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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HSE培训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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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E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健康安全环保(HSE)培训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部门、专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的HSE培训工作 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HSE培训是指围绕HSE意识、知识和能力,提高员HHSE素质和标准化操作能力、增强HSE履职能力,避免和预防事故和事件发生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第四条HSE培训工作遵循“管业务必须管培训”的原则,实行直线责任制管理模式,坚持立足岗位、满足需求、全员覆盖、形式多样,实行统T见划、分级实施、分类指导的管 理运行机制。 第二章培训职责 第五条各级主要负责人是HSE培训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定期组织研究HSE培训工作,对相关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指导开展HSE培训活动,协调保障各类培训资源。 第六条各级组织人事(劳资)部门是培训工作的归管理部门,负责建立HSE培训管理制度,将HSE培训计划纳入本单位培训计划进行统筹管理,并提供培训资源保障;负责对HSE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负责将安全环保履职考评纳入整体考核管理工作之中,并将考评结果与奖惩、任用晋级等挂钩。 第七条各级安全环保部门是HSE培训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级业务部门及所属单位识别HSE培训需求、编制HSE培训矩阵;负责组织编制HSE培训大纲、制定实施HSE培训计划,对培训效果进行雨介与跟踪;负责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HSE岗位胜任能力评价,并指导其它业务部门开展HSE岗位能力评价工作;负责组织HSE师资、课件等培训资源的开发。 第八条各级业务部门负责根据HSE培训工作要求结合本业务系统特点对本业务系统人员开展HSE培训,并对培训效 果进行两介与跟踪。 第九条承担HSE培训任务的集团公司内部培训机构应具备从事HSE培训工作所需的条件,落实HSE培训大纲和培训计划要求,建立健全HSE培训工作制度和人员培训档案,记录HSE培训相关情况,并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收费,为企业 HSE培训工作提供支盘服务。 第三章培训对象 第十条企业各级、各类员工必须接受与所从事岗位业务相关的HSE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并应定期进行HSE再培训。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政府和集团公司要求必须持证上岗的员工,应当按有关规定培训取证。未经HSE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一)油气勘探开发、炼油化工、油气储运销售、工程建设、技术服务等高风险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吐 (二)新提拔、新调整到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应接受 岗位安全履职能力评价和相应的HSE培训 (三)油气勘探开发、炼油化工、油气储运销售、工程建设等高风险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新入厂员工,应经过厂、车间(队)、班组三级入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吐其它单位的新入厂员工,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对于新招的危险工艺操作岗位人员,除按照规定进行HSE培训外,还应在师傅带领下实习至少2个月,并经考核或鉴定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四)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参加政府考核发证机关授权的考试机构组织的考试,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或特种设备作业,并按照规定进行复审。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五)员工在本企业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站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六)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相关员工应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HSE及相关技术、技能培训。 (七)班组长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 (八)建设单位应对承包商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进彳亍专项HSE培训。承包商、劳务派遣人员、实习人员、夕卜来人员以及其他临时进入的人员,应根据需要进行入厂(场)前的HSE培训。 (九)集团公司其他承担安全环保评价、咨询、培训、检测、检验、应急救援等从事安全环保工作相关人员以及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环境评价工程师、内部监理人员应参加相应专业HSE培训。 第十一条所属企业安全总监、主管安全的处级干部(含副总监1HSE管理体系审核员、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监督人员、安全师资等应当按照相关培训要求,参加相应培训,考核合格。 (一)安全总监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二)主管安全的处级干部、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监督人员、HSE师资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0学时,每三年复训一次。 (三)HSE管理体系审核员培训时间为56学时,每三年复训一次 (四)赴国外长期工作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40学时,每三年复训一次 第十二条企业发生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其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均应当重新参加安全培训 第四章培训内容和实施 第十三条HSE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一)国家安全环保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集团公司HSE规章制度及相关标准,企业HSE有关规定。 (二)HSE管理基本知识、HSE技术、HSE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先进的安全环保管理经验 典型事故和案例分析。 (五)员工个人岗位安全职责、工作环境和危险因素识别防控、应急处置技能等 (六)其它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四条HSE培训应按照需求分析、计划制定、组织实施、效果评估等流程实施。各企业应将HSE培训的组织实施与业务培训、上岗培训等各类培训充分结合。 (一)企业应当识别分析各岗位的HSE培训需求,编制基层岗位HSE培训矩阵,建立员工上岗安全履职能力标准,开展员工安全环保履职能力评估。 (二洛级直线领导应当依据岗位HSE培训矩阵及培训需求分析,有计划组织下属员工参加HSE培训。 (三)HSE培训应综合运用集中培训、脱产学习、应急演练、岗位练兵、安全经验分享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创新HSE培训模式,提升HSE培训质量和效益。 (四)HSE培训应进行全过程跟踪,开展培训效果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持续完善HSE培训工作机制。 第十五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员HHSE培训档案并强化管理,由安全环保部门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详细、准确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第十六条各级组织人事(劳资)部门应在培训经费、培训场地、培训设施、编制通用培训课程课件等方面提供支持 第五章考核管理 第十七条集团公司定期对企业HSE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将其作为HSE管理体系审核的重点内容,检哥审楔吉晶内入企业年娜碧核。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建立HSE培训奖惩机制,定期组织对所属单彳翊HSE培I川工作进彳拷核。HSE1:剖| |应作为虹或剿立形5蝇勺豹牛之一。 第十九条对未自然真履行HSE培训职责的,给予通揄比评;情节严重导致发生事故事件的,分析黄戈HSE培训是否存在专业培训漏洞和受控环节缺失,明确责任主体并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各专业公司、所属企业依据本办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人事部、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角策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培训管理办法 一、公司的培训分为见习培训和岗位适应性培训、在岗培训、脱岗培训、集中培训、制度学习、转岗培训 1. 见习培训和岗位适应性培训:指对新录用人员的培训。 2. 在岗培训:指不脱产培训。主要是针对员工的某个知识、技能薄弱点,由其主管领导提出要求,员工个人借阅相应的书籍,自学提高。 3. 脱岗培训:指为获取专业资格证书而必须参加的由政府举办的培训。 4. 集中培训:指脱产内部培训。主要为提高大多数员工,尤其是干部的工作技能而举办的专题性培训。 5. 制度学习:指为使公司新制度贯彻落实而举办的培训。 6. 转岗培训:指工作性质发生变化后进行的培训。 二、培训的责任、分工 1. 见习培训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及相应的部门负责人 负责 2. 公司所有员工每年必须参加在岗培训。在岗培训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综合办公室监督检查。每年员工必须写出在岗培训的总结,并针对所学习内容结合公司、本岗位的实际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经主管领导、主管副主任审阅并签署意见后交综合办公室汇总。综合办公室总体汇总后,写出在岗培训分析报告,报总经理。每年年初由综合办公室以文件的形式组织实施。 3. 脱岗培训由参加培训人提出书面申请,由部门负责人、主管副主任、总经理逐级审批,综合办公室备案。 4. 集中培训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培训内容由公司总经理提出或由综合办公室提出建议,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各部门必要时也应进行集中培训。对参加培训人员的要求,在每次培训前提出。 5. 制度学习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综合办公室监督。 6. 转岗培训由相应部门负责人负责,综合办公室监督,培训内容同新员工的岗前培训。 三、培训的原则 1. 必须有明确的培训目的和培训内容。 2. 培训要有效果,既要提高被培训者的素质和能力,又 要对其本岗位的工作有推动作用,达到学有所用的目的 四、培训的程序 1. 见习培训和岗位适应性培训、在岗培训、脱岗培训、集中培训、制度学习、转岗培训等培训都要到综合办公室主任处拿《培训申请表》 2. 组织者或申请者按表中所示进行填写; 3. 填写完后,交综合办公室存单备案; 4. 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培训。 五、培训结果回访 1. 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被培训人员必须填写《培训反馈表》见附表2《培训反馈表》 2. 被培训人员学好后交由综合办公室,报总经理审阅。 3. 被培训人员拒不执行者,罚款500T000元。 附表1 培训申请表 编号: 申请人所在部门 职务申请日期 培训对象 共人 培训方式及时间 培yii目标 培训内容 n 申请部负责见 签名:日期:年 月H 经营 -*・ 忌 部见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总经 理 意 ’意、 见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2 培训反馈表 性 学 别 历 申请时间 专 业 政治面貌 部门主管姓名 自我评价 部门意见 综合办公室意见 总经理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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