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物资仓储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物资仓储管理、规范管理流程,提升效率、降低成本,明晰物资仓库管理过程中的接口关系和责权范围,实现有效控制,确保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物资〞包括除大宗原燃材料外所采购的所有原材料。
第三条 库管人员绝对不同意与供应商和客户单独接触。一旦有人举报库管人员与供应商和客户有单独接触的行为,一经查实,马上进行公司行政处罚或调离工作岗位。
二、验收入库
第四条 采购部在货到后即时组织验收,必需由库管员、计划工程师〔或采购申请人〕、供应商送货员及采购员共同进行验收。
第五条 验收人员过程中,除应依据采购订单的内容,认真核对送货清单、送达采购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外,还须同时进行相应的质量检验或抽检。原则上,库管员对验收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负责,采购员、计划工程师〔或采购申请人〕对质量负责。
第六条 检验中,无缝管材要进行实际检斤复核,并按实际或理论折算米数及实检吨数入库;直缝定尺管材应检验实际壁厚、长度及其它质量项目,符合质量要求后按实际米数入库;板材、型材应检验实际厚度、长度、宽度及其他质量项目。板材、型材等如品种不一样,应分品种过磅入库。
第七条 大宗原燃材料、油料、钢材、木材等,必需凭合格磅单方可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第八条 验收合格后,库管员依据验收结果或磅单及有效的订单进入ERP收货,打印验收入库单〔一式三联〕,库管员、计划工程师〔或采购申请人〕、采购员三方必需在三联验收入库单上全部签字确认后,分别作为留存〔白联〕、交予采购员〔红联,作为结算凭证之一〕、供应商送货员〔黄联〕。
第九条 完成验收入库单签字手续后,方由库管员在供应商的送货清单〔一式三联〕上进行收货签字,分别作为留存、交采购员、供应商送货员。
第十条 物资验收手续完成后,库管员应及时将物资全部、整齐、有序的按规定摆放到相应的货柜、货架、场地、区域,严禁乱堆乱放、混乱存放。寄售区与非寄售区应分开存放,但如果出现寄售和非寄售的同类物料,要求码放一起;发货时,先把非寄售的库存物料发完,再发寄售的物料。
三、领料发货
第十一条 材料领用必需严格办理领料手续,必需执行一单一料制。
第十二条 领料人一律凭ERP系统打印的预留单领用库房物资,预留单须由部门负责人〔含副经理、经理助理〕和领料人签字,并加盖领料部门公章。
第十三条 领料单必需按规定填齐领料日期、领料单位与岗位、所领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大写数量、具体用途等规定内容,做到内容正确完整、手续及印章齐全,不得涂改。
第十四条 公司内各部门领用劳保用品,领料单上必需经公司安全主管审核签字并加盖安委会专用章。
第十五条 库管员必需严格凭单发料,严禁白条领料、无单发领行为和现象。
第十六条 库管员必需严格按单发料,严格对比 预留单上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等发放物资,严禁错发行为和现象。
第十七条 库管员收到领料人的预留单时,首先复核单据审签的完整性,然后在系统内查询是否有库存,且物料名称与实物相符,过账预留单后方可发料,并储存已过账的预留单作为检查发货是否正确及时的依据。不得超发整包装的物资,能拆零发放的应当拆零发放。
第十八条 领料发货时,领料人在发货区内等待,严禁进入物资库放区域。
四、特别状况下的收发货
第十九条 暂缺采购订单的处理流程规定
1、因采购合同或采购申请未完成而缺少系统采购订单,从而导致无法在ERP系统进行正常收货的,必需经公司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办理临时验收入库。但一周内采购部必需解决,否则不属于仓库保管范围。
