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一、目 的
保证所有在制程或入库中的产品, 都符合标准或客户必须求, 防止不符规格品流至次制程或客户而影响制造成本或公司整体声誉。
二、范 围
适用于公司之各生产制程或入库之产品。
三、权 责
制程中外观检验执行:现场作业人员。
制程中全面抽检:品管人员。
入库检验:品管人员。
四、定 义
无
五、作业内容
针对各制程, 设订管制项目, 进行各项检验。
制造机器启动后, 操作员取一段〔模〕样品针对外观进行自主检查, 假设无外观差异, 将此样品提交给机台品检, 依照最新版成品图与检验规范作全面量测与评估, 并将记录填写在「首件记录表」〔T48-02-01、T48-02-02〕上, 假设符合要求, 方可连续生产, 假设不符要求, 则必须进行机器调整或模具修理。对GP产品,首件还应确认材料和设备工具是否经GP检定。
在制程中, 机台品检必须依照首件检查时机〔开机、修模、换料、换模〕, 做好相应的首件检查, 并填写好相应首件检验记录。
在连续制程中, 机台品检还必须依照最新版成品图与《质量检验规范》〔T34-01-03〕作好巡回检查, 并且于第三10、20、30……盘〔袋〕作好相应的完整记录, 并登记在「制程巡回检验记录表」(T48-02-03)、〔T48-02-04〕上。连续端子必须检验不同两个料带一冲程之端子, 如检验第10盘上料带之端子, 冲程穴数为三支, 则在巡检表中登记为上、上、上10.3, 分别表示第1支、第2支、第3支之对应尺寸, 以此类推。盘〔袋〕号在10X〔X取1、2、3……〕之外, 则采纳重点尺寸抽检的方法作检验, 可不记录的报表中。假设检验有异常, 则须登记异常端子之各部位尺寸, 超公差部份用红笔注明, 并判定NG;对已冲出之产品经自行装配检验或经客户同意, 由品检班长以上主管认可, 可作特采接受, 并许可持续生产, 但当修理模具时超公差部份区一并修理调整。每盘〔袋〕端子经检验合格由相应品检盖上合格章, 并贴好相应「样品板」〔T48-02-05〕。连续端子样品板上短下长, 数量在一冲程穴数以上;散片端子保留一冲程数量, 以利质量追溯〔端子事业部适用〕。塑料事业部连续生产中每2小时巡检一次, 并作好检验记录。被检验之不合格成品放上现品票。对GP产品, 还应在「制程巡回检验记录表」上确认材料〔GP标志〕、设备〔GP检定标识〕、作业人员〔GP培训上岗〕是否符合GP管理的要求。
首件检验依首件判按时机之规定进行检验, 并标注首件检验时机与时间。
制程中, 包装〔盘/袋〕上的标识或包装数量由操作员自主管控其正确性。
产品入库前, 由不同品检依质量检验规范, 针对产品外观与包装再作一次抽样检查。端子 事业部抽检〔盘/袋〕号为6X〔X取1、2、3……〕, 连续端子必须检查两个不同料带之成品端子;塑料事业部每箱抽取三包检验。假设符合要求, 则盖上入库合格章, 相关品检记录登记在「入库检验记录表」〔T48-02-06、T48-02-07〕上。
异常处理:
制程中假设产品不符合该制程管制标准, 依《矫正与预防措施作业程序》〔T28-05〕处理。
不合格品依《不合格品管制作业程序》〔T28-04〕处理。
检验记录
相关质量记录依《质量记录管制作业程序》〔T24-03〕办理。
六、检验依据
6.1 QC工程表〔T34-01-01〕
质量检验规范〔T34-01-03〕
七、参照文件
制程管制作业程序〔T27-09〕
矫正与预防措施作业程序〔T28-05〕
不合格品管制作业程序 (T28-04)
质量记录管制作业程序 (T24-03)
产品的鉴别与追溯作业程序〔T27-08〕
八、作业流程图
附图:
NG
维 修
NG
NG
OK
OK
NG
NG
OK
OK
OK
良 品
不良品
入 库
FQC
质量异常处理单
报 废
挑 选
返 工
特 采
包 装
成品检验
巡回检验
生 产
首件检验
自主检验
开 机
制程成品检验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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