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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工作纪律与处罚规定-使仓库管理工作赏罚分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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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一、工作纪律规定 1、 仓库人员必须服从上级安排,做到令行禁止; 2、 仓库人员应有良好配合,服务意识按要求做好备料、发料工作,并及时为相关部门提供准确的库存资讯报表及信息; 3、 仓库人员不得监守自盗,严禁公物私用; 4、 仓库人员不得收受供应商礼金与物品,更不得因此损害公司利益; 5、 仓管员有责任对违反仓库管理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制止不听的报仓库主管或开取《处罚单》报行政部; 6、 仓库人员因当天工作未完成而需加班时,必须提前向仓库主管申请加班,并完成当天工作; 7、 仓库所有人员因离职或调岗均须与接手人办理好帐、物交接手续(包括物料整理、盘点工作)因各种原因接收人不能及时到位,由仓库主管或仓库主管指定人员办理交接,若未能交接清楚离职或调岗仓管员必须延长在岗时间,直至完成交接为止; 8、 仓库人员因各种原因请假时,必须提前写《请假单》经仓库主管审批同意后方可请假; 9、 仓库主管应随时巡各仓库工作纪律情况,对违反纪律现象予以制止纠正,并采取相应措施. 二、 仓库处罚规定 1、 仓库全体人员需要服从上级安排,若有不服从处罚100元/次情节严重者开除出厂; 2、 无有效进、出仓手续资料,仓库人员进行物料收发的处罚责任人30元/次; 3、 离职或调岗仓管员未与接手人办理账、物交接的处罚责任仓管员50元/次,若交接过后,接手人发现账、物不相符责任由接收人承担; 4、 收料进仓时,收料人员须按要求摆放物料,并做好标示,若违反处罚责任仓管员15元/次 5、 仓库备(发)料未遵循“先进先出”原则,而随意发料的,处罚责任仓管员15元/次; 6、 仓库物料未建立账、卡、的对责任仓管员处罚20元/次; 7、 对存在批次、色差等到不能混放的物料,而未分开摆放的处罚责任仓管员5元/种; 8、 不良品与良品必须分开储存、管理、并做到明确标示,若违反处罚责任仓管员5元/种; 9、 因搬运不当而造成物料损坏的对责任人罚款10元/次; 10、 非仓库人员不得擅自动用仓库物料,违反罚款200元/次,仓库人员听之任之不加制止,罚款10元/次; 11、 仓库内吸烟者罚款200元/次,并对当班仓管员、搬运工处罚20元/次的罚款; 12、 仓库人员监守自盗或公物私用的一经查确一律开除出厂,扣除所有工资,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13、 仓管员提供错误库存信息的,处罚责任人5元/次; 14、 对盘点中出现的问题漏盘、错盘处理5元/项的罚款; 15、 仓库出货或发货后需要整理现在将移动后的物品摆放好,杂物、废纸清理干净,卡板需放到指定的位置,摆放整齐,若发现没有按要求对当事人处罚5元/次. 以上各项管理制度望各仓库人员尊守. 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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