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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科技园建设工作制度(4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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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科技园建设工作制度 大学科技园是经市政府批准建设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基地,是高校院 所创新成果孵育、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综合性科技服务平 台。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政策。 一、 支持范围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大学科技园内,并在园区所在行政区域内纳 税,无环境污染或经处理后能达到国家排放标准,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境内外 企业或机构: 1. 符合条件的高校学生创业企业。 2. 高校教职员工、科研院所研究人员创办或领办的科技型企业。 3. 研发的主要产品符合国家和省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品参考目录的企业。 4. 从事高新技术研发的各类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机构。 5. 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的科技服务中介机构。 6. 为园区项目提供投资、担保、贷款的金融机构。 7. 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二、 优惠政策 (一)基本建设政策 1. 大学科技园用地采用挂牌出让方式,科研、工业用地及配套用地面积比例 为3: 1。园区内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在征得规划部门同意情况下,可分割转让。 2. 大学科技园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水、电、气、暖、路、通信 等相关市政配套基础设施由所在城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优先安排。年 月 日前,大学科技园所在辖区政府负责完成大学科技园项目征地拆迁工作, 确保项目按时开工。 3. 大学科技园的基本建设项目,列入市重点建设项目,并积极申请省重点建 设项目,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4. 大学科技园在建期间,除应当上缴国家和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外,市、区两级收取的予以免征,对免征程序有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二) 财税政策 5. 市财政设立大学科技园科技创业种子资金 万元,支持园区内技术创新 项目和科技型初创企业。 6. 市政府设立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基金,每年出资 万元用于扶持园内中小 科技型企业发展。 7. 对于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成长性强的入园企业或机构,优先推荐申 报承担国家和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给予优先立项和资金支 持。 8. 园区内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新产品开发项目、成果转化项目、技术改造 项目等享受市相关优惠政策,市政府相关部门应给予优先支持。 9. 入园机构研制的自主创新产品和技术服务项目,优先纳入政府采购目录。 10. 初创企业自入园当年起连续 年,其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增值 税中地方留成部分,按现行财政体制,等额奖励给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从 第 年至第 年,逐年按%、%的比例奖励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 司。奖励资金用于大学科技园基地园区建设和发展。 11. 园区内的技术转移中心、研发机构和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 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12. 入园的初创企业,应按照营业收入据实缴纳营业税,无营业收入的企业可 零申报,自入园当年起一般不超过 年。 (三) 投融资政策 13. 推动园区开展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工作,按照“只贷不存、服务园区”的 原则,在园区设立科技,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14. 协调金融机构从每年新增贷款规模中,划出一定额度作为专项贷款,支持 入园机构发展。 15. 引导政策性专业担保机构(如。汇融、金财、鑫融基、市中小等),面向大 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入园企业或机构提供贷款担保。 支持企业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在培育上市企业和发行企业债券等方面积 极为企业创造条件、提供便利。对园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上市。对园区建设业主在境内外的筹资(包括境外上市)提供支持。 (四) 工商管理政策 17. 鼓励高校师生和科技人员携带知识产权入园创办或领办科技型企业,工商 部门在注册登记环节全程高效提供服务。以知识产权在园内企业入股的,其知识 产权经评估作价,出资金额最高可达公司注册资本的%。 18. 鼓励境外科技人员和出国留学人员到园区内创新创业,凡获得国(境)外长 期(永久)居留权或已在国(境)外开办公司(企业)的留学人员,其所办企业可按外 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注册后可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 19. 大学科技园不引进有污染企业,入园初创企业工商注册时,环境评价可延 期到项目开工建设之前进行。 (五) 人才激励政策 20. 高校师生和科技人员以职务发明的技术成果在园内企业作价入股,个人所 占比例最高可达技术股份的%;以非职务发明的技术成果作价入股,该技术 股份归个人所有。 个人年薪达 万元的园内创新创业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个人所得税 市、区留成部分,前 年全额奖励本人,从第 年起按个人所得税市、区留 成部分的%奖励本人。 22. 园区内创新创业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按照新的户籍管理规定,公安部门 优先办理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户迁移手续,随迁子女可就读居住地附近 公办学校,享受本学区内学生的同等待遇。 23. 园区内创新创业的优秀人才可优先参加“省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 设工程”、市“1211工程”、市优秀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推荐选拔。 支持创新创业人才进行国内外学术技术交流,优先安排他们出国考察或 留学进修。选送园区内创新创业的优秀人才到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点实 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学习考察。 25. 对在园区内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做出突出贡献、创造巨大效益的人员,按 照《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 号)以及市有关规定给予重奖。 (六)其他政策 26. 对入园企业开放高校图书馆、实验室、研究所、网络中心等有关资源。 27. 