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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院法律监督工作情况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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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院法律监督工作情况调查报告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安排,区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区检院关于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在区XX带领下,XXX视察调查组对区检院法律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会前调查,分别听取了区检院和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及部分行政执法单位工作汇报,召开多层次座谈会,征求各级大代表、律师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根据调查和日常监督中了解的情况,现报告如下。 一、区检院法律监督工作基本情况 规定,检院是的法律监督机关。近年来,区检院在省、市检院和区委的领导下,立足 定位,忠实履行职责,深化法律监督,全面推进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依法办理案件,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扎实推进四大检察。一是加强刑事检察监督,做好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暂予监外执行检察监督,有效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立、违法立案。二是加强民事检察监督,坚持依法监督纠错和维护正确裁判并重,深化民事执行专项监督,对执行不规范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134件。三是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充分运用行政检察建议,保护群众合法诉求,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四是加强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围绕民生热点问题,开展“消费领域个人信息保护” “瓯江流域治理”等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区检院扬尘污染专项监督经验在全省推广。 (二)健全完善监督机制。认真贯彻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与区委政法委在全省率先出台加强执法监督与法律监督衔接配合实施细则,与区监委开展监检联动监督模式探索,与区法院制定加强法律监督协作配合实施方案。顺应检察制度变革,深化内设机构改,加强专业化办案组织建设,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建立常态化的员额增补和退出机制,落实职业保障政策,把更多力量集聚到办案一线。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深化法检两家对重大疑难案件的协调和沟通。 (三)加强监督能力建设。强化干警思想政治建设,坚定干警理想信念和政治方向。强化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发挥指导办案、规范办案的作用。结合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深挖查摆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问题,项目化落实整改。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健全案件质效管控机制,制定检察业务负面评价管理办法,落实检察官业绩考评。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加强廉政纪律教育,紧扣司法办案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加强检查监督,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确保队伍清正廉洁。 二、问题和不足 (一)法律监督意识有待增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和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期待还有差距。一方面,个别干警对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缺乏全面正确的认识,存在重协调配合、轻监督制约的现象,面对疑难复杂案件、重大监督事项,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担当和能力还有待提升。另一方面,有的部门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也不够强,对检院开展的法律监督工作,敷衍塞责,应付了事的现象仍然存在。全社会支持法律监督、自觉接受法律监督、认真落实检察建议的法治氛围有待进一步形成。 (二)“四大检察”发展不够平衡。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发展不够平衡,“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相适应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与司法责任制相配套的案件监督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整体来看,刑事诉讼监督开展情况较好,民事诉讼监督、行政诉讼监督、公益诉讼监督等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等法律监督职能尚未被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所了解,尤其是对执行活动的监督、虚假诉讼的监督,依申请监督的案源相对较少,多数案件没有找到有效法律途径而是直接进入信息访环节,检察机关监督职能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三)法律监督力度有待加大。法律监督的信息渠道不够畅通。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和司法机关之间的信息数据还没有实现互联互通,制约了法律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如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的案源以当事人反映、申诉为主,对行政机关立而不侦、侦而不结、以罚代刑案件的监督主要依赖行政机关的工作平台,缺乏更多的渠道发现案件线索。法律监督的刚性保障有待加强。目前检察机关的监督措施主要包括抗诉、发出检察建议、提出纠正违法意见等,大多属于建议权而非实体处分权,对被监督机关约束力较弱,监督手段缺乏刚性。如部分被监督机关对法律监督工作不配合,对检察建议重答复轻落实或者整改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检察机关缺乏相应的制约措施,跟踪督促检察建议落实力度有待加大。 (四)法律监督能力有待提升。随着各类新型案件不断涌现,部分检察人员监督能力与新时期法律监督工作要求还有差距,难以深入发现和解决问题,提出的监督意见或抗诉质量不高,影响了监督效果。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突出,检察队伍的人员知识年龄结构虽然有了很大改善,但是环境保护、知识产权、金融证券、互联网等领域专业化的法律监督人才仍然不足,难以应对日益增长的案件量。个别干警司法理念有偏差,重视上级领导表彰而忽视老百姓呼声,对当事人诉求冷横硬推、态度粗暴,对律师的依法执业权利不重视,沟通交流渠道不畅。 三、意见和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法律监督工作氛围。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XXX提出的“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和市委、区委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增强法律监督意识,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标准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全区各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要自觉增强接受法律监督意识,积极配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依法办理有关案件,认真研究、及时回复、有效落实检察建议,切实维护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权威性。要加强对法律监督工作的宣传,利用以案释法形式讲好检察故事,增进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理解、认同和支持。 (二)依法履职尽责,全面落实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要进一步优化刑事检察工作,认真做好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落实重大刑事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和庭审实质化改等举措,加大对违法取证、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懈怠侦查、退而不查等问题的监督力度。要进一步深化民事检察工作,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结果、虚假诉讼、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依法查办“同案不同判”等隐藏在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违法问题。要进一步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完善行政审判执行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诉讼裁判结果、审判违法行为和行政非诉执行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依法裁判。要进一步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决议和决定,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受案范围,加大办案力度,充分运用诉前程序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纠错,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切实维护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凝聚监督合力,积极构建良性互动的法律监督工作格局。要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被监督机关的沟通协调、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联合核查机制,用好政法一体化协同办案系统,构建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促进办案系统互通互联。要加强对既定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重大疑难案件联席会等制度,完善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监督机制,确保法律监督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检察机关要建立完善与监察机关、人大监察和法制司法委员会等单位部门的工作衔接与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和 依托外部监督力量的作用,创造齐抓共促的法律监督环境。 (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升检察人员法律监督能力水平。区检察机关要切实营造检察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监督职权的制度环境,努力做到依法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要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培养,注重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工作薄弱环节的力量配备和人才储备,促进检察队伍均衡发展。要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优化职权配置,健全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切实规范法律监督职权的行使。要以数字化改为总抓手,“以数字化改撬动法律监督”,持续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切实提高法律监督的质量效率与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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