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安全生产教育形式、对象和责任部门
教育形式:全员安全生产教育、新工人入厂三级教育、“四新〞教育、经常性教育、季节性教育、特种作业操作工作教育、中小型操作人员教育、调换工种换岗教育和工伤、长病假复岗教育。
1.全员安全生产教育
全员安全生产教育主要由各单位〔项目部〕负责实施。
〔1〕在每年年初、六月“全国安全月活动〞、国庆节前后三次展开全员安全教育。
〔2〕每位员工每年接受至少一次的全员安全操作规章教育。其中内容有: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标准化管理、各种安全设施、措施要求等,并进行考核。
2.新工人入厂三级教育
三级教育是指新进单位职工的公司教育;项目部、施工队现场教育;班组岗位教育。
〔1〕公司安全教育
对新进单位的职工〔合同工〕临时工、培训和实习人员,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安全监督部负责一级安全教育。内容:党与国家在安全生产、劳作保护上的有关法令、规定和政策;本单位的生产特点;一般生产技术知识和安全技术知识、企业规章制度、劳作纪律等,时间不少于8课时。方法力戒内容空洞、索然无味,防止走过场。安全部门应把受教育者、教育内容、考试成绩等记入职工劳作保护教育卡。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
〔2〕项目部现场安全教育
对新职工经过公司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包括换岗人员〕,由项目部主管安全生产的经理负责第二级安全教育。内容:本项目部的生产概况;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状况,以及好坏典型事例教育等。也可以通过实地参观,介绍状况,包括各种机械的性能等安全注意事项,使新职工对工地、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有一个概括的了解,时间一般不少于4课时。
〔3〕班组岗位安全教育
新职工分配到班组后,由班长或大组长进行负责第三级安全教育。内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状况,所担任工种的岗位责任制;新工人将要从事的生产、施工性质,工作地点以及环境的安全、卫生注意事项;生产、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技术知识以及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容易发生事故或有毒有害的地方;个人劳作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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