2、关于此类物资的收发货,库管员必需按批次序时做好备查台账,并保管好相应的收货清单、磅单、申领单。并催促采购部在一周内完成ERP系统内的收货订单并进行正式收发货的补录工作。
3、临时验收完成后,应交采购员的收货清单暂由库管员储存,待完成正式验收手续后方可交付采购员。
4、材料领用时必需由领料人填写申领单,经由部门负责人〔含副经理、经理助理〕、领料人、库房主管签字后发可发放;待正式验收手续完成后,库管员应及时通知领料人于3日内开具正规预留单改换申领单,并在ERP系统内进行补录工作。
第二十条 物资验收时,业务相关的库管员、采购员、计划工程师〔或采购申请人〕因故无法到达现场参加验收工作时,必需由相应部门负责人指定有授权权限的代理人员参加验收工作并履行相应使命。代理人员名单应有部门负责人签字留存仓库。
第二十一条 工程及试生产遗留物资领用时,领料人必需填写申领单〔必需注明为工程物资〕,由部门负责人〔含副经理、经理助理〕和领料人签字。库管员收到工程及试生产遗留物资的申领单时,复核单据审签的完整性,然后正确进行实物发放,并及时正确在工程及试生产遗留物资台账中进行登记。
第二十二条 入库验收中发生问题的处理
1、随货证件不全或无证件的进厂物资;经检验不合格的辅助材料和备配件;验收过程中发现多购、重复采购、不按计划采购,无计划采购物资,仓储保管员可拒绝验收。
2、大宗原燃料经化验室检验不合格,一律不办理入库。
3、入库物资的数量发生误差,假设在国家和公司规定的同意误差范围之内,可按实际数量入库;假设超越同意误差范围,应认真核对查实,作好记录,并及时通知有关采购员按规定进行处理。
4、随货同行并交押金的蓬布、支架、包装箱等,采购部必需提前通知库管哪些物品或外包装必需回收,库保管员应妥善储存,及时通知提运员回收,并做好交接签收记录。
5、对供应商索赔的物资要有相关部门出具正式索赔的书面报告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才干入库。
第二十三条 必需经公司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工程项目、资本支出项目采购的物资方可在仓库单独设置的区域存放管理,并由指定的专人建立专门的台账进行收发登记〔必需要有交、接人签收,但无必需验收单和领料单〕。
第二十四条 特别物资的领料与发货
1、耐磨耐热件〔研磨体、耐火砖〕
因存放在技术部管辖内的工艺库房,每周末和每月末倒数第二天主管库管员会同技术部工艺工程师盘点耐磨耐热件〔研磨体、耐火砖〕,依据盘点结果开具当月领用的预留单。
2、化学药品〔化验室、水处理、余热发电使用〕
库房在验收、收货的当日,相关使用部门当天应开具全部化学药品的预留单领料出库,并建立相应的收发领用台账。
3、关于氧气、乙炔等气体领用
使用部门用完氧气、乙炔等后,必需携带空瓶和审签的预留单,库房方可发货;如遇大修等特别状况,不能提供已使用完的空瓶,由部门负责人〔含副经理、经理助理〕和分管的公司领导双签领料单后方可发货。
4、工具借用
库房应提工具室的工具清供单,并做好工具登记台账,领用人填写申领单〔注明为工具〕并经部门负责人〔含副经理、经理助理〕和领用人签字,领用人必需在工具台账中登记借用日期和领用人姓名;归还时亦必需登记归还日期和归还人姓名。
五、材料退库
第二十五条 领料部门因状况变化,发生材料物资多余时,应及时办理退料手续,以便降低生产成本,确保账实相符。
第二十六条 材料退库时必需严格办理退料手续,严格执行一单一料制。
第二十七条 退料人一律凭ERP系统打印的退料单进行材料退库,退料单须由部门负责人〔含副经理、经理助理〕和领料人签字,并加盖领料部门公章。
第二十八条 退料单的必需按规定填齐领料日期、退料单位与岗位、所退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大写数量等规定内容,做到内容正确完整、手续及印章齐全,不得涂改。
第二十九条 库管员收到退料人的退料单时,首先复核单据审签的完整性,与退料人当面检验物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与实物相符〔有必要可请该物资采购申请的工程师〔或申请人〕到场协助检验〕。收回退料后方可过账退料单,并储存已过账的退料单作为检查退库是否正确及时的依据。
