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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V物业设备故障运行事故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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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CV物业设备故障运行事故管理制度 物业设备故障、运行事故管理制度 一、设备故障处理 1)物业如发生重大设备事故,现场人员马上切断电源,保护事故现场,工程部人员或使用部门应马上通知工程部、物业部及项目经理。工程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必须迅速赶赴现场,分析检查故障的原因,采用果断应急措施。 2)项目经理、工程经理、保安部经理查看后,依据现场状况决定立即修复或关闭有关设备进行抢修。 3)找出原因后,工程经理和主管工程师须马上组织工程部人员进行抢修、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汇报项目经理。 4)主管工程师写出一份书面报告,说明发生故障的原因,提出预防措施和再次发生故障的处理预案,报工程经理,抄报项目经理。 5)如果故障是由于操作人员违反规程造成的责任事故,由主管工程师依据状况对责任者提出处理看法,报工程经理审批后给予处罚,并通知人事部备案;如果状况较严重,需要免除责任者,需报人事部和项目经理批准。 二、运行事故分析 1)不需要停止运行进行修理的事故,称一般事故,由工程师调查与分析原因,提出修理看法和责任事故原因,吸取教训,记录在案,并汇报工程经理。 2)设备因非正常原因,造成物业停电、停水、停冷、停梯及消防系统等设备故障等影响物业正常营业,造成恶劣影响的均属重大事故,应马上上报工程部和保安部(影响治安时)。应由工程部组织人员紧急抢修和配合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对重大事故应在没有查清楚,肇事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和没有采用有效防范措施以前,决不放过。事故处理结果应上报项目经理批示。对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的部门与个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直至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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