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采掘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为了使矿山采掘工程施工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劳动效率,加快建设速度,降低工程成本,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和国家规范,特编写本管理办法。
一、总则
1、必须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按照设计、合同要求,进行工程验收工作。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司规章制度。
3、工程验收执行《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213-90)。
4、严禁弄虚作假,否则对相关人员严厉处罚。
5、认真负责,避免损害公司利益。
6、服从管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程验收任务。
7、验收人员组成:由生产技术指挥中心负责,监理公司(基建工程)和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二、实物工程量验收
1、必须以《建设工程合同》和工程设计为依据。
2、当施工与设计不一致时,以“设计变更说明书”为准。
3、验收使用的器材须经鉴定合格,方可使用。
4、施工单位应做好协调工作。
5、每月1日进行井巷工程、采矿工程进度验收,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采场等工程验收根据需要随时进行。
6、隐蔽工程、零星工程、临时性措施工程和紧要工程,以“工程联系单”和原始验收记录为依据。
7、应及时办理签证工作,接到工程签证单后,一周内审查完毕。
8、原始验收记录应写清工程类别、日期、名称、位置、形体、数量、规格,必要时附以草图。
9、必须进行混泥土、喷射混泥土强度试验检查,须提交报告。
10、锚杆、钢材、水泥等材料,必须具有相应的产品合格证书。
11、严禁使用受潮和过期结块的水泥,否则不予验收。
12、锚杆的尾端的托板未紧贴壁面,不予验收。
13、喷射混泥土前须埋设喷射标志,否则不予验收。
14、井筒掘进验收时,严格检查井筒垂直度和断面规格、支护质量。
15、一般巷道工程验收时,必须检查掘进方向中心线、腰线、规格、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16、井巷工程验收时,应检查道床、排水沟、巷道卫生、照明、风筒是否符合要求。
17、对于二次爆破成巷的工程,小断面不验收。
18、采掘工作面的矿石、废石未清理干净,不验收。
19、无计划、无设计或无“工程联系单”的工程,不予
验收。
20、未提交实测图的工程,不验收。
21、凡参加验收的人员应具备高度责任感,不符合技术质量要求的工程不验收。
22、原始验收记录、签证、报表,均不得涂改。
23、验收数据均为现场实际丈量,严禁不去现场而虚报、瞒报的现象发生。
24、未达到技术设计要求的工程,待修理完善后再进行验收。
25、施工单位的人员在验收过程中不服从甲方管理或违章作业,甲方有权处罚或不验收。
26、每月不仅验收实物工程量,而且验收技术资料。
27、现场验收结束后,参加验收的人员务必于原始验收记录上签字认证。
28、验收工作中,司尺员认真丈量,其他人员监督,双方做好记录并于结束前进行核对。
29、每月月底,施工单位务必提交工程报验单、实测图、地质素描图、导线点成果表,并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30、工程长度以米为单位,取位至小数点后一位;产量以吨为单位,取位至整数;面积、体积取位至小数点后一位。按照“四舍六入,五前取偶”进位。
31、工程允许偏差:裸体巷道宽度、高度不小于设计规
定,不应大于设计规定150mm ;裸体巷道腰线上下均不大于设计规定150mm ;裸体巷道掘进中心线与设计中心线的偏差不大于2mm;裸体巷道、轨道、水沟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局部允许偏差为1%。;上山坡度与设计规定的允许偏差为±1。;主要运输巷道轨道中心线与设计的偏差不得超过50mm,双轨巷道的轨道中心距离不得小于设计规定,不得大于规定20mm;竖井井筒的掘进半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大于设计规定150mm ;天井、溜井的掘进断面必须符合设计规定。
32、采场回采宽度每侧不超过设计0・5m。
33、每月1日现场检查验收。
三、资料验收
1、每月月底,施工单位将导线点成果表(三维坐标)签字盖章后,提交甲方审核整理。
2、每月月底,施工单位提交井巷工程实测图(1: 10 )、矿方实测图(1: 2 ),电子板和纸质的图纸各一份,签字盖章后交给甲方审核整理。
3、每月月底,施工单位提交井筒柱状图、断面图(1:2 ),巷道地质素描图,电子板和纸质的图纸各一份,签字盖章后交甲方审核整理。
4、每月,甲方检查验收施工单位测量记录一次。
5、竣工后,甲方将相关技术总结、成果表、测量记录薄、
验收记录薄、报表、图纸等资料进行整理存档,施工单位协助。
6、每月整理验收结束后,尽快制作、审核验收报表,5日前提交报表。
7、验收报表中,务必填写“工程联系单”编号。
8、同一矿区地质、测量实测图必须统一图例、名称、标题栏和比例尺。
四、其他
1、对于当月验收中存在的异常问题,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决策。
2、特殊情况,如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可补验重验。
3、本制度执行过程中如有不妥,可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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