第三十条 退库手续完成后,库管员应及时将退库物资全部、整齐、有序的按规定摆放到相应的货柜、货架、场地、区域,严禁乱堆乱放、混乱存放。
六、实物管理
第三十一条 物资储存库区内应合理划定货区、货架、场地、安全通道、发料办公点等。并绘制定置管理图表于显著位置悬挂,作为管理标识。
第三十二条 库存物资要依据其理化性能,针对各种损害物资的因素,采用调控温度、湿度、除锈涂护、防火、防鼠、防虫、清扫除尘等防治措施进行维护保养。
第三十三条 无法进库且不能露天存放的物资,应上盖下垫,并常常察看。
第三十四条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物资,要严格按公安部门规定分库管理、分架存放。
第三十五条 库存物资应做到“四号定位、五五摆放〞。相同规格品种的物资,不得两地存放。
第三十六条 货柜、货架、场地、区域内物资码放整齐、干净、美观。
第三十七条 所有物资必需在指定的位置悬挂、张贴、固定物资卡片,并且要求通过卡片及时准确反映该物资的库存数量。
1、入库物资摆放到位后,库管员应及时填写、调整材料、备配件卡片,作为库存物资的标识,显示该物资的名称、型号规格和实存数量。
2、发料后因数量变动,库管员应及时变动相应卡片,准确显示该物资实际库存数量。
第三十八条 依据公司实际状况,库房单独设置工程遗留物资区域、修复件区域、废旧物资区域、索赔区域,用于摆放相应物资,同时设置专门台账并指定专人进行入库、出库数量登记。严禁上述物资与ERP系统内正常物资混放。
七、库存盘点
第三十九条 库存物资必需定期或不定期盘点,准确反应物资库存状态,及时调整库存物资结构,坚持合理储备量,达到帐、卡、物三相符。
第四十条 盘点的形式和时间要求:
1、永续盘点:每有物资收发动态时,保管员及时盘点;
2、定期盘点:原燃材料每月月末盘点一次,辅助材料、备配件每年一次;
3、不定期盘点:备件、油料、辅材等在库物资,日常不定期抽
查,每季度末系统盘点一次;
4、全面清仓:年终,须对所有存货进行全面盘点,并通知及安
排外审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参加。
第四十一条 盘点方法采纳实地盘点法。盘点须做到方法合理、科学,计量准确、数据真实、记录完整。计财部应不定期进行库存抽检,以确保账实相符。
所有盘点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因此,盘点开始应停止财物的进出及移动。除紧急合同外,暂停收发货物。
第四十二条 盘点应采用准确的计量器,避免用主观的目测方式,所有盘点数必需以实际盘点、磅称或换算的真实资料为据,不得猜测数据,伪造数据记录。盘点后不得更改。
第四十三条 盘点时,盘点人均应依据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于“盘点统计表〞 一式三联,盘点人、会点人、协点人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后,将该表编列同一流水号码,各自存一联,备日后查核。盘点完毕,盘点人应将“盘点统计表〞汇总编制“盘存表〞,“盘存表〞一式两联,一联存查,一联送财务部门审核,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使用。
第四十四条 盘点使用的单据、报表内所有栏位假设遇修改处,均须经过盘点、会点、协点人员签认方能生效。
第四十五条 发生帐物不符时,库管员应马上查清改正。无法改正时应填写盈亏报告单,分析责任,按规定程序报经领导审批后,作盈亏帐务处理。未通过批准,不得自行更改台帐。
第四十六条 业务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应及时向仓储主管汇报,并依据仓储主管的看法实施处理。当仓储主管无法处理和提出看法时,可向部门负责人汇报,依据部门负责人看法实施处理。
八、中夜班和节假日领料
第四十七条 领用部门填写申领单,由生产部当班值班主任临时代理各部门负责人和领导签字,但必需在规定的时间补签申领单。
1、中夜班发生领料,必需在物资领用后三天内补办审签后的预留单,库工应积极催促相关部门领料人。
2、节假日内发生领料,必需在节假日结束后三天内补办审签后的预留单,库工应积极催促相关部门领料人。
九、安全管理
