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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学校教科研管理制度(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教师发展部是学校教育科研的管理机构,受学校校长(分管校长)的直接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教育科研部门的管理和指导。
第三条以有利于推进学校“家门的好学校”的创建,助力学校二次创业,有利于提高办学效益,有利于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为教师发展部教科研工作宗旨。遵循“立足教育教学实际,服务教育教学实践”的原则开展本校的教科研工作。
第四条学校加强对教育科研工作的领导,鼓励教师积极开展科研,倡导理论与实践的统,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管理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学校教师发展部是负责学校教育科研的中层管理部门,在校长或分管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全校科研的具体管理工作。学校教师发展部成员由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的教师或学校领导组成。以教研组为科研工作基层小组,教研组长为科研小组组长,全员参加。
第六条学校教科研工作接受市教科院、教科所、区教育学院科研室等部门的业务指导。学校教师发展部根据工作需要,到高校或科研机构聘请相关的专家或教授作为学校科研顾问,对学校的科研工作提供指导和建议。教师发展部聘请校内外具有科研专长的老师作为学校的“科研指导小组”成员,参与对学校科研课题的立项、教师科研课题的研究、教科研成果评选(如教师教育教学论文、案例评选)、教师教科研成果的评定等工作。
第七条学校教科研室的主要职能包括:
1. 营建学校的科研氛围,树立教职工“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专业意识;制定本校教育科研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及课题管理办法;开展学校教科研工作的计划管理、制度管理、队伍管理、过程管理、成果管理、档案管理、经费管理。
2. 为学校重大教育教学改项目提供决策咨询,并会同有关部门或教研组共同研究和制定实施计划。对各学科教学改计划提供指导、建议,协助各教研组或个人实施计划、总结和推广教改经验。
3. 制定教科研成果登记制度、奖励制度和建立教师教科研业务档案,对学校集体和个人的教科研活动进行归管理,及时汇总,形成第一手资料;统计、评定教师学期教科研成果。
4. 负责校级教科研课题的立项评审、组织实施和鉴定工作。负责或协助区级、市级和级课题的立项申报、组织实施和成果总结工作。负责教科研成果的交流、推广工作。
5、指导组织全校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科研,积极申报校、区、市、级教育科研课题,积极组织、指导、鼓励教师参加各类、各级教育科研成果评选。
6. 加强与市、区各级教科研部门的联系,负责校际教科研交流工作,组织与兄弟学校的教育科研交流活动,提高学校的科研交流、对话能力。
7. 负责学校教科研专项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8. 提高科研服务意识。努力发展并健全学校教科研情报资料的收集、整理与编撰工作。及时向有关课题组提供最新科研动态与情报检索,为教师从事教育科研提供咨询和指导。积极创办与教科研相关的学术论坛,多渠道、全方位提供有关教科研信息,扩大教师视野。
9、加强科研培训,提高教师的研究能力。通过讲座、研讨等形式举办科研培训,不定期地聘请各级有一定影响的教育科研带头人来学校做现场报告,交流经验与想法。
10、做好校报、校刊的编辑工作。
第三章科研课题的组织管理
第八条学校的课题立项立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紧跟、市、区有关科研动态。确立课题必须从日常教育教学实际、理论热点问题思考、教育改和发展面临的问题、教育部门的科研规划或课题指南、教育期刊的征稿启事或选题要点出发,规范填写“校、区、市、教育科研项目申报书”,然后,再向上一级单位申报立项;校本课题先上报到教研组长
处,审定后交学校教师发展部。
第九条校、区级(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课题、区教学小课题的申报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6月份至9月份。教师可根据学科教学要求、学校工作的整体要求,结合自己工作的实践研究设想,提出课题申报,撰写课题申报书。
区级科研项目的申报原则上从区级小课题中产生,市级课题的申报原则从区级课题中产生,级课题的产生原则上从市级课题中产生。
第十条教师发展部聘请由校内外教育专家、高级教师组成评审小组,对所申请立项课题的科学性、创新性和研究价值进行审查,合格者予以立项,纳入校教科研计划。同时,优秀的课题申报区、市、级课题。
第十一条学校教师发展部对所有立项的课题进行指导,帮助和支持。各课题组主持人要定期向教师发展部呈报课题研究阶段性成果,教师发展部负责对课题研究情况进行跟踪了解,提供必要的支持帮助。课题结束时,研究人员应提交结题报告。对结题的课题,学校组织力量进行验收鉴定,或积极协助上级有关科研部门进行验收鉴定。
对课题立项后课题条件发生变化不能及时完成的,申报者应提出《延期结题申报》。对课题立项后无实际进展的课题或弄虚作假的课题,校教师发展部有权向学校提出中止或撤消意见,并对课题负责人进行相应的批评。
第十二条有关课题申请、立项、过程管理、结题的具体要求参见“XXXXX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第四章关于教育科研业务档案
第十三条教师业务档案是评价教师教育科研成果的重要事实依据。学校实行教科研成果登记制度,建立教师教育科研业务档案。
1、分类登记,类型主要有:
(1)已经立项的校、区、市、级教科研课题;
(2)已经在区、省市、级等级别的正式刊物、报纸上发表的论文(内容有关教育、教学、专业学术等);
(3)已经在具有省市、等级的正式刊号的出版社发表的论著(内容有关教育、教学专业学术等)、教材,或学校立项自编教材、讲义;
(4)学校重大教育教学科研活动评比获奖者;
(5)已被国际国内重要刊物索引或引用的文章。
第十四条教育科研业务档案在登记的基础上建立教师科研业务档案,其存储方式是:
(1)资料方式:将主要有效材料的复印件装入教师个人教科研成果档案袋。
(2)电子档案方式:将教科研主要资料存档电脑中。
第五章关于教科研工作成绩评定和成果奖励
第十五条为了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开展教科研工作,学校在政策上采取措施,依据教育发展需要不断修订《XXXXX学校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对教职工的教科研学期成果进行奖励。
第十六条申报、市、区级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原则上从获得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的项目中产生。
第十七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作为学期考核、年终考核、评优评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十八条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获奖的,由授奖单位收回证书、奖章和奖金,并上报学校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
第十九条为鼓励各部门或组室重视教育科研,从科研要质量,以科研促效益,学校每学年进行一次科研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由学校予以奖励。具体标准参见“XXXXX学校教科研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第二十条学校每年召开一次教科研工作经验交流会,组织在校科研工作中做出成绩的老师介绍经验,展示成果,在校内宣传推广。
第二十一条对有推广价值的优秀教科研成果结集出版。
第六章关于教科研队伍建设
第二十二条营造全校实事求是、勤奋好学、勇于创新、乐于实践、全员参与的科研风气。行政领导、教师发展部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须带头开展教科研工作,切实加强教育科研理论的学习,积极投身教育科研实践,并结合实际主持一项校级以上课题研究,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科研素养和教科研管理水平。
第二十三条学校教师发展部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本校科研队伍的建设,特别要积极鼓励青年教师开展教科研活动,培养并形成一支有志于教育教学改、科研意识强、科研能力强、学科齐全,具有一定影响和带头作用的、老中青相结合的科研骨干梯队。
第二十四条做好教师的教育理论学习辅导工作,按期进行教育科研培训。每学期由教师发展部组织一次校级教育科研理论及方法的培训:校级培训由教师发展部的教师主讲,也可邀请上级教育教学研究部门的专家作专题报告。为了落实教育理论学习,学校教师发展部、图书室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教育科研理论书籍、杂志,供组织教师学习或教师选学。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规程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规程解释权属于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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