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企业动火管理系统
(一)动火作业
在无火区域进行焊接和切割操作,并在易燃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作业。
(二)动火作业分类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1、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和其他部件以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作业
易燃易爆场所动火作业。
3、二级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除外。
4、凡厂、车间或单独厂房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采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厂安全生产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5、遇节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三)动火作业的消防安全要求
1、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
1)动火必须办理动火审批单。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HG23012、HG23014的规定。
2)厂区管架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带压不置动火作业按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管理。
3)含有或含有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4)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泼洒火花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5)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6)在生产、使用、氧气储存设备的动火作业,其氧含量不得超过20%。
7)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实需要动火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8)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其周围的易燃物,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9)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确保安全性和可靠性,不准带病使用。
10)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均应不小于10米,并不准在烈日下暴晒。
11)当在冷却塔内对易燃部件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
12)动火后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2、特殊危险动火作业,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在以下情况下,不允许在压力下进行未更换的动火作业。
① 生产不稳定。
② 设备和管道严重腐蚀。
2)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动火作业时,车间领导、动火作业与被动火作业单位的安全员、安全生产部部长、如有必要,经理可邀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督。
3)动火作业前,生产单位要通知工厂其他部门及有关单位,以便在异常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4)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监控生产系统的压力变化,使系统保持不低于980.665Pa(100mm水柱),压力降低时应停止动火作业,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火作业,严禁负压动火作业。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四)动火分析和鉴定标准
1、动火分析由动火分析人员进行。凡是在易燃易爆装置、管道、储藏、在负离子井和其他应分析的零件中进行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分析。
2、动火分析的取样点,均由动火所在单位的专(兼)岗位安全员或组长负责提出。
3、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特殊动火作业的分析样品应保存至动火作业结束。
4、取样时间和动火时间之间的间隔不得超过30min,否则必须重新取样分析。如现场分析手段无法实现上述要求,应由经理签字同意,另做具体处理。
(五)《动火作业审批表》的管理
1、《动火作业审批表》
《动火作业审批表》为一式三份,特殊危险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作业审批表有以下区别:。
2、《动火作业审批表》处理程序和使用要求。
1) 《动火作业审批表》申请单位应当指定动火作业项目负责人办理。办证人应按《动火作业审批表》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然后根据动火等级,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最后将办理好的
《动火作业审批表》交动火作业项目负责人。
2) 动火负责人持办理好的《动火作业审批表》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在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点火器和消防监督员解释安全预防措施后,将《动火作业审批表》交给消防队员。
3) 一份《动火作业审批表》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动火后,由消防队员在《动火作业审批表》上签字。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作业审批表》,但是,所有参与动火作业的动火作业人员应《动火作业审批表》上签字。
4) 《动火作业审批表》不准转让、涂改,不允许在其他地方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3、《动火作业审批表》的有效期限。
1)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审批表》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作业审批表》的有效期限为24小时。
2) 二级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审批表》的有限期为12小时。
4、《动火作业审批表》的审批。
1)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审批表》动火作业现场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初审,经安全生产部门复检签字后,报经理终审批准。
2) 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作业审批表》动火作业现场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初审后,报主管安全生产部门终审批准。
3)二级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审批表》最终由动火现场所在单位领导批准。
(六)动火作业项目负责人
1、动火作业项目负责人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动火前应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2、消防队员
独立承担动火作业的消防队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并在
《动火作业审批表》上签字,若带徒作业时,消防队员必须在场监护。消防队员接到《动火作业审批表》后,应核对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单位主管安全防火部门报告。消防队员必须随身携带《动火作业审批表》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作业。动火前(包括动火停歇期超过30分钟再次动火),消防队员应主动向动火点所在单位当班班长呈验《动火作业审批表》,经其签字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3、消防炮
消防炮应由动火点所在单位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消防知识的人员担任,必要时,也可以由动火作业单位和动火作业点所在单位共同分配。新项目施工动火,由施工单位指派消防炮。消防炮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动火和火花溅落,必要时可增设消防炮。
消防炮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随时扑灭动火飞溅的火花;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消防队员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消防炮必须监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作其他工作,在动火作业完成后,要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4、动火部门负责人
被动火单位班组长为动火部门的负责人,负责动火作业期间生产系统的安全,并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检查《动火作业审批表》有制止动火作业的权利。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5、动火分析人员
动火分析人员应对动火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点所在单位的要求,亲自到现场取样分析,在《动火作业审批表》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6、安全员
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负责检查本标准的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特殊危险动火、一级动火,安全员必须到现场。
7、动火作业审批人
各级动火作业审批人在动火作业时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确定是否需要动火分析,审查并明确动火等级,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作业审批表》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在确认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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