第四十八条 实施仓库的日常安全检查,采用有效措施确保仓库的消防、防盗和用电安全管理。库管员天天应认真检查一次库内不安全隐患,发现问题积极采用措施处理,如果自己处理不了,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四十九条 确保仓库的环境卫生状况满足规定要求。库房材料应依据季节变化,常常注意,防火、防盗、防热、防雨、防潮、防冻、防虫,防腐等八防工作,防止人为造成损失。
第五十条 易燃、易爆、易腐等危险物品,应说明标志及注意事项,严格分库存放,不准与一般材料混存。
第五十一条 危险物品的领用发出数量,品种时间必需以专用帐薄登记,领用人员签字,做到先进先发,后进后发,防止过期变质失效。
第五十二条 贵重物品要严格交接收发制度,专人保管保险柜钥匙,要做到专人管理使用。
第五十三条 严格执行进出库制度,非库房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库内,因工作必需要进入库房,必需经库房工作人员许可方能入库。
第五十四条 物资入库时,能拆装检查的,必需拆装检查,不能拆装检查的也要检查表面状况。储备物资要有条理,分类存放,不准乱堆乱放,严禁超高超重,避免材料倒塌砸人伤物。
第五十五条 灭火器,防火水桶等工具,应摆放在较显眼的地方,不准挪作他用;各种消防器材,要定期进行校试,使其坚持合格地使用状态。
第五十六条 库管员当班时,不准随便离开岗位,因事必需要离开,一定要经直接上级同意后,交代其他库房保管员代为看管。
第五十七条 库管员下班前必需仔细检查门窗户扇是否关闭牢固,电灯是否关好,计算机和空调是否关闭,然后将库门逐一上锁才干下班。
第五十八条 到生产现场必需穿戴好防护用品。
第五十九条 节约办公用品的使用,节约水电,做好资源利用。
十、废旧物资管理
第六十条:废旧物资是指经公司批准报废的各项物资,包括报废的机器设备、工器具、备品备件、库存物资、废旧钢铁、废油以及各项工程和生产中所发生的工余料、残次废料、边角余料等。
第六十一条:任何部门不得将部门产生的废旧物资私自处理,改换后的废旧物资应及时送达库房废旧物资区,定期请修理部核定是否存在修旧利废的部分。
第六十二条:废旧物资入库:废旧物资报废部门必需在施工、检修、改换结束一周内组织回收废旧物资,对不可修复的无使用价值的物资,如钢材、废铁、废锤头、不规则的边角料等必需经磅房过磅后按重量,其他不必需过磅的物资按数量填写《废旧物资入库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办理入库手续,库管员依据《废旧物资入库单》登记废旧物资台帐,并对实物管理。
第六十三条:废旧物资出售:无利用价值的废旧物资外卖处理时由库房提出废旧物资对外出售申请报告,提请分管公司领导审批。经公司领导批准后,采购部联系购买厂家,填写《废旧物资销售明细表》,并附上经磅房人员签字确认的磅单。磅单一式五联,磅房、采购商、门卫、计财部、库房各一联。
第六十四条:废旧物资定价:依据市场行情,由采购部负责,修理部、技术部、生产部、计财部、审计岗位参加,通过招标方式确定购买方,签订正规的合同或协议,价格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同时合同或协议留一份计财部备案。
第六十五条:废旧物资出厂:行政部保安必需回收已加盖计财部收款专用单的磅单出门联方可开门放行,并及时将磅单出门联经行管部转交计财部。
第六十六条:废旧物资置换:仓库凭公司过磅后磅单重量填写废旧物资置换明细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由采购部通过招投标方式签订置换合同,参照废旧物资定价,确定置换物品价值。库管员依据《废旧物资销售明细表》及对应的磅单登记废旧物资台帐,及时进行实物出库管理。
第六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处理出售废旧物资或以合格资产当废旧物资销售一经发现,没收全部收入,并对该单位和直接责任人按价值的双倍罚款。情节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公司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十一、管理考核罚则
