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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劳作合同范文
甲 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
联系方式 :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法》、《上海市劳作合同条例》,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的类型为: .期限为: .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本合同的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选用条件为: .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内容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因工作必须要,按照诚信合理的原则,向乙方说明状况后,可以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第六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____工时制,具体为:____ .
第七条 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作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作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八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作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九条 甲方应依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作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升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第十条 本合同的工资计发形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一〕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
〔二〕计件形式。乙方的劳作定额为____,计件单价为____.
第十一条 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第十二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第十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第十四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第十五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第十八条 甲方应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各项规章制度告知乙方或者进行公示;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变更后,应及时告知乙方。
第十九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治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作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乙方违反劳作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作合同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二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三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作的;
〔三〕甲方未按照劳作合同约定支付劳作报酬或者提供劳作条件的。
第二十四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解除本合同未按规定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甲方应当对乙方承当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实不符合选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作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作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四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作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当事人约定的劳作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甲方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四〕乙方退休、退职、死亡的。
甲、乙方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合同满三个月的,本合同可以终止。
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作能力,甲方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合同可以终止。
第二十八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完全或者大部分丧失劳作能力的,甲方不得终止本合同,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且甲方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合同也可以终止。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约定的,本合同期限顺延至以下情形消失:
〔一〕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依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乙方本人一个月工资收入的经济补偿:
〔一〕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约定提出与乙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第〔二〕项、第〔三〕项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五〕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约定终止本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补偿总额一般不超过乙方十二个月的工资收入,但双方约定超过的,从其约定。
第三十一条 上条所称的工资收入按乙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计算,乙方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本单位工作年限,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第三十二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除按约定给予经济补偿外,还应当给予不低于乙方本人六个月工资收入的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三条 乙方为甲方的服务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十四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___月通知甲方,在此期间,甲方可以采用相应的脱密措施。
第三十五条 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竞业限制的范围为______.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______,支付方式为______.
第三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作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当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作合同,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承当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承当违约金为______.
第三十九条 乙方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应承当违约金为___.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作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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