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矮小症临床路径
(2019年版)
一、矮小症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身材矮小症(旧称侏儒症)(ICD-10 E34.307 )。
(二)诊断依据
《矮身材儿童诊治指南》(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内分 泌遗传代谢学组,中华儿科杂志,28, 46: 428-4 30.), 2016年 儿科内分泌学会(PES )指南:生长激素缺乏、特发 性矮小症和原发性胰岛素样生长因子缺乏儿童和青少年应 用生长激素和胰岛素样生长因子治疗(Horm Res Paediatr 2016;86:361 397 ),《诸福棠实用儿科学(第8版)》(人民 卫生出版社,2015年),《小儿内分泌学》(颜纯、王慕 逖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6年)。
身高处于同种族、同年龄、同性别正常健康儿童生长曲 线第3百分位数以下,或低于2个标准差者(身高标准参照 29年九省/市儿童体格发育调查数据研究制定的中国2〜 18岁儿童身高、体重标准差)。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基因重组人生长激素儿科临床规范应用的建议》[中
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内分泌遗传代谢学组,中华儿科杂志,
2 01 3, 5 1 (6):426-4 31.],《诸福棠实用儿科学(第8版)》 (人民卫生出版社,2015年)等。
1. 孤立性生长激素缺乏症药物治疗:生长激素替代治疗。
2. 甲状腺素功能减低症:甲状腺素替代疗法。
3. 先天性卵巢发育不全症:一般患者骨龄12岁前生长 激素替代治疗,12岁后联合或单独雌、孕激素治疗。
4. 联合垂体激素缺乏症:相应缺乏激素替代治疗。
5. 其他:对因、对症治疗。
6. 辅助治疗:运动、营养治疗。
(四)标准住院日<3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 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 E34.307身材矮小症疾病 编码。
2. 没有明确的矮小病因。
3. 达到住院标准:符合身材矮小症诊断标准,并经内分 泌专科或儿内科临床医师判断需要住院检查治疗。
4. 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如在住院期间不需特 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 路径。
(六)住院期间检查项目
1. 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
(2)甲状腺功能(T3、T4、TSH、FT3、FT4)、乙肝两 对半。
(3)肝肾功能、血脂、电解质、血糖、糖化血红蛋白、 胰岛素、胰岛素样生长因子-1(IGF-1)、胰岛素样生长因子 结合蛋白-3(IGFBP-3)。
(4)骨龄、垂体MRI (怀疑肿瘤时需强化)。
(5)生长激素激发试验(包括精氨酸激发试验、胰岛 素激发试验、可乐定激发试验、左旋多巴,必选2项,其中 前2项必选1项)。
2. 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的检查项目
(1)皮质醇、促肾上腺激素释放激素。
(2)骨密度。
(3)骨代谢测定或25羟维生素D3。
(4)头颅、胸部、脊柱、骨盆、四肢长骨X线摄片。
(5)电解质、血气分析。
(6)性激素:黄体生成素、卵泡刺激素、雌二醇、睾 酮、催乳素、绒毛膜促性腺激素。
(7)戈那瑞林激发试验。
(8)绒毛膜促性腺激素试验。
(9)染色体核型分析。
(10)腹部超声。
(11) 心脏超声。
(12 )血心肌酶谱、心电图。
(七) 治疗方案与药物选择
1. 诊断生长激素缺乏症者给予生长激素治疗:生长激素 粉剂或水剂,国内常用剂量是0.1〜0.15U/(kg・d),睡前皮 下注射。
2. 对症治疗药物:根据患者情况选择。
(1) 诊断甲状腺功能减低者给予甲状腺激素替代治疗: 一般选用优甲乐,剂量根据缺乏的程度而异,从小剂量开始, 需晨空腹服给药,开始用药后2〜4周复查激素水平并调 整剂量。
(2) 在肾上腺危象时给予氢化可的松静脉治疗,稳定 后可给予服醋酸氢化可的松替代治疗。甲状腺素可使氢化 可的松代谢清除率增加,故氢化可的松与甲状腺素合用时, 应适当调整剂量。需注意当氢化可的松与生长激素合用,可 抑制后者的促生长作用。
(3) 多发垂体功能异常,多种激素替代用药的开始顺 序需要注意个体化。
(4) 生长激素禁用于骨骺闭合的患者、有肿瘤进展症 状的患者。所有患者在使用生长激素之前,应充分向家长告 知生长激素治疗的不良反应。
(八) 出院标准
1. 患者完善相关检查以及病因评估。
2. 生长激素激发试验过程顺利,无不良反应。
3. 没有需要住院处理的并发症和(或)合并症。
(九)变异及原因分析
检查发现存在较严重的内科系统性疾病如肾功能不全、 先天性心脏病等,需进行积极对症处理,完善相关检查,向 家属解释并告知病情、导致住院时间延长,增加住院费用的 原因等,并按相应路径或指南进行救治,退出本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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