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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分包检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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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规范我省建筑工程施工承包与发包活动和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有效遏制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等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以及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开展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监督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方式 (一)日常检查。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巡查,日常巡查一般每周坚持2〜3日,以县区)住建部门组织实施为主。 (二)定期检查。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按规定进行周期性检查。定期检查的周期一般为一季度,以市(区)住建部门组织实施为主. (三)抽查。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进行随机检查.以省厅组织实施为主。 (四)专项稽查。对日常检查、定期检查、抽查或者相关报告、举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线索实施专项检查,坚持一事一办,以对具体事项检查为主. 二、监督检查措施 (一)进入被检查单位经营场所(包括施工现场)实地检查; (二)就监督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 (三)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与监督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四)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复印等方式收集相关材料; (五)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监督检查措施。 三、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违法发包行为 1. 对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的,应当检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文件; 2. 对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许可的施工单位的,应当检查中标通知书、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合同等文件; 3. 对未履行法定发包程序,包括应当依法进行招标未招标,应当申请直接发包未申请或者申请未核准的,应当检查工程招标手续和直接发包核准手续等文件; 4. 对建设单位设置不合理的招标投标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应当检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文件; 5. 对建设单位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者专业承包单位的,应当检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专业承包合同等文件; 6. 对建设单位将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单位工程或者分部分项工程又另行发包的,应当检查施工合同、专业承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等文件; 7. 对建设单位违反施工合同约定,通过各种形式要求承包单位选择其指定分包单位的,应当检查专业承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等文件; (二)转包行为 1。对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施工的,应当检查中标通知书、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执业(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承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发票或者租赁合同等文件、证件、证明手续; 2。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施工的,应当检查施工合同、专业承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发票或者租赁合同等文件、证明手续; 3。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或者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不履行管理义务,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应当检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任命文件及人员名单、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单、执业(职业)资格证书等文件、证件、证明手续; 4。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不履行管理义务,只向实际施工单位收取费用,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的采购由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的,应当检查施工合同、专业承包合同、项目管理到岗天数达到80%的签字记录、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发票等文件、证明手续; 5。对劳务分包单位承包的范围是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承包的全部工程,劳务分包单位计取的是除上缴给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管理费”之外的全部工程价款的,应当检查施工合同、专业承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劳务费支付凭证等文件、证明手续; 6. 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通过采取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或者名义,直接或者变相地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施工的,应当检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专业承包合同、工程价支付凭证等文件、证明材料。 (三)违法分包行为 1. 对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个人的,应当检查专业承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工程款支付凭证等文件、证明手续. 2。对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许可单位的,应当检查专业承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和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 3. 对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由其他单位施工的,应当检查施工合同、工程款支付凭证等文件、证明手续。 4. 对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房屋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钢结构工程除外,应当检查专业承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工程量清单、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发票或者租赁合同等文件、证明手续。 5。对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应当检查专业承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用工合同、劳务费支付凭证等文件、证明手续。 