国内外著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带原创性技术成果入园孵化并具有重 经济 效益预期的项目,市政府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给予特殊的优惠政策。 大学科技园建设工作制度(二) 进入本社团的成员,按照相关条例自觉遵守 第一条、按时进行本社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若请假可带请或 自己当面请假。 第二条、社成员应热爱美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谦虚好学、积极进取, 努力打造一个易于大家兴趣培养好发挥的良好环境。 第三条、社成员应关心社团的成长和发展,自觉维护社团的荣誉和利益,积 极参与社团的工作和活动。(若用好的工作建议、活动改善,及时交流将给予奖 励。) 第四条、本社团是供社成员增加兴趣爱好,互相交流的团体,社团活动时不 得大声喧哗、聊天、随意外出走动。 第五条.本社内的美术作业,统一交由社长、副社长保管。 第六条、社成员应自觉爱护本社公物及美术活动用具,如发现有损坏及时上 报。 第七条、美术社里如发现打架斗殴,偷窃等不良行为造成严重恶劣影响的, 予以开除。 第八条、社成员退社应书面通知本社团(社长,副社长)。多次不参加本社活 动的(至少 次),经提示后仍违规的,视为自动退会,并补交书面通知。 第九条、社成员按值日表的设置对教室环境进行打扫。 第十条、对本社活动表现突出者,学期末将给予奖励。 注:本章程从 年 月 日起开始生效。 大学科技园建设工作制度(三) 无规矩,不成方圆。为规范我学院创业社团会议的召开及活动的开展,调动 社团成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建立正常的社团活动秩序,健全社团办公制度,提 高工作效率,使社团会议的召开和活动的开展规范化、制度化,增强社团内部干 部的纪律,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制定经贸外语学院会计金融系《创业 协会社团规章制度》,希望大家务必遵守。 一、 社团成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 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 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 (三) 要有团结互助、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二、 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 会议规定: (1) 召开例会或开展活动时,协会各成员必须按时到场并签到,不得迟到早 退。秘书部制定签到表,开会或开展活动时提前十分钟到会场或活动现场签到, 做好考勤记录; (2) 在会议和活动期间,与会成员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认真研究讨论处理各 项事宜,不得聊天、睡觉;不得擅自离场,手机调到震动或者静音状态;不得接打 电话或做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如有特殊情况,请举手示意。 (3) 活动中必须积极主动,不得推三阻四; (4) 活动策划时必须由大家一起完成,提高办事效率,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和 职责。 (5) 开会要带纸笔,做好笔记。积极参与会议讨论。 (6) 会后每个部门讨论下一步工作应怎样进行,分几个步骤,确定由谁负责哪 个部分。 (7) 工作安排要落实,必须安排到位,尽可能落实到每个人。 (8) 会后清洁地面、黑板,关好门窗。 (二) 请假 (1) 因故不能到席者,应在事前向部长请假。征得部长同意后方可缺席,相关 部长在会议前将请假人员名单及原因交至秘书部; (2) 若开会或活动时间与协会成员的上课、考试时间冲突,该成员在事先说 明,则不予追究; (3) 如有特殊情况并已向辅导员请假,则需出示请假条以作证明; (4) 协会成员不得以隐瞒、欺骗等手段请假,如若发现,一经查实,扣分处 置。 (5) 协会成员迟到 次以上,请假 次以上,旷会 次以上扣相应分 值。 三、 执行与监督: (1) 每次开会或活动时,秘书部要严格按照本制度做好考勤记录,所有记录将 作为期末的优干评选依据,并存于协会内各成员的档案中; (2) 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由社团各成员加以监督。 四、 社员素质 1、 做品得高尚的人,宽以待人,严以律己。提高个人品德修养。 2、 尽心尽力,尽职尽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用心去提 高工作质量,提出多种解决问题的方法。 3、 服从命令,纪律严明,赏罚有度,对社团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以及增强使命 感多提合理化建议。 4、 抛开功利思想,承担更多的责任,积极服从本部门的管理。 5、 顾全大局,把社团利益放在第一位,不要为自己所获得一点眼前利益沾沾 自喜。大局观是衡量一个人是否具有良好工作素养的前提和要求。 6、 正确的工作态度,只要我在做,就全力以赴。 大学科技园建设工作制度(四) 总则 第一条社团作为一个新生的团体,在学员学习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 用。为了完善社团的管理制度,进一步活跃学习气氛,培养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 人才,特拟订本章程。 第二条社团是由我校在籍学生按照自愿的原则组织和参加的群众性组织。社 团应遵守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基础等。利用课余 时间学习,开阔学习范围。 活动内容 1、 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开拓同学们的思维,促进同学之间的友谊。 2、 收集社员在学习方面有关问题,定期进行交流、总结,开阔社员的知识方 面。 3、 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其它有益活动。 总负责机构 社团联合会(有本班各个社团社长副社长等共同组成) 社长纪律 1、 自觉带头遵守党和国家的各种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日常的行为 应以《大连市102中学学生行为规范》的规定为基准。 2、 干部在工作过程中,应自觉严格遵守社团各种规章制度。 社长要求 一、本社团干部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积极上进。 2、 热爱社团工作,能严格要求自我,以身作则,在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 工作认真负责、勤奋踏实、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所负责的各项任务。 4、 作风民主、团结同学、自觉接受监督、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社员要求: 一、 本社团社员必须具备条件: 1、 组织纪律性 2、 奉献精神 3、 整体精神 4、 有加入本社的意愿 5、 对本学习有兴趣的学生 二、 社员入会的程序 1、 提交入社申请。 2、 经本社负责机构讨论通过。 3、 经登记,即为本社正式社员。 三、 社员享有下列权利 1、 本社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参加以本社名义举办的活动。 3、 对本社的工作有监督、批评、建议权。 4、 遵守协会章程,执行本社决议,接受协会监督。 5、 积极参加协会组织和各项活动。 四、 社员的纪律处分条例 1、 社员退社以书面申请为准,四次无故不参加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2、 社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社章程行为或有严重损害本社团声誉的行为,予以开 除。 (若有特殊情况须对正副社长或组长请假)。 3、 开社团及部门会议时社员不得迟到、早退、无故不到。若有事有病,须先 向部门负责人提前请假,未经请假,迟到早退达 次者、无故缺席 次者, 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4、 社员不得以权谋私,不得以社团名义从事不法活动。一经发现,视情节分 别处于警告、批评、辞退; 5、 社团团员不交团费,给予开除社团,并给予“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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