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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地产中介工作报告制度
X地产中介工作报告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地产中介公司工作报告制度(一)各种报告、会议记录递交时间规范;1、每周三17:00时前。各区秘书将区域经理审核过内容的各区上周《周例会记录》电邮至副总秘书处。每周二14:30时前,副总...
地产中介公司工作报告制度
(一)各种报告、会议记录递交时间规范;
1、每周三17:00时前。各区秘书将区域经理审核过内容的各区上周《周例会记录》电邮至副总秘书处。
每周二14:30时前,副总秘书负责将整理好的《区域经理例会记录》交至副总并发到各与会人员的内部邮箱。
2、每月1日12:00时前,各区区域经理、总监、中央技术部区域督导递交《月工作报告》于副总。
3、每年4月3日、7月3日、10月3日、次年1月3日12:00时前上述人员递交或上传《季度工作报告》于总经理秘书处。
4、每年11月31日前上述人员递交次年《年度工作计划报告》于副总经理处。
5、次年1月4日前上述人员递交或上传《年度工作总结报告》于副总经理处。
罚则:
1、迟交以上报告或记录,迟交1次,罚款20元。迟交1日以上的,罚款100元。
2、各种会议迟到的,罚款300元;无故缺席的,罚款600元。
(二)战报制度
1、战报由各区域经理指定人员报送,于次日11:00前发送至交易中心总监秘书指定邮箱,总监秘书在1:30前交至总经理秘书处。未有新战报须发送“今日战报〞至上述邮箱。
2、当月最后一天战报上报时必须由区经签字确认,及附当月各分行成交业绩明细表。
3、次月末需提交上月业绩佣金变动的明细表。如遇退单,区域经理需及时调整战报。
罚则:月底日报送的战报需为实际发生的准确业绩状况,否则,将对其区域经理处300元罚款。
(三)报送核对业绩表
1、各分行秘书必须在每月15日17:00时前将经理审核过并与客服部核对过的当月上半月(1-15日)结单业绩表(买卖单)上报至财务部。
2、各分行秘书必须在每月1日晚17:30时前以邮件形式将上月所有结单业绩表(租单、买卖单)上报至财务部。
3、分行秘书必须以合同、成效报告为依据,将经理签字确认的结单业绩表,按公司:“结单标准〞及时上报业绩。
财务部在次月1日起进行核对,在次月5日17:00时前将核对无误的结单业绩表以邮件形式发送给各分行秘书。秘书应将财务部发送核对后的结单业绩表打印出来,同时 告知财务部确认,并必须在次日上午12:00时前将打印的财务核对结单业绩表(经理签字确认后) 至财务部。
罚则:
1、迟交业绩表的,罚款20元;
2、迟交并因此影响业绩提成发放的,罚款100元;
3、直接责任人须进行书面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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