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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管理报告制度
一、 建立仓储管理报告制度
1、 根据仓库情况及物资种类做出各类存货的收、发、
存月报。每月仓库应盘点一次,检查货的实存、货卡结存
数、物资明细账余额三者是否一致;每年年终,仓储人员
应会同公司相关负责人,以及客户的相关对接人共同办理
总盘存,并填具《盘存报告表》。
2、 存货损耗和短缺损失报告。仓库物资如有损失、
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应及时上报主管,分析原因,
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
处理。
3、 仓储人员重大责任事故报告。
4、 存货安全状况报告。实施电脑化后,《物资盘点表》
由电脑制表,仓管员应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提高工作
效率。
5、 销售发货及退货物资情况报告。保管物资未经总
经理同意,一律不得擅自借出;总成物资一律不准拆件零
发,特殊情况应经总经理批准。
二、 以上报告由保管员和仓库负责编写并应遵循以下
原则。
1、 各类报告应详细填写原材料的种类、数量。
2、 根据时效性分为定期和不定期报告两种,为生产
办和供应处及时掌握库存情况并进行生产经营决策服务。
3、 各类存货储存报告内容必须真实、正确,责任必
须写明。
4、 报告的编写人必须对报告的内容负责,并提出合
理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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