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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应用服务合同.docx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10037196 上传时间:2025-04-18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3.1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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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应用服务合同 甲方:乙方:上海新线信息科技有限*司 为促进互联网相关应用服务的迅速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开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建设企业邮局。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订立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服务内容、费用及期限 1.根据双方友好协商一致,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服务,甲方在签定本合同后,即表示甲方已经确认并接受该些费用,如下: 项目单价(RMB)数量费用(RMB)维护服务期限 总计 合同总金额为(大写)元人民币 第二条:付款方式 1.自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3天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作费用,即(大写)元人民币 2.甲方通过票据或银行转帐方式将合同款项支付给乙方; 开户银行:农行上海市静安*石门二路支行 开户名称:上海新线信息科技有限*司 账号:03-305000040007275 3.如果在合同签定后履行过程中,甲方终止合同而构成违约行为,则对于甲方已经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乙方可以不予退回甲方,并且如果因此而造成乙方的实际损失大于甲方已经支付给乙方的款项部分,将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具体赔偿的标准以第一条中的费用报价为准。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在服务期限内有权使用本合同规定的乙方所提供的服务; 2.甲方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国际互联网暂行规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3.甲方为建设网站而向乙方提供的素材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的法规、公共道德准则,以及第三方的权益;甲方并保证将乙方提供的服务用于合法目的; 4.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关合同的相关内容; 5.乙方提供的服务仅限于甲方自身使用,甲方的投资公司、子公司及其它关联公司均不得使用该些服务;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有关的服务; 2.甲方在乙方开设虚拟主机,乙方保证于合同签定后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企业邮局任务,并通知甲方进行调试; 3.乙方在建设网站服务中为甲方提供的所有组成部分均不侵害第三方的权益且合法; 4.乙方有责任保证所提供服务的安全可靠性,但由于互联网的复杂性和不可预计性,乙方不承诺所提供的服务绝对不出错。如属乙方系统故障,乙方保证在24小时内恢复; 5.乙方有责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甲方提供必要的客户支持、提供常规的维护; 6.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合同所规定的任何费用,甲方付清合同款后,乙方交付甲方企业的管理权限。 第五条:关于其他 1.本合同适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将按《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各方同意,若由于法律、政策的变动或不可抗力,使乙方丧失提供服务的权利或能力,乙方将免除因此引起的违约责任。 2.在合同期内甲方如需要增加或减少服务项目,或有其他未尽事宜,应与乙方协商拟定补充条款并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享有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期限为签定之日起一年期限,到期合同自行终止;到期后若甲乙双方愿意续签合同的,则另行签订。 4.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或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5.甲、乙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通讯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变更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及时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即刻生效。 甲方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传真:经办人(签字):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乙方名称:上海新线信息科技有限*司联系电话:021-62723406联系传真:021-62723407经办人(签字):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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