6。对劳务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应当检查劳务 分包合同、用工合同、劳务费支付凭证等文件、证明手续。 7. 对劳务分包单位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周转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费用的,应当检查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发票或者租赁合同等证明手续. (四)挂靠行为 1。对没有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应当检查中标通知书、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任命文件及人员执业(职业)资格证书等文件、证件。 2。对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包括资质等级低的借用资质等级高的,资质等级高的借用资质等级低的,相同资质等级相互借用的,应当检查中标通知书、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任命文件及人员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工程款支付流向等文件、证明手续。 3. 对专业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者专业承包单位的,但建设单位依约作为发包单位的除外,应当检查中标通知书、专业承包合同等文件. 4. 对劳务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或者专业分包单位的,应当检查中标通知书、劳务分包合同等文件。 5. 对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或者没有建立劳动工资或者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应当检查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文件、证明手续。 6。对实际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没有工程款收付关系,或者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单位与施工合同中载明的承包单位不一致,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应当检查施工合同、专业承包合同、工程款支付凭证等文件、证明手续。 7。对合同约定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负责采购或者租赁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者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由其他单位或者个人采购、租赁,或者施工单位不能提供有关采购、租赁合同及发票等证明,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应当检查施工合同、专业承包合同、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发票或者租赁合同等文件、证明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对有信访举报的项目要重点详查。 (二)对检查中发现有严重问题的项目,加大对施工方其它项目的检查或复查。 (三)检查要严格遵守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不得接受被查企业宴请和礼品,不得借机刁难敲诈企业。 四)每月3日前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上月检查情况表和工作进展情况上报至省厅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 (五)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对照表,请在陕西建设网下载。 陕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对照表 违法类型 序号 违法情形 检查内容 违法发包 1 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的; 1. 是否具备经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 2. 查验施工总承包合同,是否与中标通知书一致; 3. 查验工程款支付凭证,是否存在工程款支付给个人账户的情况。 2 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施工单位的; 1. 查验总承包单位资质证书与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存在证件过期、项目规模与资质等级不符的情况; 2. 查验项目负责人安全B证是否具备和有效. 3 未履行法定发包程序,包括应当依法进行招标未招标,应当申请直接发包未申请或申请未核准的 1. 是否具备发包条件及经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属于直接发包的是否履行合法审批手续; 2。直接发包的项目查验施工总承包合同及工程量清单,是否存在未按现行政策签订的合同条款及违反计价规则进行组价的情况。 4 建设单位设置不合理的招投标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 1。查验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对投标单位资质要求过高、违规设置专有技术或专利等限制排斥投标人潜在投标人等《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所列情形 2。投标人之间是否存在隶属或控股关系 5 建设单位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 1. 查验施工总承包合同及工程量清单,是否存在土方、支护、桩基、防水、水电安装、消防、门窗、暖通、电梯、幕墙等专业工程未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 2. 查验不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单位工程是否存在多个专业分包合同。 6 建设单位将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又另行发包的; 1。查验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单位工程分包合同,是否存在发包人不是总承包单位的情形; 2. 查验总承包工程款进账凭证,是否存在合同价款高、实际支付低的情况。 7 建设单位违反施工合同约定,通过各种形式要求承包单位选择其指定分包单位的; 1。查验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单位工程分包合同,是否存在只收取配合费的情形; 2. 查验会议记录、施工日志、监理日志是否存在建设单位负责人直接向分包企业发出施工指令的记录 转包 8 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1. 查验经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 2. 核查中标承诺及合同约定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是否有任命文件、是否到岗及相应执业(职业)资格证书,未到岗的是否提供合法变更手续; 3。查验总承包单位支付凭证,是否存在只收取管理费和计取税金的情形 4。查验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发票或者租赁合同。 9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1。查验总承包单位支付凭证,是否存在只收取管理费和计取税金的情形; 2。除劳务分包外,涉及主体施工的大型设备如塔吊、施工电梯、龙门吊、盾构机、压路机、平地机、摊铺机等设备购置或租赁发票及支付凭证; 3。涉及主体施工的主要材料如钢材、商砼、管线等材料采购发票及支付凭证。 10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或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不履行管理义务,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 1. 核查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是否有任命文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管理人员是否与中标承诺及合同约定的一致; 2. 核查项目经理注册资格、其他人员职称或资格等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3。核查项目部人员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发放清单; 4。