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筑工地噪声、粉尘、污水、固废控制管理措施
一、噪声排放控制措施
1、在机械频率高峰期进行一次噪声监测,分白天、夜间进行,并填写《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测量记录表》。对监测结果噪声超限值,项目部应进行整改并经公司安全生产部门核实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继续施工。
2、施工用机械设备噪声排放不达标的均搭设隔音棚,使噪声达标排放。
3、混凝土振捣棒采用低噪声振动棒,振捣作业中严禁直接振捣钢筋。
二、粉尘污染控制措施
1、现场道路面用三合土硬化,每天洒水防止道路扬尘。
2、施工现场使用、搬用水泥时应轻拿、轻放,对洒漏水泥应及时清扫,水泥入库或露天堆码应指定专人控制水泥飞扬。
3、施工现场垃圾清理,尽量安排在班前或班后进行,清理时必须先洒水湿润再清扫,减少扬尘。
4、施工垃圾应在指定地点分类堆放,并设置分类标识牌,定期清理外运,清运时适量洒水闷湿,减少扬尘。且所有装运垃圾的车辆应采取覆盖措施,防止粉尘外洒、飞扬。
5、现场应有专用垃圾箱,并派专人及时清理。
6、施工现场内严禁焚烧可燃垃圾。
7、现场木工电锯作业搭设防护隔离棚,以防锯末外扬,锯末外运时必须先装袋后装车;电锯作业人员配备防尘面罩,以避免锯末尘粒的伤害。
三、污水排放控制措施
1、在混凝土、砂浆搅拌机附近必须设污水沉淀过滤池,沉淀池规格一般为:10m x1.5mx0.3m,砖砌筑,并用水泥砂浆抹面,并设水沟排放。
2、沉淀过滤池必须有专人测定PH值、悬浮物(SS )浓度,达标后排放。
3、沉淀过滤池内的沉集物每周指定专人清理一次,必要时增加清理次数,并运到施工垃圾指定地点。由化验室测定PH值合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4、现场人员不得随意乱泼污水,冲洗的流动污水应接入市政排水管网。
四、固体废弃物管理控制措施
1、现场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下脚料由项目部责成相关责任区负责人进行管理,维修固体废弃物由维修人员管理。
2、现场固定废弃物按不同性质,存放在不同垃圾箱或指定区域,存放地应划分明确,废弃物要堆放整齐,隔离存放;废弃物达到一定数量后及时送往垃圾场。
3、可利用回收的废弃物,由项目部统一处理。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