第六十八条 采购申请人员
1、采购申请〔计划〕人员必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采购申请,如因此状况延误采购订单生成,发生一次予以警告,超过一次扣罚采购申请人员绩效工资50元/次,采购部相关岗位人员登记次数,报次月绩效考评会中处罚。
2、如采购申请〔计划〕人员又为验收人〔修理部计划工程师和采购申请部门技术人员〕,发现规格、型号不符要求、质量不合格仍在验收单上签字的,一经发现视情节严重扣绩效工资100-500元/次。
第六十九条 采购部管理人员
1、采购部岗位人员应及时、正确生成采购订单,因缺少采购合同、采购申请等原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生成采购订单,影响库房管理人员收发货及公司生产经营的,发生一次予以警告,超过一次扣罚采购管理人员绩效工资50元/次,库房相关岗位登记次数,报次月绩效考评会中处罚。
2、因生成的采购订单单价导致收货物资价格错误,影响当月成本核算错误的,发生一次扣罚采购管理人员绩效工资100元/次,计财部材料岗位登记次数,报次月绩效考评会中处罚。
3、因采购物质规格、型号与合同不符、质量不合格,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视情节严重,扣绩效工资100-500元/次,报次月绩效考评会中处罚。
第七十条 物资领料人员
1、无领导审签的预留单或申领单,在无库管员知情的状况领用物资视为偷盗,发生一次扣罚物资领料人员绩效工资200元/次。
2、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具或补办预留单,影响成本核算及库房盘点,发生一次予以警告,超过一次扣罚物资领料人员绩效工资50元/次,报次月绩效考评会中处罚。
第七十一条 库管员
1、库管员应爱护、珍惜公司财产,如发生内外勾结导致公司财产重大遗失,除承当相应等额的经济赔偿外,开除公司并移送司法机关承当相应的民事责任。
2、在库房盘点过程中发生物资遗失或账实不符且无法解释原因的,视为重大管理失误,除应按物资价值等额或相应比例赔偿外,同时扣罚库房管理人员绩效工资100元/次,报次月绩效考评会中处罚。
3、预留单或申领单手续不全予以发货,发生一次扣罚绩效工资100元/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催促并办理预留单过账发货,发生一次予以警告,超过一次扣罚当月绩效工资50元/次,报次月绩效考评会中处罚。
4、未严格按预留单或申领单物料代码、数量发货的,导致ERP系统账实不符的,发生一次扣绩效工资50元/次,报次月绩效考评会中处罚。
5、库房物资验收时库管员必需到场,如发现库管员未参加验收就开具验收入库单的,每发现一次扣绩效工资100元/次,库管员互相监督检举;如到场参加验收后提供给采购的验收入库单手续不全的,发生一次予以警告,超过一次扣绩效工资50元/次,采购部管理人员登记次数,报次月绩效考评会中处罚。
6、无采购订单必需库房入库的,手续不全直接验收入库的,发生一次扣绩效工资50元/次,报次月绩效考评会中处罚。
第七十二条 行管部保安
未按规定程序检查检验放走私自处理废旧物资的,或手续不齐全放行出厂的,对当值保安处以200元/次,相关责任部门处以500元罚款。
十二、本管理办法解释权暂归公司计财部。未尽事宜,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同意后修改。
十三、本管理办法从六月一日起执行。
附件一:
废 旧 物 资 入 库 单
交废部门: 年 月 日
序 号
名 称
规 格
单 位
数量
重 量
类 别
备 注
仓库主管: 收货人: 交货部门负责人: 交货人:
附件二:
废 旧 物 资 销 售 明 细 表
年 月 日
销售部门
废品名称
单位
数量
销售单价
金额
备注
仓库主管
计财部看法
财务经理
分管生产
公司领导
执行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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