对照实名制管理考勤信息查验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11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不履行管理义务,只向实际施工单位收取费用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的采购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的; 1. 查验总承包单位支付凭证,是否存在只收取管理费和计取税金的情形; 2. 除劳务分包外,涉及主体施工的大型设备如塔吊、施工电梯、龙门吊、盾构机、压路机、平地机、摊铺机等购置或租赁发票及支付凭证; 3. 查验大型设备进出场费支付凭证是否由总承包单位支付; 4. 查验项目经理到岗天数达到80%的信息记录。 12 劳务分包单位承包的范围是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承包的全部工程,劳务分包单位计取的是除上缴给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 “管理费”之外的全部工程价款的; 1。查验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承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是否存在施工机械、主要建筑材料、周转材料采购或租赁范围; 2. 查验劳务分包企业进账凭证和劳务费支付凭证与劳务合同是否一致。 13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通过采取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直接或变相的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1. 查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是否存在中标单位与实际施工单位不一致的情况; 2. 查验总承包单位支付凭证,是否存在将工程款转移支付的情形 违法分包 14 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个人的; 查验专业承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对照工程款支付凭证,是否存在支付给个人账户的情形; 15 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的; 1. 查验专业工程分包及劳务分包合同; 2. 查验专业承包公司及劳务公司资质证书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6 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由其他单位施工的; 1。查验施工总承包合同明确的分包内容和实际签订的分包合同,是否存在未约定情况分包行为; 2。查验总承包单位支付凭证,是否存在只收取管理费和计取税金的情形; 17 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房屋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钢结构工程除外; 1。查验总承包单位支付凭证,是否存在只收取管理费和计取税金的情形; 2。除劳务分包外,涉及主体施工的大型设备如塔吊、施工电梯、龙门吊、盾构机、压路机、平地机、摊铺机等购置或租赁发票及支付凭证; 3。涉及主体施工的主要材料如钢材、商砼、管线等材料采购发票及支付凭证。 18 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 1。查验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及用工合同; 2. 查验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工资支付情况; 19 劳务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 1。查验劳务分包合同及用工合同; 2。查验劳务承包单位劳务工资支付情况; 20 劳务分包单位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周转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费用的; 1. 查验总承包单位支付凭证,是否存在只收取管理费和计取税金的情形; 2. 除劳务分包外,涉及主体施工的大型设备如塔吊、施工电梯、龙门吊、盾构机、压路机、平地机、摊铺机等购置或租赁发票及支付凭证; 3. 涉及主体施工的主要材料如钢材、商砼、管线等材料采购发票及支付凭证. 挂靠 21 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 承揽工程的; 1. 是否具备经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 2. 核查中标承诺及合同约定的项目部组成人员是否到岗,未到岗的是否提供合法变更手续. 3. 查验总承包单位支付凭证,是否存在只收取管理费和计取税金的情形; 4. 对照实名制管理考勤信息查验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22 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包括资质等级低的借用资质等级高的,资质等级高的借用资质等级低的,相同资质等级相互借用的; 1。是否具备经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 2。查验施工总承包合同,是否与中标通知书一致; 3. 核查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管理人员是否与中标承诺及合同约定的一致; 4. 对照实名制管理考勤信息查验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23 专业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但建设单位依约作为发包单位的除外; 1. 是否具备经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 2。查验专业承包合同,对照工程款支付凭证,是否存在发包单位不是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 24 劳务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的; 1。是否具备经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 2。查验劳务分包合同,对照工程款支付凭证,是否存在发包单位不是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 25 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或没有建立劳动工资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 1. 核查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管理人员是否与中标承诺及合同约定的一致; 2. 核查项目经理注册资格、其他人员职称或资格等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3. 核查项目部人员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发放清单; 4. 对照实名制管理考勤信息查验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26 实际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没有工程款收付关系,或者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单位与施工合同中载明的承包单位不一致,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 1。查验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工程分包合同; 2。查验工程款支付凭证,是否存在与合同不一致的情形。 27 合同约定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负责采购或租赁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由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租赁,或者施工单位不能提供有关采购、租赁合同及发票等证明,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 1. 查验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工程分包合同; 2. 涉及主体施工的主要材料如钢材、商砼、管线等材料采购发票及支付凭证,是否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情形。 3. 查验涉及主体施工的大型设备如塔吊、施工电梯、龙门吊、盾构机、压路机、平地机、摊铺机等购置或租赁发票及支付凭证,是否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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