出仓,必须有合法的经批准的凭证、指令,例如:
a) 生产发料凭《生产领料单》和《临时领料单》办理;
b) 成品出仓凭《销售订单》和经营部门下达的《出货通知书》办理;
c) 委外加工发外物料凭外协《非生产领料单位》办理;
d) 技术研发或其他非生产性发料,《非生产领料单》办理。
所有计划外发料和非生产性发料,需经计划采购经理签字。
货物出仓,需由领料人/提货人在出库单上签字确认。
车间领料必须是车间指定人员;本公司送货的,送货人/提货人必须是业务部门指定人员;外单位自行提货,必须核对提货人身份及授权委托。
对外送货发出,必须在第一时间取得加盖收货单位公章和收货经办人签字的签收回执或收货凭证。
所有销售发货,发货单据必须经由部门审核方可办理出仓放行。
严禁用白条出仓或擅自从仓库借用物品。确需借用,需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员批准并定归还日期(一般不超过1个工作日)。
8.货物堆码及库房管理
仓库应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和库存周转物品的类别、性状、特点等合理规划仓区、库位。按物品类别划分待检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并做好明显标识。
所有货物均必须按仓区、库位分类别、品种、规格型号摆放,小件物料上架定置摆放。收发作业后按上述要求及时整理。
物料、产品状态标识和存卡记录清晰、准确且及时更新,摆放于对应货物当眼明显位置。
现场(包括办公场所及库房)整洁、干净,如有废纸等废弃物或发现较多灰尘时随时清理、清扫。
严格按“先进先出”原则发出货品。
9.单据、存卡及电脑数据处理管理
单据管理
a) 日常进出仓等单据应分单据类别、处理状态分别有序夹放;
b) 需递送其他部门、人员的单据应按规定时间及时递送,不允许随意押单;
c) 每月一次将单据分类别按顺序进行装订,在单据封面、脊面做好标识,分类别、按时间有序地存放在相应箱、柜内。
电脑数据处理
d) 所有进出仓事务必须以电脑入单并打印电脑单据为完结(送货客户的还必须以客户签收并打印收货单证为完结)
e) 当天的进出仓数据必须当天处理完毕。
10.盘点及对帐
仓库需根据经管物品重要程度及价值高低设定盘点频度,进行循环盘点。原则上要求所有库存物品每两个月至少循环一次。
盘点后及时将实物数与电脑数核对。如有差异应查证原因并及时跟进处理。如属供应商造成的短少应第一时间通知采购、财务等相关部门处理。如属盘盈或不可避免的亏损情形时,应呈报财务核准后作帐务调整。相关损失报总经理审批后处理。
仓库应及时与供应商、客户及财务室进行对帐工作,包括:
a) 成品发货对帐;
b) 外协、外购收货对帐;
c) 外协发料及核销对帐;
d) 客户供料及核销对帐;
e) 对帐数据报表应以电脑记录为准;
f) 发现对帐差异,应及时查证原因并予以更正。如有损失或期货异常情况(如非正常超定额领发料)应及时报告财务和相关业务部门。
11.呆滞、不良品处理
仓库应随时关注呆滞、不良物料和产品,至少每月定期填报一次;
对已填报的呆滞、不良品应及时连续跟进直至处理完毕。
12.沟通协调及服务
仓库及仓管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客户优先,生产为重。
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及矛盾应及时进行良好沟通直至问题解决。
13.人员变动及移交
仓管人员变动,必须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事项及有关凭证,要列出清单,写明情况,双方签字,领导见证。
应移交事项包括:
a) 经管的货物;
b) 单据、帐本及经管的文件、档案资料;
c) 经管的操作设备、设施、工具及文具用品等;
对失职造成的亏损,除照价赔偿外,还要经纪律处分。
14.安全防护
仓库内一律严禁烟火。工程焊接等需事先报批且做好防范措施,专人专责管理。
保证库房通风、干燥,做好防盗、防锈、防水、防潮、防虫、防尘等工作。
14.3 严禁将易燃物品带入仓库。对应进他管理的易燃易爆物品应放置于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独立的库区。
不得将物料、产品直接放置于地面。
14.5 定期巡查保管物资的贮存质量,对超保质期物料及时报复检。
未经许可,除经管仓库仓管员之外的其他人不得随意进出仓库。送货;提货人员需在仓管员的陪侍下进出仓库,搬运完毕,不得在仓库逗留。
14.7 仓管人员于下班离开前,应巡视仓库门窗及电源、水源是否开闭,确保仓库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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